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清风苑,晴儿已经在焦急地等待,见道林芸桥手里的兔子,惊喜道:“林姑娘居然还有这本事,还真打到了猎物。”

说着,晴儿伸手去摸毛茸茸的野兔,那兔子两腿一蹬,吓得晴儿立刻住手,后怕道:“这兔子好凶。”

林芸桥抓着兔子的耳朵,看晴儿的样子,也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和寻常人家的女孩子一样好奇又胆小,想起自己在二十一世纪的亲人朋友,心中一阵暖意。

林芸桥吩咐晴儿在院子里点了一堆篝火,自己则进了厨房,三下五除二就将那兔子掐死,剥皮以后撒上调料,穿在一根棍子上。

晴儿见那兔子片刻便成了一团肉,嘿嘿笑着,颇惋惜道:“好兔子,今晚我们吃饱了,一定不会忘了你的。”

说着接过林芸桥手里的兔子,围在火边烤起来。陈府做兔子多炖汤,为的是滋味鲜美,野生的兔子肉经过大火熏烤之后香气扑鼻,兔子肉还没有完全熟透,晴儿已经直流口水。

“瞧你馋的。”林芸桥转着篝火上的兔子,又将肉切开,撒进去一些盐巴和调料。

兔子肉中油脂本身十分丰富,在火上吱吱直响。刚刚问到熟肉的味道,一口没吃,便听见一声长笑。林芸桥循声望去,正看见陆水墨坐在墙头。

他翻身下来,径直走到火边,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道:“林姑娘好兴致,大半夜吃烤肉,如果再来点美酒,那一切就完美了。”

林芸桥瞪了陆水墨一眼,故意板起脸,“烤兔子的时候你不来,烤好了你比谁都勤快,这肉可不是想吃就吃的。”

说罢,林芸桥已经转着棍子,将兔子肉拿到自己身边,小心翼翼地看护着,生怕人抢走了一般。

“干嘛这么小气!”陆水墨轻哼一声,露出身后的手里的酒壶,“我也不是来清风苑吃白饭的,这酒权当是我送来的礼物,换你林大小姐几口肉吃,你觉得如何?”

林芸桥也是爽快人,结果陆水墨手里的酒壶,拔掉塞子,闻着那香醇的酒香,赞道:“陈年的梅花酒,正适合这时节。”

晴儿看着篝火旁的这二人,一个风华绝代,一个倾国倾城,两人有说有笑。清风苑里是久违的热闹,晴儿见两人说的开心,起身道:“陆公子和林姑娘先别急,我去拿些碗筷。”

林芸桥点头,自己拔出腰间的匕首,熟练地将兔子肉割好,分开,等晴儿拿了碗回来,又把肉放在碗里。

陆水墨看着林芸桥娴熟的手法,心里愈发好奇,问:“还以为你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中小姐,没想到还会这些。”

林芸桥淡淡一笑,掩饰说:“以前父亲常常带我出去打猎,吃的东西都是这么烤来分的,这不算什么,谁见多了都能学会。”

陆水墨为几人倒酒,并不再多问。心中却觉得林芸桥十分不简单,从她来陈府开始,总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看她拿刀的手法,切肉是假,一看就是习惯用刀做兵器的人,而且能去后山打猎,自己烧烤活兔子,这些在普通女子看来根本就可能。

心中存了几分好奇,陆水墨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他倒是很想看看,接下来这个迷一般的女子还有怎样的惊喜。

三个人在院子里围着篝火而坐,一起吃烤肉喝美酒,聊的不亦乐乎,就连不喜欢说话的晴儿话也多了起来,开始大胆地跟林芸桥和陆水墨开玩笑。

直到夜深,天气微微变冷,陆水墨才告辞道:“今日大家玩的累了,还是赶紧休息吧,明日还有明日的事情要做。”

林芸桥随意挥挥手,随着晴儿回屋,随随便便卸妆洗漱,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看着清风苑正院的灯熄灭,屋顶上的陆水墨眸色深深,明明是被陈家少夫人和两位小姐打压没有饭菜可以下锅,到了林芸桥这里却变得这样惬意。这个女人还真是不简单,遇到任何事情都是应对自如。

想起之前关于林芸桥的种种传闻,他自语道:“敢休掉太子的人,我早该想到不是寻常女子。”

一道黑影掠过,玄色的袍子消失在夜空当中。

第二日,林芸桥回到后山,发现自己昨天准备的陷阱打到了一只野猪,正在陷阱里发狂。林芸桥三下五除二将那只野猪弄死,只是野猪身体太大,只能带回去一部分肉,剩下的只好回头再来取。

天天打猎浪费太多的时间,林芸桥就没办法来制作时光机器了,她略一思索,想起来小时候在爷爷奶奶家见过的小推车,如果有那样一辆小推车的话,一切就好办多了。

说干就干,林芸桥画好一张图纸,又仿造图纸准备好所需要的铁和木材。古代没有橡胶和塑料,因此大部分东西只能用木材,然后用榫卯连接。林芸桥在此基础上又设计了一个铁支架的小车兜,用来盛放自己的打猎的东西。

推着自己制作的小车上山,林芸桥来到之前放置野猪肉的地方,却发现原来藏好的肉少了一些。

以为自己被什么人跟踪,林芸桥警惕地看向四周,发现四周空无一人,只有山顶那座寺庙发出的钟声在久久回荡。

野猪肉比起寻常的猪肉要鲜美许多,但是野猪凶猛,若非有专门的陷阱很难捕捉,其他人见了自然会想要。可是后山没有其他人,就算是那寺庙的和尚,可是和尚不是从来不吃肉的吗?

林芸桥心中好奇,顺着山路向寺庙走去,远远地看见寺庙已经掌灯。此山是陈家的后山,这座寺庙是陈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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