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尘的这个问题算是老生常谈了,小公主的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可是她不理解睡觉和嫁人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就连王与王后,也不是日日在一起的,每月到逢五遇十的日子才会在对方的寝宫住上*,其余的时候皆是各睡各的,她嫁了人也完全可以与忘尘同住,没有一点矛盾的地方。
忘尘已经习惯了小公主的沉默,他有多少次在心口涌起的希望,就有多少的失望暗藏其中,不过这些他不会让小公主知道,他一向是她生活的助力,如果连这助力的支撑都坍塌了,他实在不知还能以什么样的身份留在小公主身边,还能帮她做些什么。
忘尘自顾自的转身离开,准备去做早膳,小公主看着原本属于她的怀抱被收了回去,心情更加不爽了,手腕一动,就折下来一枝树枝,向忘尘的背影的方向射去。
忘尘听见风的加快流动,自然而然的轻松躲开了,而一大早爬起来打扫院子的胖男仆就没有那么好运了,他只觉得脸上一道血光溅出,瞬间就破了相。
胖男仆捂住自己的脸,腿一软坐在了地上,忘尘心里有数,胖男仆脸上的伤不算是大伤,给他随意的扔了一瓶药便去了厨房。
胖男仆缓了好一会儿,才从方才小公主制造的惊吓中缓过神来,他打开忘尘给的药瓶,顿时觉得一股扑鼻的清新香气袭来,让他因为早起的倦意也少了许多。
他用手指稍稍抹了一点儿,只觉得触手清凉,绝非世间的凡品,心中更加的料定忘尘不是常人,而且他以血的事实证明,忘尘的有一句话是对的,在东宫千万不要出现在小公主的面前,这不是难不难亲近的问题,完全是暴力指数太高了。
小公主和忘尘生着气,所以连吃饭时都没有用忘尘喂,对他夹的菜更是不理不睬,草草的吃了几口,就穿上王后送来的准王太女朝服,挽了一头简单的发,随意的找出一根木钗固定,便去王宫与众人集合。
今天是君解语的王太女身份正式确立的第二天,按照规矩是要骑着高头大马在都城由中心向四周绕行一圈。
王定下的储君游街是历朝历代的传统,主要是希望国民能在这一天认识王储,并给予王储身份上的肯定,另一方面也是希望王储能切身体会到一份责任感,尽心竭力的为百姓办实事,然而经过了几百年,王的权利逐渐被长老们所分解,大多也只是挂名而已,更别提王储了,不过是有名无实而已。
今天孟云初给小公主准备游街的是马中的极品,身材好大双腿修长不说,而且浑身上下通体雪白,无一丝杂毛,只留下耳朵上有一小撮黑毛,无论是样貌上还是体魄上绝对可以称得上是马中的翘楚。
但是这马好是好,却有一个马中的通病,那就是性子烈,能骑到它背上的人至今一个都没有,孟云初也是费了颇多的心神,各种手段皆用上了,才能让这匹马乖乖的被她牵着走。
“我找了很久,就这匹能配的上外甥女的身份,不知王太女可满意?”孟云初云淡风轻的抚着马的毛发,马有些不乐意的打了一个喷嚏,可是也挣脱不开孟云初的掌握。
小公主会读人心术,却是不能读懂动物的所知所想,当然多多除外,它是精灵早就通了人性,已经不在动物的范围内,但是她却能从这匹马的意识中感受的出来它的不屈服,显然这匹马也不是一匹俗世的马,尽管不如多多来的高级,也属于精灵和普通的动物共同孕育出来的一族,在人类的历史里很少能有幸遇见。
小公主冲孟云初点了点头,伸手接过马的缰绳,马好奇的看了看她,见她的身上有一种久违了的灵气,让它觉得格外的舒心,便没有再动,还亲昵的在她的胳膊蹭了蹭,仿佛是在和她套近乎。
小公主安抚的摸了摸马的头,表示她也对它很是喜爱,等一人一马沟通完了,她翻身一跃,以非常帅气的姿势跳上马背,马只是不适应的踱步了两下,很快的就妥协了。
“好!”大臣们不由的拍手叫好,琉璃大陆无论男女,皆是喜欢有气魄的,而小公主年纪虽轻,却是霸气十足,在此当年当的起王太女一职。
孟云初看这一切看的是目瞪口呆,她的本意是想让小公主因骑不上马而丢了颜面,来表示小公主没有能力,甚至她连后来要牵来的温顺小马驹都准备好了,结果居然出乎了她的意料,难道动物和人一样,还将究个合不合眼缘?
小公主维持住身体的平衡,对后面跟随的三位长老喊了一声,“出发!”
一大群队伍得令,便浩浩荡荡的出了宫门,忘尘一不是王室中人,二不是长老大臣,按照常理是不能参加游街仪式的,但是他担心小公主一路上会有危险,便悄悄的带着多多跟在队伍的后面,暗中保护小公主周全。
百姓早就耳闻新一任的王太女不同寻常,是个性子极为冷的,今日恰好有机会,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正到了见证的时刻,早早的就有人在王太女要经过的道上等候,想一睹王太女的风采。
远远的,就见到一行人从王宫的方向走来,前面开路的是八名威武挺拔的侍卫,后面紧随的是一头不识马的人皆能看出来的好马,而马背上驮着一位年约十二、三岁的姑娘,一身用金线绣好的紫袍加身,本显老色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不但不难看,反而是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