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笑得眼睛眯了起来,“就这一部书啊?巫皇未免太小气了,我们连巫国的金子都带不回去,到了邾国恐怕没有办法向我们的皇帝交差了。”
巫明珠也扑哧地笑了声,“瞎操心,看着齐王殿下的面子,也断不会让你们空手而回。”
安歌又道:“说的我们好像打劫的一样。”
巫明珠把书塞到她的怀里,“你们就是打劫的,人生这一世,就是他劫过来,我劫过去,凡是牵涉到一起的人,都是彼此的劫。尽”
巫明珠这话说得深奥了,安歌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我觉得,况离很傻,他应该留下来的。”
“或许我会对他很好,但是他不一定感到幸福。安歌,真正的爱情,是让彼此都感到幸福的。若是有一方不幸福,那么这种爱情便是霸道而不近情理的,最终反而要受其苦,若是如此,不如独自相思,便将所有的想象都留在最美好的时刻,我再不见他,他在我的心中便永远年青俊美,风度迷人。他再不见我,便始终记得我对他最深情之时。如此,便也够了。”
安歌听不懂她话里的意思,只觉得莫名悲伤,忽然道:“若不是见过了你的无情,你我定能成为好朋友。丰”
巫明珠笑了起来,“好朋友便是世上最令人开心的关系吗?我不这样认为,有时候,或许做敌人更舒服。”
安歌也笑了起来。
坐在高处的曹炟见到二人的笑容,紧崩的神情也缓和下来,抬头看向天空,明亮的月,璀璨的星,一切静谧又美好。
*
清晨时分,巫明珠亲自送曹炟和安歌走出巫皇宫,似乎所有的话已经在昨晚说尽,此时彼此只是略略点头,又微施一礼,便算告辞了。果然巫国的礼物很是丰厚。
从邾国带来的队伍中,除了姬风不在,其他似乎并无变化,在曹炟的命令下,方济成为了临时的侍卫头领,队伍往巫国外而去。
巫国虽然人口少,然而地方并不是很小,因为雨水多而植被茂密,是以毒虫猛兽常有出没,此间的蚊子都比别处要凶猛,是以除了巫咸一族,似乎很少有人能适应这样的生存环境,所以无人与他们抢夺土地,大概也是因为无法抢夺吧,毕竟人人都会巫术的这里,任何的蛇虫鼠蚁都有可能变成武器,这不是每个军队都能承受的。
总之,安歌出了巫城之后,才发现巫国的土地辽阔,整整一天,居然还未达边境。
来的时候却是错觉,以为无人烟的地方便是邾国,事实上,现在才发现,很多无人烟的地方并不是真的无人烟,而是隐藏着很多巫国的猎手,偶尔出没于路边的树丛之中,惊鸿一现,宛若神鬼般令人惊吓一跳。
因为他们的脸上,多数都画着白色或者绿色的花纹,掩去了他们本来的面容。
到达一个叫做达克达拉城的地方,方济建议打尖落脚。
曹炟见天色已晚,便也同意。
进入城中之时,天边的最后一抹夕阳也完全湮没,街道上却亮起一盏盏的白色灯笼,家家户户屋门大开,然而风过处只见冥币纷纷,还有乍然而起,忽远忽近的尖叫声和哭泣声,都让这一行人无不感到心里发毛。
安歌记得来时也经过此处,虽然未住宿,却也打尖停留一个时辰,明明是个非常热闹温暖的城市,现在怎么会变成如此模样?
曹炟不由自主地握紧了安歌的手。
安歌心知他紧张,并不是紧张自己,而是紧张她,心里顿时被暖流充溢,一时间觉得这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方济已经瞅好了一家看起来规模不算小的客栈,直接以此城名字命名,上书“达克达拉客栈”。
众人进入客栈,却发现客栈内空空如也,似乎除了他们,再无别人。
店伙穿着巫国的传统服饰,脸颊两边画着两条小小的蛇纹,好在面容周正,并不使人感到可怕。
他将他们迎进来,道:“几位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方济道:“住店,请开几间上房。”
店伙应了声,又道:“请各位客官直接进入房间,想吃什么饭菜由伙计们送入房间,今夜最好都不要出来走动了,以免发生意外。”
曹炟道:“朋友,这里是出了何事?”
店伙一边给他们带路上了楼梯,一边说:“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伙土匪,忽然进城乱杀人,这两三日间,已经进城四五次,每次都是毫无顾忌的杀人,如今家家都在办丧事,街道上处处都是火盆,还有巫石和巫阵,是以你们千万不要出去乱走,只怕万一着了道儿,平白惹来麻烦。”
“出了这么大的事,没有禀告巫皇宫吗?”
“早已经禀告,但是新巫皇登基,听说是冷血的大公主,到此时完全没有回应,只怕是胆小要弃了此城。”
安歌直觉的此事太诡异,巫明珠不可能不知道这里出事了,以她的性格当然不会弃了此城。
安歌和曹炟被安排
在彼邻的房间,二人都在房间里呆不住,一齐出来,见到彼此不由相视一笑。
“你好好的留在房间里,待我出去看看发生何事,回来再与你解惑,绝不让你带着未解的好奇心入睡。”曹炟道。
“听说这里遍布巫阵,没有我你可能步步维艰,我又如何放心你独自前去?”安歌毫不相让。
安歌忽然甩甩自己手里的卦钵,“事到如今,不若卜上一卦如何?”
曹炟也来了兴趣,“久未见你卜卦,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