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森贵哭笑不得的立在那儿:“敢情我成灯泡了?那我退下了?”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翠花妹子你可别误会!咱们兄弟几十年不见,先好好喝一盅再说。”于连长手忙脚乱的摆摆手,差点又从轮椅上摔了下来。
“关门,上炕喝酒罗!”翠花走过来将门关上,他对我看了一眼。
从门缝里我看见于连长哈哈乐着端起了杯子,夹了一大筷菜放入嘴里。
顽固的厌食症竟然奇迹一般的好了。
不过我完全可以理解。男人之间有3种友情最靠谱,一是一起上过出生入死的战场;二是一起蹲过监狱;三是一起逛窑子。
这第三种事儿比较特殊,也比较私密,一般绝不会轻易对人说,还必须得瞒着女友或老婆。由于2人共同掌管一个肮脏的秘密,关系想不铁都不行。
反过来说,如果有朋友邀请你一起逛窑子,你该打心底里高兴,说明他把你当朋友,好朋友,真朋友。
对于连长而言,一个已经死了的战友,几十年后又突然的毫发无损的冒了出来,你说,还有什么事比这更开心的呢?
在这种惊喜面前,还有必要坚持什么信仰什么不杀生呢?
刚才翠花看了我一眼,令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现在毫无疑问是男人的身体,可他的眼神很奇怪,很柔和,里面像是有条小河在流动,确实是很像女人的眼神。
更奇怪的是,如果人真的有前世今生,那是不是投胎转世后,仍然跟上一世外貌很相像?要不然于连长怎么会认出他们来?
人受到遗传基因影响,大多外貌会像他的父母才对,怎么会还像自己的前一世?
我想不通。
也许从科学的角度去解释灵异的事情,这本身或许就是一种错误,很多灵异事情本身就是现有科学无法去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