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搭建营地的材料,都由医坊准备,因为有张木匠这个内行在,十几个人一起忙活,很快,就把一个足够十个人住的营地准备了个妥当,众人歇息用的帐篷,在王诺兰的授意下,正正好儿,就把那埋马匹尸体的一整块地方,全都覆盖遮挡了起来,不走进营帐,任什么人,都刨不动半点儿土去。
车夫吴哥和张木匠,都曾在江南大营里待过,一个是给老将军当副官,一个是给老将军当侍卫,位置扎眼,难保不会被人认出来,王诺兰为了谨慎起见,只让他们两人帮忙建好了营地,就收拾东西,准备回返。
小豆丁这些天疯吃疯喝,长了不少肉,却无奈医坊的院子太小,来来回回的跑,就只那么大点儿的地方,而且,它还喜欢粘着王诺兰,从不因为贪玩瞎跑,就让王诺兰脱离它的视线……这会儿被她抱出来了开阔地方,自然是毫不意外的,就玩儿疯了起来,一会儿忽忽的往这边跑,一会儿又忽忽的往那边跑,末了,竟是干脆逮了一只野兔回来,连拖待叼的跑到王诺兰面前,把已经死透了的兔子让她面前一放,就仰首挺胸的蹲坐好了,跟她邀功起来。
“真厉害,等会儿回了家,我让厨娘做给你吃。”
王诺兰倒是真没想到,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嗷呜,这就能打猎了,暗叹一声天性使然,便伸了手,一边夸奖它,一边观察起了这只被它咬死了拖回来的兔子。
正中喉管。
一口毙命。
豆丁非常灵巧的从侧面咬断了兔子的喉管,让兔子因为窒息和失血过多,而死在了痛苦挣扎之中,而它,却是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咬了兔子一口之外,就都只安静的待着,不紧不慢的等着兔子死了,再坐享其成的拖回来,就是完事儿,连自己身上的毛儿,都没弄脏半点!
这小家伙,可以说是非常的聪明。
如果……
只是如果,它没有落入人类手里,而是继续待在野狗群之中,将来……
八成儿是极有希望,成为一群之王的!
张木匠虽然手脚利索,很快就把营帐搭建好了,却架不住冬天日短,刚刚酉时,就开始变暗了的天色。
大冬天的在野外宿营,若无取暖的篝火,一准儿是要冻死人的。
十几个人趁着天色还没完全黑下,又去附近拾了许多的柴火,稍稍理顺,计算着足够烧到天明了,才放心大胆的把三个篝火点燃了起来
“今天,我们就先回去镇子里了,明晨清早,天一亮,我安排好了铺子里的事情,就过来这边寻你们。”
让车夫吴哥从马车上卸下米面肉菜和锅碗瓢盆,王诺兰便唤回豆丁,抱起它放上马车,拎了它趁着其他人忙活,跑出去瞎玩,顺带着咬死拖回来的三只野兔,交给了张木匠替它“保管”,然后,又跟要留下来住在营地里的人们嘱咐了一句,才转身,踩着车夫吴哥早就帮她放下来的脚凳,爬上了马车,“野外天冷,诸位一定要放开了肚皮使劲儿吃饭,吃饱了,才能身体暖和,才不会觉得夜里冷的难熬。”
小镇太小,城门和城墙都不值当修建,这也给王诺兰他们这些晚归的人,制造了便利。
马车驶进医坊后院的时候,姜嫂已经急得在院子里翘首以待,见他们三人平安回来了,才舒了一口气,快步上前,去扶王诺兰下马车。
王诺兰自己下了马车之后,又转身回去,把豆丁从车椽上抱了下来,揉了它的脑袋一把,让张木匠把它猎回来的那三只肥兔子送去厨房,交给厨娘剥皮洗净,剃干净骨头之后剁碎,给它装进盆里送来当晚饭。
经过好几天的喂养,原本只有两个巴掌大的豆丁,现在已经比一只肥野兔大了一些,王诺兰估摸着,把一只野兔收拾好了喂给它,八成儿还未必够它吃一顿的。
对于狗,尤其是大狗,王诺兰以前也没养过,但根据这几天豆丁的吃饭规律,也差不多总结出了一点儿它的习性,一天四顿正餐加两顿零嘴儿,晚上睡觉之前,还得缀上一顿宵夜,才能安安生生的睡一晚上……说句不客气的,这要是家里没钱的,还真招架不起它这么个小吃货,天天这么个吃肉法儿!
“让厨房把这几只兔子都收拾出来吧,它在外边疯玩了一个下午,一准儿要比平时吃的多些的,一顿晚饭,一顿宵夜,八成儿也剩不下什么了。”
看了一眼豆丁这只小吃货,王诺兰苦笑着摇了摇头,这宠物养得,可比她这个正主儿都能吃,这么吃法儿,等再大一点儿,干脆就直接让车夫吴哥去牲畜市场买整头的牛回来得了,不然,这一天一趟的跑去买肉,可让人怎受得了,“老老爷和老夫人用过晚饭了么?”
“回夫人的话,刚刚用过,这会儿,正在东厢里陪小少爷玩耍。”
听王诺兰问起老将军夫妇,姜嫂忙上前来给她应答,提起小瑞儿,她的脸上,本能的便溢出来了满满的欢喜,“老爷的那个侍卫,像是很得小少爷的喜欢,小少爷跟他腻在一起玩了大半天,不是吃奶的时候,都不肯让奶娘抱了……”
“索性这几天他也不走,瑞儿乐意跟他玩耍,就让他带着吧,告诉奶娘,该喂奶的时候喂奶,寻常时候,她们整天哄着小宝也怪累的,就趁着这几天,好好歇息一番吧。”
春年会武技,虽然,能到什么程度,王诺兰也不知晓,但聊胜于无,至不济,也比两个半点儿武技也不会的奶娘强得多。
王诺兰这么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