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半岛军队突然间扩大了一倍,武器装备自然一下子还不能满足,尤其是火枪的供应出现了巨大的不足。倒是骑兵的武器装备和战马,根本不成问题,从奚人联军手中缴获的劣质武器、盔甲自然没有人用,除了回收以外,最好的办法就是贩卖军火。
这次战役中最大的红利,就是十万多匹战马和无数的牛羊,这些几乎是辽东半岛现有牲畜数量的三倍还多,这些战马牛羊每天都要供应大量的饲料,反倒是成为了李烨最大的累赘和负担。
牛羊还好处理,卖不掉、用不了的牛羊,可以运到外地贩卖,实在不行可以斩杀做成干肉。多战马来的战马就不好处理了,杀掉太可惜也太浪费这些可是草原上的良马,卖的话数量巨大,一时也没有办法出手,只好将一些优良的战马送到济州岛上饲养,剩下的战马再慢慢处理。
接下来考虑的是,这些军队的驻防问题,速拉丁的第一骑兵师当然要驻防在安市州,同时驻防在安市州的还有第一、第二步兵师,总数达到了三万人,足够进行一场中等规模的战斗。
燕宁震的第二骑兵师留在大行城,负责防御来至渤海国、新罗国的攻击,并且作为支援东西两线作战的机动骑兵部队。
阿布思利开始扩建原先的山地团,驻防地点设在孤山城,主要防御来至西面和北面的攻击,招募的士兵多为奚人、靺鞨人和新罗人。
第三步兵师驻守在平壤城和大同江城一带,师长卜亨启,主要防止新罗国的进攻。
第四步兵师驻守在大行城和泊汋城一带,师长虞龙翰,主要防御来至渤海国可能的进攻。
第五步兵师驻守在大连城,副师长李叔汶,李烨暂领师长一职,作为辽东半岛的机动步兵使用。
同时继续完善辽东半岛的民兵后备役制度,只要是在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的健康男子,需要在五年之内,完成三次,每次二个月的民兵军事训练,十年之内要完成五次民兵军事培训,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一直到五十岁停止,培训期间有官府提供食宿和最低生活补贴,任何逃避民兵军事训练的健康男子,都要接受一年到三年不等的苦役处罚。
经过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军事改革,辽东半岛正规军的建设渐渐的初见雏形,军队之间各有权力职责划分,跟地方完全脱离干系,不再是军政一体的局面,军队不得插手地方上的事务,地方上的官府也不得对军队指手画脚。
所有军队统一归王府中的军事参谋部管辖,军事参谋部设置典军一人,暂有速拉丁兼任,另外设置参谋三人,分别是吕泰新、严力和李叔汶,沙世平作为临时参谋人选,成功的进入了军队的决策层,让沙世平有些感到意外,但是却剥夺了沙世平当初的建安城城主的职务。
更加意外的是,李烨宣布建立军队后勤保障体系和设置军工厂的决定,军工厂在古代称作军器监,自古以来早有存在。
早在春秋时期,国君已开始设官统一管理兵器制造部门。《考工记》记载,周王设“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战国时期,兵器主要由各国府库附属的作坊制造,设造者、主造者、监造者sān_jí管理,兵器上常要题铭,以考核兵器的质量。秦由管理宫廷事务的少府掌管兵器制作。汉少府中有职官“考工令”,主作兵器。
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实行盐铁官营,在全国设铁官49处,冶铸兵器及农具。为了加强兵器的管理,汉制诸侯王不得私作兵器,民间若私铸铁器,要处“左趾”(用铁钳束住左趾)的刑罚。北周建德四年(575)置军器监,首创在中央一级设置独立的兵器制造业的管理机构。隋仍置少府监,领尚方,掌兵器制造,下辖甲铠署、弓弩署。
唐却承继了北周的建制,于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设军器监,领甲坊署、弩坊署。据唐官修的《唐六典》记载,国家有制造兵器的统一标准。
不管是成立军器监,还是什么军工厂,不过是换一个名字罢了,但是让所有人不理解的是,李烨竟然把一些军工厂应该做的事情,包给商贾进行生产,而且采用招标竞价的形式,这不是把国家利器让贩夫走卒知道了吗?
李烨对此却不以为然,首先军工厂只要是研制和生产重要装备的部门,不可能拥有大批工匠,战时还好说,可是在和平时期,国家不需要大规模制造武器的时候,这些工匠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只保留最重要的部门和生产线,比如火药作坊、火枪研制和主要部件的生产组装线,还有就是一些秘密的军事装备研究基地,这些不能被外人窥视。
其他的武器装备,比如普通的刀枪、盾牌、盔甲等等,就算李烨再怎么保密,也不可能防止民间制造,李烨要的是制约和管理,而不是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搞的就像后世的国企一样,大企业小社会,应该只管生产的企业,竟然生老病死、求医问药、上学养老,能管的都管,不能管的也管,到最后什么都没有管好。
虽然遭到了众人的反对,但是李烨还是力排众议,强力推行这项军工厂加盟制度,那些愿意参与到军用装备生产的商贾和作坊,必须跟王府中的军事参谋部签署一份保密合同,在未经王府参谋部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军事装备的技术、制造设备、工匠和一切原材料的相关技术,更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