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凤鸣山与如意米行谈妥合作之后,便收起打家劫舍的营生,全心全意地做起押运粮食的生意。
金华以较为低廉的价格找到了最好的运米商,所以同样的价格,每一斤粮食要比别人多赚许多,这一趟趟下来,实在有不少的赚头。
因为‘如意米行’的运输成本较低,所以将零售的价格压得相对也比较低,物美价廉,百姓们自然都蜂拥到这儿买米。
眼瞅着米行门口日日摩肩接踵,金华自然乐得合不拢嘴。短短的两个月,金华便卖出了几百车的大米,可以说轻轻松松,便赚了个肚满肠肥。
陆飞鹰没想到押运粮食竟然能赚到这么多钱,不但养活山寨里的老老小小不费吹灰之力,一趟下来,还能让兄弟们攒下不少存项,山寨的兄弟们因此也在心中对金华存了一份感激之情。
“大家排好队,别急,别急,今天保证都能买到米!”
米行的伙计们一边艰难地维持着秩序,一边马不停蹄地给百姓们沽米。
“你们昨天就是这么说的,我都排了两天的队了!”
“对,我也是!”
“我也是!”
前来买米的百姓们一边吵吵嚷嚷,一边焦急地翘首望着米缸,生怕空手而归。
“大家放心,我们昨天刚运回来了一批上好的大米,供应绝对充足。”
常叔扯着嗓门一遍遍向百姓们解释安抚,大家焦急的情绪才终于稍稍平息了一些。
“大哥,怎么样?”金华远远站在人群之后,侧眸望着身边的龙锦,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气模样。
龙锦笑呵呵地打量着拥挤的人群,“妹子,想不到米行到了你手里。竟然被经营地如此有声有色,看来你确实有做生意的天赋,大哥真是服了!”
“东家!”常叔看见金华。忙拨开人群,迎来过来。
金华冲他点点头。笑道:“常叔,我现在是不是应该叫你常掌柜了?”
常叔局促道:“东家说笑了,都是托你的福!”
米行的生意红火起来后,金华便调了常叔过来看柜,自己则退到幕后,图个清闲自在。
“妹子,你这甩手掌柜做的好啊。可惜累坏了常叔!”
常叔连连摆手,“哪里!哪里!龙大爷说笑了!这是我分内的事儿!”
金华更是不服气地反驳道:“我可是给常叔加了两倍的工钱,常叔跟了我这么多年,我哪里会亏待他!”
常叔点头笑道:“正是。如果不是东家,我哪里能供得起一家老老小小的吃穿用度,东家待我不薄,我全记在心里!”
龙锦摇头笑道:“大哥真没话说了,妹子你到底怎么做到的。连伙计都对你如此忠心耿耿!”
“想知道啊,一千两!”
金华挑眉伸出手,一副打家劫舍绝不手软的蛮横劲儿。
“你——”龙锦哈哈一笑,这个妹子,还真是不好应付的很。
“妹子。说正经的,听说你这次凤鸣山之行很是惊心动魄,明天晚上,我在味美居设宴给你压惊,你一定要来!”
金华一口答应,“那是自然,白吃白喝的好事儿,金华哪里可能推辞!不过,光请我怎么行,倩娘,夜锦衣,鱼儿,常叔还有常叔家里的大大小小,可都一直替我提心吊胆着,那也得给他们压压惊不是?”
“你呀你!”龙锦宠溺地看看金华,一时心情大好。
回到沁园的时候,夜锦衣正在亭子里指导金玉写字。夕阳斜斜地落在两个人的身上,在两人周围勾勒出了一片柔软静美的光晕。金华远远地看着两人的身影,只觉得心底悄悄流过一丝暖流。
自从夜锦衣回来之后,金玉就像找到了一个好朋友,有事没事儿喜欢粘着他,夜锦衣也像照顾小弟弟一般,经常带他去钓鱼,骑马,划船,有时还抽空指导他识字读书。
金玉对夜锦衣的依赖甚至快要超过对她依赖,如果他不是夜锦衣,金华还真的会有些嫉妒呢!
“姐姐!”金玉看到金华,忙笑嘻嘻地朝她挥手打招呼。
夜锦衣放下手中的笔,抬眸看着金华走近,柔声道:“回来了?”
金华点点头,走到金玉身边,俯身笑道:“鱼儿,让姐姐看看哪些是你写?”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是我写的!”金玉自豪地一一指给金华看。
金华一边儿揉揉他的小脑袋,一边儿啧啧称赞道:“鱼儿真乖,写的真好,真是越来越有出息了!”
“那姐姐要给我什么奖励呢?”
金华笑道:“那鱼儿想要什么奖励呢?”
金玉歪着脑袋,一脸期待:“我想要一匹马!”
“马?”金华面露迟疑,“你现在还不太会骑,再说了,骑马太危险!”
金玉低声哀求,“姐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很小心很小心的,况且夜哥哥也已经答应我,他会教我骑马!”
金华没好气地抬眸瞪了一眼夜锦衣,那眼神儿里的意思大概是,‘猜就是被你给鼓动的!那骑马多危险,万一出事儿怎么办?’
夜锦衣一脸无辜,也回她一个眼神儿,‘这次可不是我,是你弟弟自己的主意!况且骑马也没那么危险吧!’
金玉见金华沉默不语,便有些急了,忙摇着金华的手臂撒娇,“姐姐,你到底答应还是不答应——”
金华无奈地轻叹了一口气,宠溺地嗔道:“答应,姐姐答应,你放心,姐姐明儿就给你买!”
金玉立刻喜笑颜开地欢呼,“姐姐万岁!”
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