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什.劳勃领着路,走过隐秘的林间小道,穿越广阔的雾气,不多时,我们眼前赫然出现了一座城堡。
它坐落在一座湖水之中,天空下起雪絮,飘飘扬扬,轻轻落在湖上,景色宛若梦幻。而那座城堡仿佛风雪中的要塞,表面沧桑斑驳,风格硬实顽固,城墙上亮着橙色灯光,让城堡看起来不那么阴森了。
这湖水几乎冰冻,因而连血族都能轻易淌过。伽什.劳勃在湖面上一点,我们见到一条青色的桥梁现出实体,伽什说:“从这儿走,这湖水冻得不严实,我可不想让诸位贵客成了落汤鸡。”
跟着他沿着桥梁走入城堡中,城门缓缓开启,几位同样戴着面具的仆人迎了上来,这些人并非血族,或者至少不是诺菲勒,大概是伽什.劳勃的尸鬼。
其中一位女尸鬼恭顺的说:“劳勃大人,之前到来的客人已经安置妥当了。”她望了一眼飞雷,似乎有些犹疑,劳勃发出嘿嘿的笑声,仿佛肺痨鬼在死命喘气。
他说:“飞雷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礼,我不得不请你和我一样戴上威尼斯面具,以免吓到我其余的客人,不过敬请放心,我不会因此而怠慢我亲爱的同胞,这一点我以荣誉担保。”
飞雷对此司空见惯,她对伽什说:“如果能省掉麻烦,那可再好不过,我得遵守化妆舞会规则,不是吗?”
(诺菲勒由于长相丑陋的仿佛怪物,因此它们不得轻易在凡人面前露面,否则被视作违反血族的‘化妆舞会’律法)
伽什.劳勃笑道:“真是通情达理,放心吧,飞雷小姐,在我的城堡内,没人敢动对你们有任何不敬。”
我奇怪的问:“伽什阁下,你家里还有其余客人?”
伽什说:“准确的讲,是一群游客,我的索多姆城堡似乎在坊间颇有薄名。虽然严格保密,又是私人财产,但总免不了有嗅觉灵敏的探险家找到这儿来。”
说话间,我们走入城堡大厅。呜呜声渐渐衰弱,北方的风雪被关在门外,城堡内的温暖仿佛慈母一般拥抱着我,虽然我是尸鬼,但我依旧产生了回家般的感动。
城堡中虽然四处点着蜡烛和油灯。但依旧昏暗,大厅仿佛音乐厅般宽敞,我惊讶的见到大约有七八个游客背着大包小包,手持相机在不停的拍摄,嘴里赞叹不已。
这些人显然是吃饱了没事干的老外,冠冕堂皇的自称为探险家,喜欢深入深山老林,美其名曰见证世界,亲近自然,其实常常惹出乱子。骚扰地方,引起大规模搜救,害人害己,乐此不疲。
他们见到我们进来,用惊奇的目光望着我们,其中一个戴着帆布帽的壮实白人对伽什说:“伽什伯爵,对吗?”
伽什谦恭的说:“您好,尊敬的客人们,我听说你们到此已经有一个小时了,你们为什么不坐下歇一会儿呢?难道我的仆人如此疏忽。竟忘了招待你们吗?”
那白人连忙摆手道:“怎么会?他们热情的很,只不过我们迫不及待的想要参观您这间古堡,老天爷,真是奇迹啊。我布兰德.乔这辈子见过多少号称古堡的景点,但它们全都被现代科技所束缚,被铜臭给污染破坏,再也看不到您这儿浑然天成,古色古香的真正的中世纪古堡,而且您是真正居住在这儿的。这是您的家,而并非荒谬的旅游景点。”
布兰德的一群驴友轰然涌上,七嘴八舌的赞叹伽什的美妙城堡,伽什说:“诸位,天即将拂晓,黎明将要来临,我为诸位准备了早餐,诸位如若不弃,不如与我一同共享,让我稍尽地主之谊如何?”
制,纷纷兴奋的叫好,伽什领着众人走入城堡的餐厅,只见一座古朴的石桌横陈在眼前,桌上扑着整整齐齐的桌布,点着安全的蜡烛,银质的餐盘与酒杯,餐盘上放着面包、饼干,酒杯中装着香气扑鼻的美酒。
在喋喋不休的议论声中,我们和诸位凡人共同入座,圣骑士们神情不满,充满戒备,娜娜小姐文雅的朝他们微笑,瞬间令驴友中好几个男人双眼发直。
冒险家们早就饿坏了,一见到食物,稍稍客气几句,立即使劲儿把食物往嘴里塞,一时之间,餐厅里满是咀嚼声、刀叉碰撞声以及吞咽时的喘气声。
圣骑士们却一点儿不碰伽什的食物,显然他们还信不过伽什。
其中一位年轻美貌的姑娘说:“伽什先生,您好,我叫艾米丽,我来自苏格兰,我们这些人是在社交网络上认识的旅行家,又是在魁北克的一家酒吧里听人偶然提起您的居所。我们好奇心起,冒昧的来到您的家中,实在是多有打搅。而您竟然如此热情有礼的招待我们,简直令我们感激的不知所措了。”
伽什说:“这没什么,艾米丽小姐,我们家族的家训,教导我要热情待客,不得轻忽。而有你们这一大群年轻人来此作客,我的古堡也显得活泼了不少呢。”
布兰德.乔掏出手机,叹道:“你们这座古堡连手机信号都没有,难怪如此神秘,我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这儿来的。”
艾米丽说:“对了,您城堡外湖上的那座青色桥梁,那真是神乎其技,完全令人无法想象,它是自动从湖面上冒出来的,就像是...就像是....”
她屏住呼吸,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只听她身旁的伙伴与她齐声喊道:“就像是魔法一样!”随后众人高兴的大笑起来。
伽什说:“这座城堡已经有四百年的历史了,孩子们,我的家族是最早一批来到北美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