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科幻未来>洪荒长生问道>第二十七章 游洪荒喜得坐骑

老子一挥手,水镜从天上消散。“唉!红云走了,天地争命从一开始我们七人对红云来说就是不公平的。所以他最早争命,他也是最早感知天机的。可惜,他身上因果太多,得道之时结下偌大因果,如今想要成道,了结因果。阻道之人也太多了,他身陨道消,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一代天地大能,就这样陨落了,未免可惜,可悲,可叹!”长生子不无感慨的说到。

“他的死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天道以他的死向我们提示了,争命的过程是有多险恶。也是从红云开始,又一轮的天地煞气凝而不散,又一轮天地杀伐来临。”

“师尊,弟子想在洪荒走走。趁着大劫还未来临,看看这洪荒美景。”

“去吧,去吧,去看看。自你化形以来,除了有限的几个地方外,你还没去其他地方走走看看呢。这次不用急着回来,大劫将起,不过也还需要几个元会时间酝酿。不急,不急。”

“那,弟子告退了。”

说完,带着琥珀琉璃离开了首阳山,开始了在洪荒大地上的徒步旅行。其实看一看名山大川还是其次,主要的就是长生子觉得自己好歹算是个天地之间的大能了,目前连个坐骑还没有呢,和自己的身份有点不太搭配。

老子有青牛,原始有四不像,通天有奎牛。长生子底走说不过去啊,所以这次下定决心,要找个坐骑回去代步。而且方丈岛上,除了自己和琥珀琉璃以外在没有生灵了,确实是有点闷的慌,虽然长生子不准备收徒弟,教门人,但是岛中还是要有生灵啊。所以最好能带回一些,资质心性都还说的过去的东西回去,也好添添生机。

一根手杖,比腰稍微高一点,普普通通,一身阴阳道袍,两个小姑娘。长生子踏上了来到洪荒之后第一次以游览为目的的旅行。三人边走边闹,速度极慢,中途收集收集药草,采采灵花,救治救治垂死的动物,一路上欢声笑语不断。

突然有一天,一座悬崖之下,长生子骤然有感,此悬崖必有灵药,而且品阶不低。

目光凝视,悬崖中间有一物让长生子备感兴趣。只见此物,在悬崖中间无物可依,随风自动,仿佛被天地间任意无视吹拂的野草。可是通熟药草的长生子一眼就看出了,五针草。

先天灵药之一用处极为广泛,尤其对风属性加成很多。此草共有五片叶子,每片叶子都如同银针般坚硬,细致。凝眸一看,不光是此草,还有两物让长生子起了兴趣。

一老鹰在巢中,鹰眸死死盯着此草一动不动,鹰嘴鹰爪泛起金属光泽,眼神中带着一种人才会出现的势在必得的霸气与野心。一头早已成精的老鹰。

另一物则是一头鹤,它周身洁白,头顶有一块朱红色,好像一块红宝石嵌在上面,它的翅膀末端是黑色的,像披着黑纱。此时的它以不复昔日的优雅。身上的羽毛一块一块的脱落,血迹斑斑。翅膀不断在空中挥舞,紧紧盯着老鹰,目光中透露出愤恨,恼怒和无奈。在空中不断飞舞,盘旋就是不愿离去。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唉!”长生子轻轻一叹。

“不对,这鹤…有点意思。”说着双目一凝,然后从仙鹤身上传出阵阵仙光,先天灵光。不过,却不是那种完整的出现在先天大神身上的先天不灭灵光而是断断续续的破灭的先天灵光。具体是此鹤生就有此灵光还是后世得了偌大机缘长生子也是不好推测。

不论如何此鹤有根骨,碰上自己就是有机缘。根骨机缘全部上佳,而且比起根骨机缘更重要的是这货卖相好啊。而且在长生子的心里得道高人的必备坐骑就是仙鹤啊,没有此这个动物更适合的了。反正就是任性的觉得骑鹤比骑牛拉风。君不见后世南极仙翁骑鹤多拉风。

呃…我说之前怎么感觉有个啥事忘了呢,就是南极仙翁啊,他怎么一直没出现呢。按照正常的道理来讲,他应该是比广成子还早拜入原始天尊门下的啊。怎么到现在了,他还没有出现呢?

嗨,不管了,今世也不是后世传说中的洪荒了,少上一两个人或许也正常吧。毕竟还多了自己。

长生子胡思乱想,老鹰飞快的挥动翅膀,朝五针草俯冲下去。长长尖尖的鹰爪眼看就要抓住五针草了。说时迟那时快,仙鹤朝天空鸣叫一声,在鸣叫之后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气,连翅膀都挥舞的十分费力。天地间响应了仙鹤的一声哀啼,罡风出现,两道罡风朝老鹰吹去。霎时间老鹰在面对罡风根本无一丝还手之力,羽毛脱落大半,鲜血撒遍苍穹。但是却绝对没有到了可以要了老鹰命的地步。

鹰头回转,锐利的鹰眸满是杀意,两道罡风彻底激起了老鹰的凶性,然而孱弱的仙鹤确实在无力一战了。

“天下攘攘皆为利来,但是若为利丢掉性命,可是不值啊。”长生子轻轻的似在仙鹤耳边低吟。

然后无穷无尽的气势散发出来,压迫着它们两个。“此物,即是被我所见,自是由我所得。老鹰,贫道念你修行不易,今日不取你性命,你退下吧。”

老鹰不敢有一丝犹豫,迅速飞离。这里是洪荒,远远不是幸福安宁的修炼圣地,这里充斥着血腥杀戮。在一株先天灵药面前,失败者还能获得生还的几率不下于走在大马路上捡到一颗重达十公斤的钻石。

老鹰走后,长生子回过头来看着仙鹤“吾看你,根骨机缘都还不错,你可愿为吾坐骑?”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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