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郎死了,我似乎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另外两个自杀的人跟我素不相识,这点相信警察通过走访很容易就能确认,所以应该是找不到我的杀人动机。由于高警官判断三起自杀案是同一犯罪者所为,所以我自然就摆脱了杀人嫌疑。
综上所述,在他们看来,我谋杀小郎以及另外二人的动机不明,且他们三人是自杀还是谋杀一直在调查中,想必毫无头绪,所以索性就没控告我谋杀了。
我没有律师,我也不懂法庭上的程序,基本是听我旁边法警的指示,我自己当自己的辩护人。
子妍的律师一看就是经过了充分的准备,神采奕奕,信心十足,他步伐矫健的在法庭上边走边说。他先长篇大论详细的介绍了案情前后,随后呈上物证。物证有沾满我和子妍指纹的菜刀,还有我砸碎在地上的烟灰缸,以及子妍当天穿的衣服,衣服上提取到了我的大量指纹,这些都直接或间接证明了我和她有过身体接触,甚至不难推理出有过暴力威胁或殴打等行为。
随后是人证,住在我宿舍旁边的两个宿舍内的医生都上庭表示当天夜里确实听见了我和子妍的争吵打斗声。
我开始辩驳,我结结巴巴的将当晚的情况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三位陪审员埋头记录,法官面无表情。
子妍的律师没等我说完就激动的站出来大声叫道:“可笑至极!请各位看清楚我的受害人,她漂漂亮亮的,像个精神病吗?再请各位看清楚嫌疑人崔冕,这个长相平平的男人有这样大的魅力吗?高!富!帅!他占了任何一样吗?一个死了男友的漂亮女人第二天就跑去这样一个普通的陌生男人家里睡觉,于情于理都是荒谬绝伦!法官大人,我认为犯罪嫌疑人一派胡言藐视法庭!”
律师言辞犀利,逻辑严谨,立马就掀起了法庭上的第一个*。
面对四面八方扫视而来的各种打量目光,我不由自主自惭形秽的捂住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