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涉小说创作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在做事之前,首先要调整好心态,从事小说创作也不例外。所以我在罗列长篇创作注意事项之前要先说说心态问题。桓谭在《新论》中说:“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于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这段话很明确地定性了小说的价值——治身理家而已。和那些醒世、教世的圣人经传相比,小说是‘琐屑小道’。假若把至圣之人比作骄阳,那么小说充其量也就是折射出光芒的一道彩虹罢了。至此,你该明白:想要写出卖座的小说,首先要考虑的是故事性,而不是思想性。
‘合丛残小语’,杜撰结集,用笔下技巧换来果腹食粮——细看家更像是一个‘匠人’,而非专研经史的‘文人’。所以,即便在入行之后有了点成就,万不可沾沾自喜、自命不凡;而若失败,也不要沮丧气馁。用平和的心态去看、去想、去做,才能从粗手粗脚的学徒晋升为技艺精湛的巨匠。
谨以以上文字与从事小说创作的朋友共勉。
的创作是个为时日久的过程。在动节发展的基本脉络写下来,以免在隔日续写时出现情节偏离主线的情况。大纲是模糊的,具体到正文中,还有更多的问题等在前面,随时考验作者的写作功力。以目前主流商业小说为例,我在这里总结几条新手容易犯的错误——
一:文中元素的统一
之前说过,小说家的任务是‘合丛残小语’。对于一个功力深厚的作者来说,这种基础中的基础自然谈不上什么难度,各种桥段信手拈来、随意搭配,无不得心应手;而对于一个刚入门的作者来说,则常会将一些于全文基调不协调的元素也一并归纳到文中。这样一来,就会造成阅读上的障碍,使得全文大大失色。
例如要写一部以西方中世纪社会为背景的小说,可作者却没有回避东方的姓氏名讳习惯,这样的文字又怎能得到读者的认可呢?怪味豆不是谁都能吃得下去的。这里要注意的不仅仅是姓名,包括语言习惯、地域命名习惯以及众角色的意识形态……等等,都必须符合设定的时代背景特色才行。这就要求作者在创作之处应广泛地收集资料,在做到基本了解之后才可以动笔;如果是借用了古代东方社会背景的小说,那么在行文时就要注意回避一些舶来语和新兴词,否则难登大的主角大谈‘能量’,又或在对话中掺杂了西方翻译体的句式,我想象不到这种作者的编辑同志在阅稿时会是个什么脸色。
这是个必须要注意的问题,即便是开着‘外挂’的穿越文也一样。一旦处理不好出于不同时代背景的元素,那么,待大浪淘沙之后,暮然回首,你写的东西已被淘汰深埋,作品也就此失体经典行列的机会。
二:视角的统一
1在以第一人称视角进行创作的时候,可借助主角之口直抒己见,又可大段地进行心理描写而不显突兀。这点是优势所在。然而这类创作毕竟视角狭隘,在进行这种篇幅超过10万字以上的小说时,第一人称并不适用。市场上比较卖座的《邪气凛然》、《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就是很好的例子,两部原本不错的作品都因为视角混乱的问题出现了瑕疵,可见其难度之大。在我的印象里,完多以15万字以内,常见于国外翻译过来的作品,再就是一些杂志增刊所偏爱的中长篇作品。
使用第一人称时,书中配角的话只能通过‘我’转述,而配角的心理活动也只能借‘我’的脑袋进行‘猜测’。
2用第三人称进行创作,虽然少了使用第一人称时的那种‘直抒胸臆’的畅快,但可凭借类如‘上帝视角’的优势来布局,通过对比、反衬来突出主角、丰满人物形象。第三人称视角在描写主、配角行为上不存在障碍,还可以无视空间距离转换场景;在心里活动的描写上要注意活动主体。我引用一个新人曾出现过的错误——
一边用手摸了摸自己挺着的肚子,不边摇着自己的还有些微微发晕的脑袋,牛满思前想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在家挑粪挑得好好的怎么会来到这鬼地方?
这里的这个‘自己’就不应该存在。在以第三人称角度进行心理活动的描写时,除非笔下的人物在心中拿自己与其他人对比,否则通常要省略句子的主语。即便是出现了,也不能是‘自己’二字,而应该是‘我’。改一下再看——
用手摸了摸肚子,摇了摇还有些微微发晕的脑袋,牛满心下奇怪:在家挑粪挑得好好的,怎么会来到这鬼地方?
而在出现主语之后,则通常要把心理活动的部分加上引号——
用手摸了摸肚子,摇了摇还有些微微发晕的脑袋,牛满心下奇怪:“在家挑粪挑得好好的,我怎么会来到这鬼地方?”
使用第三人称创作时,除了一些无法与人交流的特定场景之外,塑造人物时不宜进行太多的心理活动描写。如果要写主角自言自语的情景,最好要设定一个能让人信服的前提,比如说心感震撼,抑或告祭亡人,否则会让人感觉你塑造的人物是个神经病,从而失去代入感。即便是自言自语了,也不要大段大段地写。
能做到这点,基本上就能比较合理地进行第三人称创作了。
两种不同人称的视角也是不同的,虽有交叉的部分,却不可混用。刚入门的同行们尤其要注意这点。
三:行文风格的统一
大体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