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今日第一更。谢谢钱家女儿、子伽赠送的平安符。
蝶雪暗自忧伤了一会,再看小锦,露出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我试试这衣服。你帮我。”蝶雪拿起刚刚扔在桌案上的紫色礼服,到了屏风后面。
小锦帮着她穿上,白嫩的肌肤衬出了紫色的高雅,纤细的腰身显得窈窕多姿,除了胸-部稍显单薄外,一切都很完美。
小锦取出“倾城姿”,将项链,耳环,头饰,手链都给蝶雪戴上,华丽的首饰瞬间为蝶雪增色不少。
小锦远离蝶雪几步,仔细打量后,觉得一切都符合她想象中的形象,沈家娘子的手果然很巧。
只是,似乎缺了什么。
小锦想了半天,终于发现,缺少了一双高跟鞋。
这现代的礼服还是要高跟鞋才好看,要是配这古代的绣花布鞋,实在是不伦不类。
可是,上哪去找一双高跟鞋呢?
小锦微微蹙眉让蝶雪不解。她请问:“小锦,是不好看吗?”
“不,不,很好看,蝶雪姐姐,你穿上这身简直就像仙女一般。”
蝶雪微微红了脸,羞涩地低头而笑。
就在这时,小锦灵机一动,想起清朝皇宫内的娘娘们不是穿“高跟鞋”吗?其实只要照着那个改良一下,不就能应付花魁大赛了?
“蝶雪姐姐,渭泾塘最好的做鞋师傅是谁呢?”
“你想做鞋?”
“这身衣服不得配上一双好鞋吗?”小锦道。
蝶雪便告诉了小锦。
很快小锦就跑去恳求那师父按照自己的要求做了一双鞋子。师傅手很巧,到了下午,小锦就拿到了鞋。
当蝶雪摇摇晃晃穿上后,一切就真得完美了。
“哇,这,这,这真是太美了。”吴妈妈高兴地直拍手。围着蝶雪转个不停。
爽朗的红衣也惊叹不止,拽着小锦非得让她给自己也做一身。
小锦说等大赛结束后一定给红衣做一身,但红衣却不依不饶,一定要小锦说是在哪做的。直缠得小锦告饶,她才勉强同意赛后再说。
剩下的日子,凤槃便回了苏州继续制作首饰,他们打算在花魁赛那天多推销几套“倾城恋”,至于“倾城姿”那肯定是不能做两套,一则材料不够,二则只有尊享才能显出档次来。小锦特地留在渭泾塘,教着蝶雪、蓝衣、紫衣、红衣排队形,做动作。原本为了方便小锦想住在彩花楼,但向洁却执意将小锦接了出去。安顿在客栈里。小锦想想。住在青楼确实不合适。便由着向洁安排了。
事情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出发的前一天,小锦指导完蝶雪、蓝衣他们之后。蝶雪邀她在屋里喝茶。
这几天,小锦和蝶雪他们已经成了好朋友。
“蝶雪姐姐。你不用紧张,这次的花魁大赛,你一定能拔得魁首的。”小锦咬了一大口的核桃酥,含糊不清地在那安慰蝶雪。
在屏风后面换衣服的蝶雪柔声说道:“能不能成为花魁我一点都不在意。”
小锦喝了口水,将那一大口的核桃酥咽了下去,又说道:“为什么呢?既然都去了,争个第一也有面子呀。再说那天前来捧场的都是一些达官贵人,说不定会给姐姐赎身呢。”
蝶雪好一会儿都没说话,直到衣服换好走了出来。才说道:“唉,我这也是走投无路。妈妈也不能一辈子都顺着我,养着我。”
说着,坐到小锦身边,喝起了茶。
“蝶雪姐姐。你这么美,这么些年就没中意哪个公子哥?早点赎了身,就不用……”小锦本想说不用每天接客,转念一想,这话不适合她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说,便将那个词吞回了肚子。
不过,蝶雪还是明白她的意思,运动后的红润脸庞瞬间变得有些清冷。
“我是卖艺不卖身的。”
小锦一愣,这她还真没想到,忽然有些尴尬,也明白了蝶雪为什么完全不热衷于这次的花魁赛了。
参加了这次花魁赛就意味着蝶雪将结束“卖艺不卖身”的历史。
“吴妈妈竟然一直同意你……只卖艺?”小锦好奇问道。
蝶雪苦笑:“其实吴妈妈倒不是坏人,我能活到今天多亏了她。虽然,我生不如死。”蝶雪说着,眼睛似乎有些湿润,微微侧头拿帕子拭了拭眼角。
小锦眨眨眼,拍了拍蝶雪的肩膀,说道:“别难过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说完,小锦想起当初陷入困境时,依土对她的鼓励,便对蝶雪说道:“逆光也要飞翔。”
“逆光也要飞翔?”蝶雪不是很懂这话,毕竟这时代的女性自我意识弱。但是,小锦的意思她明白了。蝶雪敬佩地说道:“小锦,我真羡慕你,如此能干。”
“呵呵,蝶雪姐姐,其实你也可以啊。”
“我?我什么都不会。”
“你会得比我多,你会弹琴、会跳舞,还有那么好的文采。”小锦想着要是蝶雪活在现代,那绝对会是明星或是美女作家。可惜生不逢时。
“呵呵,这些是最没用的东西,到了今时今日,这些东西只能是取悦别人的手段罢了。”蝶雪不屑地说道。
小锦道:“其实,蝶雪姐姐,只要你自己不看轻你自己,别人怎么看是他们的事。我和姐姐抛头露面,不也常引人非议吗?”
蝶雪看着小锦,眼里满是羡慕:“但是,至少,你不用靠别人而活。”
小锦认同蝶雪的这句话,确实,她们现在在很多人眼里可能是离经叛道,但是,她们至少不用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