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鹰飞大地>第13章 寻找野山参(下)

高飞又回忆了一遍刚才寻找野山参和给追风致伤以及自己被蛇攻击时的情景。“给追风致伤的时候是自己的手接触着追风的身体,追风的伤势才好的,自己的手离开了追风的身体那一段时间,追风的伤势好像没什么气色。让有生命的动物静止这应该是随性的,只要自己想就可以做到,这个功能自己已经测试过许多次了,只是不能经常使用罢了,而寻找野山参时脑海中出现的画面恐怕就是因为距离的原因了,如果距离较远,自己则没有什么感应,如果这件物品在一定的距离范围内,自己应该能感受到这件物品的具体位置的。”

“不对,应该是身体内那股若有若无的气息起到的作用。”高飞蓦然想起,只要自己想去做什么,身体内的那股气息便会蜂拥而至,然后自己就变得好似神话了一般。

“应该就是这样的。”高飞捋顺了自己这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之后,笑着说道:“即使和自己的想法有出入,应该也不会相差太多了,看起来体内的这股气息还真是和仙气差不多,呵呵呵。”

高飞小心翼翼的把这株老山参挖掘了出来,欢喜的看着手中的这颗野山参,山参上三枚掌状复叶好似三根烛台一般,这株野山参已经长有园芦,应该有三十多年的成分了,这就是“灯台子”了,高飞虽不是第一次看到过野山参,但却是第一次成功挖掘出野山参,虽说这株野山参只有三十年的成分,但是其重量大约有一百多克,而且在挖掘时因高飞的视力可以直接透视到地表下面,这株三十年的野山参基本没有遭受到任何的人为破坏,野山参的芦、艼、体、纹、须都保存的玩玩整整,论品级计算的话,也可以算是一等品了。

野山参是有价无市的物品,即使是在95年那会钱非常值钱的社会状况下,这株一等品的野山参也能卖到三万元以上的,如果是现在的行情,这株野山参最少也能值个十多万。

高飞把自己上身的背心退了下来,平铺在地下,又寻找一块树皮,树皮上面撒上刚刚他挖掘出来的泥土,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这株野山参用自己的背心包裹好。然后又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太阳,此刻已是艳阳高照,炙热的阳光照耀着阎罗谷内的每一个角落,和昨晚阴森寒冷的气候形成了鲜明的差别。

高飞大致的判断了一下时间,觉得现在应该是正午的时间了,阎罗谷的瘴气这时候应该已经消散了。

高飞便决定先返回家里,将这株野山参交给爷爷再说。

高飞拍打干净了身上的泥土,将自己的背心打了个接,像古代的人背包袱一样将野山参绑在自己的身上,然后走向了河边,准备洗一下身上的泥土便返回家里。

青龙山的水质没有经过任何的污染,直接可以引用,高飞简单的洗了洗脸上和手臂上的泥土,习惯性的用手捧了一捧河水中的水,准备喝几口清澈的河水,就在准备喝水的一瞬间,高飞看见了清澈的河水上有一些动物的皮毛从他面前飘了过去。

河水现在流得不是很急,高飞能清楚的看到这些动物的皮毛是一只野山羊的皮毛,皮毛还没有腐烂,这只野山羊应该被剥去皮的时间不是很长。高飞知道,由于阎罗谷地势较低,附近有好多小的河流都流经阎罗谷,由于拥有着丰盛的水源,也造就了阎罗谷内这种猛兽毒虫的衍生。

河水的上游都是是在缅甸国的境内,他现在处的是下游的位置,这些皮毛肯定是上游飘下来的。

顺着河水飘下来的不止有野山羊的皮毛,高飞很快就发现了一些疑是动物骨头的东西也顺着河水飘了下来,骨头上明显还残留着动物身上的肉漠。

这些骨头应该也是属于这只野山羊的,常年的大山生活,高飞对这些动物非常的了解。他还很肯定的觉得,这只野山羊肯定是人杀死之后,去掉皮毛和无用的骨头,然后随手扔到了河里。

高飞之所以这样肯定,因为他知道这只野山羊如果是被青龙山中的豺狼虎豹这些猛兽所杀,那么这只野山羊的骨头和皮毛应该是基本连在一起的,而不是分开的。

只有人在杀死动物时,才会先将动物的皮毛仍掉,然后再将动物的骨头仍掉,只留下动物身上的肉和内脏,而山中的猛兽则是只会吃掉动物身上的肉,皮毛、骨头和内脏山中的大型食肉动物是不会吃的,而且它们也没有办法把皮毛和骨头分的这么干净。

“不会是那伙盗猎的人吧?”高飞马上想到了自己刚进山的时候差点碰到了一伙盗猎分子,除了盗猎分子外,他实在想不到青龙山内还会有谁会在这附近居住。

但是高飞马上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这里地势险要,常年瘴气,况且自己遇到的那伙盗猎的人走的还不是和自己同一条路,应该不会到达这里的。

鬼愁涧和阎罗谷这两个地方,就是青龙山的老猎户也不敢随意出入,别说是一些山外面的人了。

“不想了,管他是谁呢,自己真是瞎操心,青龙山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自己能来,别人肯定也能来。”高飞自嘲的笑了笑,感觉到自己真是有点多管闲事了。

“还是赶紧带着野山参回家吧,在不回去,爷爷肯定又要担心自己了”。想到了爷爷,高飞水也不喝了,站起来便朝着阎罗谷的外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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