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市中心的一处大型百货商场,曾瑾做一身学生妹的打扮,上着纯白色无图案的修身七分袖t恤,下搭一条素蓝色棉麻及脚踝的长裙,脚穿一双白色蓝边的帆布鞋,肩上斜挎着一个米白色的休闲包,看去是一副清新可人的邻家女孩儿模样。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眼睛下那厚重的黑眼圈,就如同抹完眼影后晕染在了下眼睑上一样,粗粗长长的两道,就连bb霜都难以遮盖,使得整张脸看起来没精打采。
曾经有人说,是女人治疗百病的良药,是她们宣泄情感的最佳渠道。女人,很多时候都是漫无目的的瞎逛,碰见喜欢的就买,没有计划,不知节制。她们的身体里,仿佛天生就澎湃着拜金的热情,似乎大把的挥洒钞票,就能让内心得到巨大的满足感。所以日常生活中,女人开心的时候要,不开心的时候更加要,似乎缺少了它,人生就不再美好了。
曾瑾之所以出来逛街,完全是想用物质上的诱惑,来刺激,和唤起自己对生活的向往。想告诫自己,这个世界除了爱情,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值得去追寻。
然而,眼下的曾瑾,却是一副魂不附体的傻模样。面对着各式各样的漂亮衣裳,琳琅满目的饰品,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年轻女性。竟然一点也提不起兴致。她大脑放空,漫无目的的上上下下,走过一间又一间店铺。却只是在店门外徘徊,却连走进店铺看看的兴趣都没有。
中午过后,太阳总算从厚厚的云层里露出了红润的脸颊,霎那间,头顶的玻璃天窗射下来一束束刺眼的强光,白亮白亮的,照在商场内的金属扶手上。晃得人眼睛不太舒服。
由于曾瑾皮肤偏黑,从小就羡慕那些长得白白净净的女孩。她总觉得自己皮肤不白。与母亲在怀孕期间经常晒太阳有关系。所以,她自小就讨厌晒太阳。如此周而复始,也就成为了习惯。
眼下,尽管入秋后天气明显转凉。曾瑾却不懂得享受这刺眼光芒带来的片刻温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遮住了眼睛,操着小碎步,立刻朝商场的另一端跑去。但由于地砖刚刚才拖过,还有些湿滑,她脚下一个“刹车”不住,整个人就扑到了面前那扇大大的透明玻璃上,幸好最后一刻身子往后弯了弯,才未将整张脸撞上去。
缓过气来,曾瑾蓦地抬头。立即注意到面前的玻璃橱窗里,那件用于打版的男士浅蓝色横格纹衬衫,左右看了看。才发觉自己已经游来荡去的跑到了男装区域,而女装部,早被自己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然而,她却没有立刻调头就走,微微扬着下巴,面对着橱窗里的衬衣时。一双素手竟不自觉的扶上了那面被擦得透亮的玻璃,十指微张。呈现出一种欲破窗而入的姿势。
看着橱窗里塑料模特五官不明的面部,曾瑾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竟然是一张温婉带笑的俊美面容。霎时,她如着魔般的扬起了唇角,傻笑起来,这不正是叶凡一那小子的着装风格么?这件浅蓝的格子衬衫,他穿起来,应该会很好看吧!
霎那间,她如梦初醒,自己当下这般模样,是在犯花痴么?她赶紧缩回手,将身子挺的笔直,却是越发难以理解自己的行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习惯成自然?难道,她已经在他的潜移默化下,越发的离不开他?
这些年来,曾瑾的确习惯了叶凡一事无巨细,如唐僧一般的唠叨。习惯了无论自己是悲是喜,都有他伴在左右,习惯他即使在出国的两年时间里,手机也会为了她二十四小时保持畅通。
如今,叶凡一却完完全全从她的生活中消失掉了,就连那部二十四小时畅通的手机,也关了机。近半个月时间杳无音讯,近半个月时间听不见他那温声耳语,曾瑾总心里面空荡荡的。而这种失落感,并不同于失去古彦泽的那种心有不甘,却是一种六神无主,辨不清方向的内心迷失。让她感觉无助,彷徨,惶恐不安!
不经意间朝店内望了望,眉眼略斜时,注意到了站立在店门口的收银台前的那个女人,立刻就被吸引住了目光。
那女人着一件清爽素雅的条纹长袖衬衫,下着剪裁贴身的卡其色休闲长裤,白色中跟的亮皮单鞋,头发挽成髻,两鬓微垂两缕卷卷的发丝,整个人看起来成熟干练却又不失俏皮可爱。
曾瑾的表情却显得有些迟疑,觉得她有些眼熟,却又不能立刻道出她的名字来。
“李小姐,请拿好!您慢走哦!”
售货小姐满面堆笑,将那个纸质的袋子递到女人手里,目送她举止优雅的离开。
女人看了看手中的纸袋,转身朝外走时,脸上洋溢着丝丝甜腻的笑容,从手包里拿出手机,讲电话时,语气明显的娇嗲了几分,“嗯,我已经到了……不要紧的,我再逛一会儿就好!你开车小心点,我等你!”
随着脚步声一步步临近,女人的面容也在视线里逐渐清晰起来,曾瑾的眼睛鼓得大大的,有些不可思议,“李月凤?”她眨了眨眼,连忙将头扭到一边避而不见。省的两个半生不熟的人,见了面尴尬。可是,却又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好奇,不时偷偷的朝她的方向瞄一瞄。
李月凤的脸上只画了一点点淡妆,五官却比浓妆艳抹的时候,要生动可爱的多了。而那玲珑有致的身线,也在这干练成熟的衣着之下,体现出婉约知性的美感。尽管知道她是人造美女,却不可否认,她还是有些讨人喜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