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锦绣俏仵作>第五十四章 案情(二)

秦锦绣偷偷暗笑,开始忙碌。

方正在一旁记录。

一切都有序的进行着。

秦锦绣一边拿着剔骨刀,一边若无其事地问:“你是不是发觉刘寡妇的死不是表面那么简单?”

“不错,刘寡妇不过二十几岁,守着一对儿女开了家温泉客栈,生活富庶,断然是不会因为受了几句公婆的指责就投井自杀的。”方正仔细看着秦锦绣准确狠绝的刀工,默默地回答,“从尸身表面来看,头在井下,脚朝上,无肚腹涨,无脚底皱,无甲缝泥沙,身上又无擦痕,不像是自杀,极有可能是被人推入井底身亡的。”

“或许真是她自己投井呢?”秦锦绣奋力地掰开头骨的上下颌,试探地问道。

“若是她自己投井,落水后,势必会挣扎,气脉往来,搐水入肠,腹中定有积水。”方正此刻才觉得戴着口罩的确不错,挡住了以往验尸中难闻的气味,加重语气说:“我用力按压过死者的腹部,并无积水,但报案人,也就是刘寡妇的公公一口认定:儿媳是投井自杀。”

“他为何如此肯定?”秦锦绣瞄了一眼方正。

“因为刘寡妇身上钱财都在,而且死后双眼微开,双手握着半拳。”方正细心解释。

“如果是自己投井,双手的确是呈握拳状态。”秦锦绣所有所思地将头骨整理干净,放入清水中,弯弯的柳眉却挑高了些许。

“所以我也一直想不通,刘寡妇到底是因何而死?”方正坦言而述:“她双眼微开,似乎死不瞑目,若是被人害了性命,又为何双手弯曲僵硬?”

“你可曾为她验伤?”秦锦绣凝眉问道。

“那眼老井许久不用,她在井里已经泡了将近二日,浑身肿胀,肤色发白,我查验过,表面并无伤痕。”方正微微叹气,“毕竟男女有别,死者又是寡妇,我也不好仔细验身。”

“那你为何不用红绸伞验伤呢?我怀疑她是被人勒死后,扔入井底的。”秦锦绣猛然间用桌案上的绳索套住方正的脖颈,用力地勒住。

方正下意识里用双手握住绳索,试图将其拉下,怒声斥责:“秦锦绣,你想做什么?”

秦锦绣缓缓松开绳索,指着方正弯曲的双手,“你瞧,若是在毫无防备下被人勒住脖子,她必定会用双手拽住绳索挣扎,那样双手便是微微弯曲的形状,咽气之后,手指便会保留半拳的姿态,即使泡在阴冷的井水里,也不会展开,因为组成手的细胞死亡了,就定格在半拳的瞬间,再也无法伸开,除非用我上次提到的手指扳直器。”

方正听着秦锦绣新奇地解释,似懂非懂,“既然是勒死,那她的双眼为何是微开而不是紧闭的呢?”

“因为她不信凶手会真的勒死自己,就像你刚才的反应,根本没将我放在眼里,但没想到凶手却真的杀了她,最后她无力挣脱,只能认命。”秦锦绣转向方正,直视那双深邃的眼睛,静心地说:

“人在死亡之前,都会陷入一种浅度的昏迷,瞳孔,也就是黑眼珠儿自然地放大,这时眼底动脉中的血流迅速骤停,眼皮的肌力达到最小,根本无力自主支撑住眼皮,才会睁眼而亡,换句话说,也就是虽然死者当时睁着眼睛,事实上她已经失去意识,看不见任何东西,并不是什么死不瞑目,明白吗?”

方正默然地点点头,眸底缓缓地由墨色化为清澈,直到清澈见底,莹光一片。

“你从哪里知道这么多的道理?”方正好奇地问道。

“当然是那本被我扔掉的奇书了。”秦锦绣一副吃定方正的样子,大大咧咧地说:“你明日就去拿红绸伞去义庄,看看她的脖子上,是不是留有勒痕。”

“此法真的可行吗?”方正面露踌躇,“我只在书中见过用红绸伞验伤一说,不知此法是否有效,其实今日我也想用此法验伤,偏偏琢磨不定,才会无功而返。”

“明天你尽管去,此法不但可行,而且有据可依。”秦锦绣鼓励方正。

“什么依据?”方正对秦锦绣有了初步的信服。

“嗯,实物的颜色,比如人的手,取决于两个条件,其一是:它能反射哪种颜色的光,其二是:用何种颜色的光来照射它。”秦锦绣仔仔细细地讲解,“而透亮物体的颜色,比如红绸伞,是由它本身所透过和反射的颜色光所决定的。我这么说,你能听懂了吗?”

方正摇摇头后,又轻轻点头,语调迟缓,“是不是《墨经》中所讲:清水镜面的原理?若是照你的意思:红绸伞借助的是天上太阳发出的光?”

“对,就是镜面的原理。”真没想到方正真是饱读圣贤书的人才,秦锦绣笑眼弯弯地说:“这世上大多数透亮的物体反射的色光跟透亮的色光是相同的。当七种颜色的太阳光照射到红绸伞上时,除了红光能够通过之外,其他颜色的光都被吸收了。而人体上的瘀血基本都是青紫色,在寻常光的照射下,不大明显,而在红光的照射下,就会呈现出浓重的黑色。”

秦锦绣将头骨从清水中捞出来,“红绸伞就像个过滤颜色的镜子,所以此方是有据可依的,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

“原来如此。”方正顿时醍醐灌顶,神色愉悦,“明日一早,我便去义庄。”

“不用去太早,最好午时再去。”秦锦绣慢悠悠地拿起桌旁的茶壶,“其实此案并不复杂,若是依照我的推断,那个报案人最有嫌疑,即使他不是凶手,也和他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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