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目光有些局促不安,细小的双眸中透出稀疏迷茫的光线,慌乱又锐利,愣了两秒,才缓缓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儿,舞会上的人都散了,我一个人回家挺害怕的,所以……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回学校?”
“流光和七春呢?”
“她们说要在洛堇修家里过夜。”
“干嘛?”
“说是要通宵打……斗地主。”
哈哈,这两货,八成是看着洛堇修一屋的金山银山,想赢点回来,就算输了,洛堇修这么大气的男孩子,也不会跟她们两个女孩子计较。
舞会过后,我们三个都有些疲惫,的士上,一路无言。
杭州的夜空,安然静好,点缀着熙熙攘攘的星星,秦简的手一直握住我的,温热的触感,缓缓将我包围。
刘文君一直端正着坐着,两手紧握放在丝绸裙子上,眼睛时不时瞟向身旁的秦简,每一次,都冷冽如冰。
我想,任何一个女孩看到自己喜欢的男孩跟别的女孩亲热,都会心生嫉妒吧,就算是一直淡漠的刘文君,也是如此。
我是在万圣节过后的一个星期,确定刘文君喜欢秦简的。那天,秦简生病了,躺在寝室不愿意出门,宿管阿姨特许我进去照顾他。
秦简住在男寝402宿舍,张永乐跟他一起住,还有两个人是别系的,嫌宿舍条件不好,长期在外留宿。张永乐性子大大咧咧的,很好相处,秦简长期收到女生的小礼物,他也毫不介意地一起分享,包括刘文君的那条围巾。
他是一眼就觉得那条米色羊绒围巾很适合自己,颜色好搭不招摇,跟他的略黑的小麦色皮肤简直是绝配,他便自作主张要了来。后来才发现,围巾的角落里绣了刘文君名字的缩写。
谁会因为一条围巾而拼死命寻找它的主人呢?
张永乐就是这么个奇葩,他调出了整个计算机系和经济系的女生名单,一个一个核对名字缩写。最后筛选出了三十二个附和缩写的名字,一个一个排除,最后才找出了刘文君。
他说,只有秀外慧中,才德兼备的人才能秀出这么细致的围巾来,这一针一线都能看出她是个非常有耐心的女孩子。
于是,他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刘文君。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白痴的做出一些傻事引起对方的注意,张永乐就用了最愚蠢的方式,在人后议论她。故意嘲笑她,他希望她能有一天终于怒不可遏,找他理论,或是恶狠狠的以牙还牙,没想到刘文君用了更激烈的方式。一巴掌。
她原来不像他想的那么柔弱,她的内心有一团火,一旦燃烧,便星火燎原。
而他的对她的喜欢也像火烧城池般,覆水难收。
刘文君喜欢秦简这件事,他一早就知道。他真心把秦简当朋友,他不忌妒。
很多事情是注定的。虽然人总要去争取,或者去回避,但是注定的就是注定的。刘文君先喜欢秦简就是件注定的事。
张永乐曾跟我说,“其实作为室友,也就觉得他是一般人而已。”他晃晃脑袋,“我不是贬低或者忌妒他。你知道,男生和哥们在一起的时候都挺平常的,他人很随和,不自恋,不装。不过。走出了宿舍,我的确能感觉到,他跟我们不一样。”
虽然秦简那么优秀,让他压力山大,但是他是天生的乐天派,他深信,没有真心夺不来的爱情。
在刘文君第一次答应他的邀请时,他乐得差点把寝室给掀了,虽然她只是答应他,去食堂吃饭。他小心翼翼地挑选一般女生会喜欢的菜色,恨不得把食堂每样菜都各点一份,但他很快发现,她的心不在焉。
后来他学乖了,每次吃饭都会叫上秦简,只要她开心,也没什么不可以。
其实明明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他和刘文君说的话最多,但是他能感觉得到,刘文君带着一种包装重重的紧张感,每句话都字斟句酌,妄图妙语连珠。
他明白这种心情,就像他想在她面前尽力特别一样。
这样的张永乐,让我想起了顾明君。高中时候的她,几乎是用尽一切力量来讨顾罗生的欢心,我们都以为她能修成正果,谁知道,一个傅轻萝就轻易地将她打回原形。
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
和任何人无关。
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
再次见到顾明君,是在学校的大礼堂里,班里推荐我参加市里的英文演讲比赛,学校通知所有参赛者,三点钟到大礼堂集合,抽签决定上台顺序。
她见到我,眼里闪过惊喜,不停的跟我说着最近发生的事。她说,英文系某个男孩追她,长相不错,就是个子矮了点;最近市中心那家乐町的专卖店,连衣裙打折,有时间跟我一起去看看;英文比赛的演讲稿,她决定别出心裁,用爱情做主题,亮瞎评委老师的双眼……
看她雀跃的样子,我几乎以为她已经痊愈,但在傅轻萝和顾罗生并肩出现在会场的一瞬间,我看到她的眼睛里,有泪光闪过。
顾罗生看见他,搂着傅轻萝的手臂忽然局促,脚步缓慢了些,他稍稍一愣,低声说,“你也来了。”
“嗯。”
“那……加油。”
“嗯。”
傅轻萝的目光一直盯在顾明君的身上,从上到下,那眼神,让人极不舒服。
现在的顾明君除了家室没有傅轻萝好之外,从外貌到内在,都不比她差。
关于傅轻萝的传闻,我也听了一些。
那个轻薄他的继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