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穷人修仙传>第三十章 孕根

第三十章孕根

方胜回到家后的当天晚上雷霆就派人给他送了封信,信中大赞方胜干得漂亮,并让方胜不必有后顾之忧,雷霆自会为他处理好一切。方胜立即给他回了封信,略表感激之意,日后定当报答云云。

之后方胜就将全部心思放到了对还真篇的那一丝体悟上来,家里耗了两天没什么进展,于是决定孤身前往山中,毕竟一个人时会少很多约束。

背了猎叉、弓箭等捕猎用具,又抄上棍子,方胜就一个人出了家门。涿水郡本就多山,而乔家庄是就山脚下,是以方胜上山倒是极为方便。他目的不打猎,便专捡较平坦的山路向深山进发,三天之后,便到了一个人迹罕至、安静清幽的所。

找了个山洞作休息之地,方胜便开始了一种他认为能体悟还真篇的生活。还真篇要求表现自己的真性情,不受任何约束,顺应自然,他就干脆吃饱了睡,睡醒了却不起,直到饿得不行了之后再爬起来升火做饭,没有余粮了才会出去打猎,打到的猎物不再通杀,想放就放,留够自己的口粮就行。

这么过了四五天,那种即将突破还真篇的玄之又玄的感觉再次浮现出来,而方胜似乎也已经适应了如今的生活,竟真把自己当成了这古老山林的一部分。每日闲游,若身旁树上看见鸟儿,不管那鸟听不听得懂,他必要吹两声口哨,然后伸出手去,喊着“过来、过来”,较为煞风景的是他总不忘后加一句“我又不会吃你,怕什么”,而那些鸟雀无不听到那后一句后“呼啦啦”飞走。若是捉到野兔、松鼠这等模样惹人怜惜的小动物,他也不管人家是否愿意,晚上硬是要搂着它们睡,次日一早醒来野兔、松鼠肯定跑得没影了,他也不生气,笑笑便罢。无聊之时,不管身何处,他想大吼便大吼,想唱山歌就唱山歌,胸中积结之气吐,自然说不出的畅快,只是他却忘了以前他爹和他二叔之所以不让他唱山歌的原因,那是一种比野猪叫唤能惊扰小动物的声音……

就这样转眼过了半个月,方胜竟和他栖身的那片山林里的鸟雀虫兽混熟了,不管他怎么唱山歌怎么故意吓唬,鸟儿树上该怎么吃虫子还怎么吃,兔子啃野草该怎么啃还怎么啃,除非他走得非常近,那些鸟兽才会不情愿地躲一躲。

与此同时,心中那即将突破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晚上睡觉前方胜还真篇练得自然勤了,连说梦话都是“夫天地万物本为同源,如溯源而上,可得其真”之类的还真篇口诀。

也不知是第几天晚上,因为方胜早已将时间忘了,刚刚躺下的他才默念了两句还真篇的口诀便自然而然地进入那种似醒非醒似睡未睡的混沌状态,他曾以为这混沌状态其实和任何人闭上眼后都会进入的黑暗状态大同小异,只不过一个是灰色一个是黑色罢了,而这一次,他突然发现这两种状态决不一样,因为那感受到了那混沌的变化!

方胜一直都觉得进入那种混沌状态后就像是站云团里看云,不是用眼看,而是用心看,因为眼睛只能看到前方,而混沌状态中他却可以看到前后左右。然而奇怪的是,他从未看到过自己,就像是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无形的灵魂飘那团混沌中间。

一直以来,那无边无际的混沌从未变化,均匀、灰暗、飘浮、流动……

然而这一次,方胜才一闭上眼就感觉到了那一片混沌中出现三个尤为浓密,流动加快速的地方。他想要离近一点看,却发现那个飘混沌中的无形灵魂根本无法移动,他只能离得远远的看着那三个出现异常的地方。看得久了,他终于发现那好像是三个同样大小的漩涡,不停地旋转着,将漩涡旁边的混沌一点点吸进去,然而周围的混沌却从未减少。这奇怪的景象像是磁石一般吸引着方胜的注意力,也不知看了多久,他突然想知道那三个漩涡离自己到底有多远,十丈还是十万丈,似乎都很象……

次日一早,当山洞外的鸟、虫、野兔、松鼠、刺猬都开始疑惑那个整天咋咋呼呼的人为什么还不出来,方胜却依然沉浸那片混沌中,对那三个漩涡的兴趣依然如第一眼见到一样。

第一天过去了,山洞中毫无动静;第二天,依然如此;第三天,已经有野兔和刺猬大胆地爬进洞中,几只小鸟停洞口的枝头上,叫得要多欢快有多欢快。而方胜,浑然忘记一切的他仍然沉浸那片混沌之中,一点点看着那三个漩涡的变化。旋转了三天的三个漩涡早已不是三天前的模样,它们一个个变得大了,而且拥有了浅浅的颜色,一个淡黄,一个暗红,一个浅绿,这三种颜色终于给那片两年多来毫无变化的混沌注入了一丝生机。

方胜这辈子从未见过如这三个漩涡般美的惊心动魄的事物,那细碎的光点,不规则却又流畅的纹理,就像是由无数星星构成的美丽星云,有了这个念头的时候,方胜才觉得那三团漩涡也许离自己远远不止十万丈,也许是十万里,可惜的是,他对十万里实没什么概念。

三个漩涡由灰色而变为各具色彩是一个漫长而细致的过程,方胜十分肯定自己会一直观察下去,那种感觉就像是看着自己长大一般。可惜的是,某一时刻,方胜突然醒悟那三个混沌已经很久没有变化了,大小不再变化,颜色也固定为明黄,亮红,嫩绿,只不过三个漩涡仍然不停的旋转,以致让他产生了它们仍变化的错觉,意识到这些的一瞬间,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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