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恐怖悬疑>惊魂古堡>第126章 梦魇(22)第6更!

"迦香,我不要你寂灭。"然而即使轮回即将到来,青衣剑仙却丝毫没有让开的意思。用了全部力量挡住了毗河罗窟上方的光,他看着紫衣女子,眼神里有坚定的光芒。然而那样自顾自的断语,却反而让迦香眼中涌起怒意。

遮蔽得了一时,难道还能逃得了一世?她终不会选择在永恒的黑夜里做一个邪魔。

而他,即将在日光中消失、重新进入新的轮回的他,凭什么还要阻挠她最终的选择?很早以前,尚在尘世修习剑术之时,灵修就习惯于事事为她打算,所谋唯恐未详尽。最初她觉得高兴、而慢慢便觉得了牵绊和束缚——没想到千年之后,他的脾气依旧未曾改变。

他若真为她着想,便应如罗莱士那样、听由她自己选择。

"你不会寂灭。"无视于迦香脸上的怒意,灵修漠然说着,嘴角忽然露出了一丝笑意,身体里的神智在慢慢消失,被牵扯着投向那个看不见尽头的黑暗——那是新的宿命和轮回开始的地方。但是,那之前,他必须要做完他想做的。

他忽然从袖袍中抬起了手,青霜剑刃上有一抹绯红,那些尚自温热的血一滴滴从指尖凝聚、滴落,汇集到另一只手里拿着的水晶高脚杯上。

灵修流着血的手,拿着那杯殷红的血,直直伸到了紫衣女子面前。

青色的衣袂越来越薄,几乎挡不住大漠强烈的日光。灵修的脸色也是苍白的,苍白的竟然隐隐透明,仿佛不真实——迦香知道,那是轮回的力量在牵扯着他,将他拉往另一个时空。他即将有全新的开始,他将遗忘所有。

然而看着他递过来的酒杯,她却怔住。那样的震撼,他已经千年没有给过她。

"喝了它,"苍白的嘴里吐出最后一句话,不容置疑,"喝我的血,可在凡界永生——"

"和罗莱士一起,做个普通人。"看到迦香的眼神,他加上了最后一句。

流着血的手不容分说地将酒杯递到了她的嘴边。微微笑了笑,用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关上毗河罗窟的大门。在大门合拢之前,他看着眼前的人,微微吐了口气,抬手指了指远处的克孜尔塔格山——

"来生,我将循着这条丝绸古道,返回这里寻找你们。"

门轰然合上,挡住了最后一刻已经刺穿一切的阳光。

大漠的砂风席卷而来。迦香的眼睛只看到最后门缝里那一线金灿灿的阳光——在阳光里,青衣剑仙有如水面上的泡沫般消失。震惊的眼睛只被照亮了一瞬,很快门就重重阖起,将最后的光线隔断,让双眸归于一片漆黑。

"灵修!"迦香刹那间脱口惊呼。她苍白的手直伸向隔断一切的门,水晶的杯子从指间跌落,鲜红色的血液飞溅上了她的眼睛,一片殷红。

缘起-

"灵修!"惊呼声中,巨大的睡莲花苞如同碎裂般一片片绽放开来,莲蕊中的紫衣女子从沉睡中惊起,睁开眼睛惊惶地四顾——

没有风沙,没有荒漠,更没有古堡和邪魔。所有一切都湮灭了,眼前一池碧水荡漾,神光离合。水面上千朵莲花绽放,每朵花的中心,都沉睡着一个仙人。水气和云烟弥漫过来,白茫茫一片,远处有千重楼阁宫阙,壮丽庄严,隐约传来仙乐飘飘。

这是哪里?这是哪里?——她在何方的花蕊中、一梦方醒?

"迦香!"忽然间,耳边听到一个同样惊慌的声音在叫她的名字——那个本来该千年熟悉的声音,却因最近三百年的沉默而听起来有些陌生。她从茫然不知所措中进行,从睡莲上站起,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水云深处,一个青衣人踩着一朵盛开的莲花,向她漂过来,眼神惊喜而又急切。

灵修。只是一个照面,她便认出了他。

那一刹那,她满心欢喜——那样的欢喜,似乎数百年来未曾有过。就如对面灵修眼里的惊惶和急切,同样数百年未见。满池的莲花中沉睡着无数仙人,只有他们两个人是醒来的,穿过田田莲叶,分花拂水,握手重逢。

并蒂双莲中,一青一紫两名剑仙握手相看,眼里俱是大劫过后重逢的惊喜。

"唉......"悠远地,仿佛听到谁轻轻叹息了一声,满含悲悯和怜惜。那样熟悉的语音,让两人瞬间回头,看向瑶池尽头的白玉栏杆——那里,一名高冠羽衣、仙风道骨的老人扶栏而望,看到了莲花中最先醒来的两名弟子,叹息着从黄榜上取下了两枚玉牌。

"还是不行啊。"光华真人叹息着,将两人的名字从封神榜上拿下去,看着两位弟子,眼里不知道是可惜还是释然,"灵修,迦香,这次的试炼、你们依旧双双未曾通过。"

试炼......试炼。对了,原来是一场试炼。

迦香猛然间明白了身在何处——这是千年一度的蜀山大会,将检验所有剑仙的修为,若是已经大彻大悟、则可以封为神,离开下界的蜀山,进入九天上的天宫,不生不灭、永远摆脱生死轮回,与天地同寿。

那是所有修仙之人梦寐以求的最后归宿......而他们两人在百年前来到这里,沉睡入瑶池的莲花中,已经是第三次进入试炼。

"青紫双剑,一直是蜀山七十二峰九百名剑仙中的翘楚,可为何你们两人却屡次无法通过试炼......"看着最得意的两名弟子,光华真人的眼里却满含叹息,"这一次,你们更险些坠入魔道——都已经两千年了,灵修、迦香,你们准备在红尘中蹉跎到永远么?"

"罗莱士......


状态提示:第126章 梦魇(22)第6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