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好兄弟,我们走!”尤憨得意极了,很高兴找到了当年的那个小妹妹,虽然时过境迁小妹妹已经不认识自己了,但是没有关系,只要自己记得她就行了。这一次,自己一定不会放手了,一定把小妹妹当着自己的亲妹妹,可怜的芙儿,也不知道她一个人是怎么过的,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感觉,他懂!他比任何人都懂!其中的酸甜苦辣,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哥哥,‘迎凤客栈’真的不远吗?都已经日上三竿了,不知道‘迎凤客栈里面的人多不多?哦!对了!哥哥你说的地方好像是客栈吧?客栈不是酒楼,里面吃的东西多吗?就像昨天晚上一样,我随随便便点几个小菜,他们客栈都没有,想起来了郁闷。唉!不就是吃个饭吗?怎么这么难呀?”兰水芙撇了撇嘴巴,非常不满意昨天晚上客栈里面的饭菜。
“沐遥,你点的那几个菜,可不是普通的菜肴,不要说客栈了,就是一般的小酒楼,小饭馆里面也没有。等到了景云城的时候,我带你到大酒楼里面去吃好吃的,边城地处穷乡僻壤,能有吃的就不错了,根本不要谈什么好吃的。你就先胡乱吃点东西充充饥,只要路上不耽误时间,我们很快就会到景云城的。”尤憨非常有耐心地给兰水芙解释。
兰水芙笑嘻嘻地点点头,一边走一边和尤憨聊天,两个人的样子极为普通。一个魁梧高大一脸横肉,一看就知道,是非常不好相处的人;一个面黄纤瘦,好像有好些天没有吃东西的。给饿成了半条命,走路慢吞吞的,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不过两人的精神还不错,特别是黄皮肤的年轻人,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看东西的时候,骨碌直转,眉飞色舞的样子令那张黄皮肤增色不少。引得路人纷纷侧目,无不在心中叹息,可惜这么漂亮的眼睛。却长在一张黄脸皮上。
尤憨和兰水芙走在大路上。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各人都有各人的事,行色匆匆地忙着赶路,与他们不相干的事。他们是不会管的。路上还遇到了几路官兵,在路上一路狂奔,似乎在追什么人,马蹄溅起的尘土到处飞扬。路上的行人敢怒不敢言,看见骑着快马的官兵还没有到自己的身边,就赶紧悄悄躲到一边去,谁也不会站在大路中间去挡着。除非他不想活了,自寻死路,才会站在大路中间去挡快马。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傻子例外。嘿嘿嘿!傻子又不是普通人,他不算是一个正常人。兰水芙是一个正常人,她当然是不会去拦快马的,入乡随俗,老百姓往什么地方躲,她就往什么地方躲。随大流嘛!虽然有些东西她看着不顺眼,但是现在不是逞匹夫之勇的时候,必须低调做人,越低调越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树大招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兰水芙随着人流慢慢前行,一路上的风光不错,春光渐渐老去,现在已经是夏季了,匆匆而去的春光让兰水芙无比怀念。山上青松郁郁葱葱,山腰依崖有条蜿蜒曲折的小路,白云随风飘荡,舒卷自如,无牵无挂,泉水淙淙潺流,自由奔泻,从容自得。
白云坦荡淡泊的胸怀和泉水闲静雅致的神态,是兰水芙所向往的,多么自由自在,自得自乐,逍遥而惬意。而自己到了这个架空历史的异时空,觉得很不自由,面对天空闲适的白云与泉水,对照自己的情状,不禁产生了羨慕的心情。一种清静无为,与世无争的思想油然而起,要是她也能够像白云一样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那该有多么好呀?即使不能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那么随着风而在天上飘来飘去也不错呀!
唉!可惜自己不是天上的白云,那种自由不羁的生活自己是可望而不可及!还是算了吧!人生不得意十有八九,不须百般计较,好好的把眼前的难关度过吧!风雨之后必定会见到彩虹满天,自己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吧!
或许在前面等到自己的是死亡,人生死共艰,贪生不必畏死!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活着却不知道为什么活着,仿佛从一出生就开始等待死亡。死亡是每一个人都要面对的东西,既然都要面对,那么就更不可怕了,殊途同归,黄泉路上每个人都会走一趟,应该不会寂寞吧?奈何桥上的风景是最好的。
或许在前面迎接自己的是羞辱,羞辱乃是常事,荣与辱共蒂,喜荣何须怨辱!自己连死都不怕了,难道还会怕活着?劳心劳力累得精疲力竭,到头来却是一场空,那才是人生最悲哀的事。“韩信胯下之辱”成就了大汉王朝千秋基业,自己偶尔受一点小委屈,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无论遇见了什么困难,自己一定要好好活着,精彩的活着。
尤憨看着兰水芙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沉默不语,一边还露出艳羡的表情,不知道兰水芙在想些什么。尤憨在心里叹了口气,芙儿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一点儿也不懂把心思藏匿在心底,这样在以后会很吃亏的。前面就是迎凤客栈了,尤憨不得不打断兰水芙的思绪了,芙儿走神半天了,也该回回神了。
“沐遥兄弟,前面就是‘迎凤客栈’了我们赶紧过去吧!先吃饭休息片刻,随便问问掌柜有没有马匹,或是马车也可以。如果单凭我们的两条腿走路,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会走到景云城,就算是到了景云城,我们也会累坏了的。”尤憨回头给兰水芙说了几句话后,就径直往迎凤客栈里面去了,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