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发现评论的有不少,其中就有阑珊,初见去了她的博客大,最新消息是她和哥哥去瑞士滑雪了,听说哥哥要带她出去散心。
她一条也没有回复,收起了手机,开始干活。
一天下来生意还不错,初见很讨人喜欢,买花的人特别多,老板一个劲的说都是初见的功劳。
就在快要下班的时候,黄维赫突然出现,用一口流利的英语说,小姐,给我一朵白玫瑰。”
“你稍……”她一抬头就看见是他,瞬间愣了下来。
黄维赫再次提醒,“小姐,请你给我一朵白玫瑰。”
不得不说的是黄维赫的英语说得很好,这是初见第一次听见他说英语,刚才她都没有听出来是他的声音。
她取了一朵白玫瑰出来,“你的。”
“好了,现在属于你了。”
白玫瑰可以送给很多人,高贵,纯洁,优雅。
初见推让,“你还是送给别人吧,我拿这个没用的。”
老板刚好换好衣服从里面出来,“初见,你快去换衣服吧,这个客人就交给我了。”
“谢谢老板。”初见不拿花就跑了。交给老板娘处置。
老板娘是个很漂亮的人,二十五岁,生得一张混血儿的脸颊,一半妩媚一半清纯。
“嗨,小伙子,你的白玫瑰已经买了就快点离开吧,我们这里已经要关门了。”
“我是来等她下班的。”
“她是你女朋友?”
我倒是想她是我的女朋友,可事实上他根本就不是。“我是她哥。”
如果可以,他真想去除这个称号,说实话他来伦敦是因为抱有一线希望,也许有可能她会改变心意的,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又分手了,可今天当他看见她的博客,他就知道她的心里是再也装不下别人的了。
他是时候放弃了,有些东西过于执着最后什么也没有得到。
他握着白玫瑰就在门外等,心里已经下了一个决定,重新去寻找一段你爱我,我爱你的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