零点看书>青春校园>我的女友是狐妖>22,老友陈亦斯

听老三提到陈亦斯,我说:“对呀,陈亦斯跟我已经是五六年不曾见面了,也不曾联系,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对了,前几日我在b市遇上当年的一个同学,他在b市开了个肉铺,当起了卖肉的,一个大学生去卖肉,不知这是一种讽刺还是批判,挺悲哀的,不过,收入可比我可观多了。呵呵。那个同学跟我讲了一下陈亦斯的状况,他高中毕业就去了青城山,拜在什么木玄子道长的手下,听说现在过得与世无争的,全心研究他那些古董玩意。想当年,我跟亦斯可是最好的哥们,好到都穿一条裤子的份,亦斯本来人很帅,家庭条件又好,只是因为他固执地坚持着自己那特殊的爱好,所以女生们都不敢亲近他,总觉得他怪怪的,但是我能了解他,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每个信仰成就的都是一个独特的人生。所以,那时候我虽然也不信邪,但是我依然支持亦斯,这么说吧,我们信仰的不同并不影响我们成为朋友……唉,真的想他了。我们昨天所经历的事情,或许亦斯真的能解释哦。”

老三摸着下巴说:“要不,咱们抽个时间,去青城山找他去。”

“去青城山?”我诧异地看着老三:“你疯了吧?这儿离四川万里之遥。再说了,青城山这么大,你能找到吗?唉,别想这些了,这人哪,聚聚散散全在一个缘字,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我相信,来日还能与亦斯相见吧。”

我们四人在丽人酒店吃饭喝酒,不知不觉已经十点过了,遂准备结账走人。

老三这次却很反常,不像往日一样大喊服务员买单,也不像往日爽快地掏出百元大钞潇洒地往吧台上一甩。今晚他窘迫地看着我说:“老钧,你瞧,我把钱包落在公司了……”

“嗯?”我吃惊地看着老三,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哦。不过,一直吃老三,这次也该我请客了,幸亏我出门的时候里多装了几百元。

我付了帐,携着胡丽,在酒店门口与老三、竹梅告别。老三的脸色实在是不好,往日的春风得意和玩世不恭荡然无存,与往日的老三判若两人。

我拍了拍老三的肩膀:“老三,兄弟,别想太多,保重!”

老三点了点头,也拍了拍我的肩膀,拉着竹梅离去。

望着老三远去消失在霓虹闪烁的街道尽头,我觉得不对劲,到底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只是有一种不好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心慌。

但愿是我想多了。

与胡丽回到家,当然又是一阵激情,直至夜深,我才搂着胡丽睡去。一床大被,两个枕头,枕边青丝俏脸,耳旁细语呢哝,伸手温柔满怀,那些暗恋我的小女生,对不起了,我正式宣布,我告别单身了,我名草有主了。

幸福的睡着了,可是,我再一次做了那个唯美的梦。很唯美的梦,梦里充满诗情画意,在梦里,我置身于一个仙境般的地方,说是仙境,是因为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这样的景致,好像到处都是鲜花绿草,前后都有清水溪流,可谓是百花盛开,百鸟齐鸣,这样的情景在人间绝对是没有的,所以我自己认为,这是在仙境。身于仙境,我自己也飘飘欲仙,说不出的舒爽,身心都沉浸在一片乐和之中,耳畔回荡着好听的仙乐,是我从未听到过的乐曲,我固执地认为,人世间也绝对没有这样的乐曲,哪怕是著名的钢琴家朗朗也恐怕弹奏不出这样动听悦耳的曲子。在一片柔和的金色光芒里,一只火红的狐狸在随歌起舞,舞姿的优美和绝妙,我也从未见过。

这些日子来,我时不时的都会做这个梦,这个梦让我很享受,我并不排斥,也没觉得奇怪,因为一旦天亮醒来,我对这个梦的印象就会逐渐淡去,甚至很快忘记我夜里是不是做过这样的梦。但是第二天晚上再接着做这个梦,在梦里我能清楚地记得我做了几晚这样的梦。

以后的几天,我和胡丽过着甜蜜的小日子,我们每晚都要缠绵很久,然后相拥睡去,第二天,胡丽叫醒我的时候,香喷喷的鸡蛋面早已端放在了桌子上。而下午下班回到我们的“蜗居”,总能吃上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我由衷地感慨,我真幸福。

我也给老三打过电话,想问问他这几天情绪好点没有,有没有再碰上什么怪事。但是奇怪的是,老三的手机一直都关机。我想,老三肯定是又带着女朋友旅游去了。老三心情不好的时候和心情特好的时候,都回都有经理在打理,他当一个悠闲的甩手老板,只管数钱就是了。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不认识的130的陌生号码,肯定又是杂志的热心读者给我爆料,讲述他们所遇到的新鲜事。于是我按了接听键:“喂,你好!”

“钧仔吗?”一个略显低沉的男中音在话筒里响起。

“陈亦斯?!”我差一点蹦起来:“你是亦斯?”

虽然与陈亦斯五六年不曾联系,但他的声音我不会忘记,当然,还有一个根据就是,只有陈亦斯会称呼我为“钧仔”。

“是呀!”果然是陈亦斯,他呵呵笑着:“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我激动地说:“说什么话呢?难道你认为我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前几天我还在提起你呢。”

陈亦斯说:“不是啦,主要是差不多六年了吧,我们都没有联系,你居然一下子就能猜出是我。”

“错了。”我说:“我不是猜,是听出来的。你小子好像都没长,声音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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