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汤国人?”徐烟雨笑着问道。
肖鹰有一瞬的惊讶,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简单明确的答道,“是。”
徐烟雨也不多问,“去吧。”
“主子不怕我进城去通风报信?”肖鹰比刚才更加吃惊的问道。
“倘若连这点胆气都无,谈何人生?”徐烟雨想要自己主宰人生的时候,便同时有随时为了这个理想流血的觉悟,况且,她对大虎的眼光,自己的直觉,还是有自信的,所以才从容,就算肖鹰知道她的身份又怎么样,她连掌控一个剑客的能力都没有,那她就不会离开徐国了。
听闻,士人,有时候与狗争食也要活下去,有时候为了一句错话,便可以引咎自尽,有时候只因为意气相投,便可以立下生死之约……
所以才有那句话:士为知己者死。
徐烟雨想,大抵自己也有点士人的龟/毛/节/操,到汤国要不要给自己弄个士人的身份来当当呢?士人的地位不低,办许多事也方便。
“主子……”肖鹰从不畏惧死,做人也洒脱,当初答应大虎留下来与他共同侍奉一主,也只是欣赏大虎爽快却不失细腻的性格,对他忠于一女子之事,几位不解,却没想到,这女子可以洒脱到比男子更甚的地步,心中也越来越奇,想要看看这女子到底能做到哪一步。
融融火光,将徐烟雨面庞染上一层暖意,眼眸里倒影着火光跳跃,将她面容的如若一扫而尽,眼里的坚定,她无论平时怎样想偷懒,在对待该认真的事情,绝对不会有半点懈怠。
“楚兄,来尝尝兔肉,这是剑客刚刚打回来的,初春的兔子虽然不肥美,但肉质却是一年中口感最好的。”范金捧着一手壶酒,一手一只泛着金黄色泽油滋滋的兔子,肉香味儿传来,徐烟雨的食欲顿时被勾动。
徐烟雨用手撕了一块兔肉放进嘴里,赞道,“好味。”
将兔子拿过来,撕成两半,其中一半递给肖鹰,便赶人,“快去快回。”
“楚兄入城之后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做生意?我对汤都颇为熟悉,我知道有一处园子尚可,里面的姑娘,那小腰……啧啧啧”范金回味了良久,“楚兄还没跟姑娘处过吧,若是不嫌弃,小弟做主带你玩个痛快。”
范金为徐烟雨斟满一盏酒,“我们不是还要讨论生意的事吗?到时候边玩边讨论生意,人生一大快事。”
在船上,徐烟雨几笔勾勒,让范金彻底惊讶了一把,从此引徐烟雨为知己,一有时间便与徐烟雨讨论玩乐大事,虽然是个典型的二世祖。
但短短的相处,徐烟雨对范金的印象不错,许多大商贾都喜欢结交有才之人,并且不吝资助,因为倘若日后这些人不管在哪国任官,都能对他们的生意照拂一二,范铜任范金来接近她,大约也有这种目的,看中了徐烟雨的潜力。
范金虽然无所事事了一点,但是他也是诚心将徐烟雨当朋友,并不会令徐烟雨觉得反感,而且相处时间越长,徐烟雨越发觉范金的‘可爱’之处。
看着他顽劣不堪,其实只是一张白纸,范铜将他保护的太好,只给他呈现了世间的繁荣、美好,他一点也不知道世上的疾苦,和黑暗,好好引导,他也会和他爹一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