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棱棱。
猫头鹰从窗户里飞进来,跳到床上,熟练地撕开一包薯片,嘎嘣嘎嘣的嚼了起来,瞅了眼陆铮手里,看啥呢?金瓶梅么?”
“吃你的薯片。”
白狐窜上窗台,落在桌上,点头道:“恩公,都办完了。”
陆铮随意的点点头,对事情的过程完全不感兴趣,只是问道:“奔波儿灞和霸波尔奔呢?”
“它们在河里休息呢。”白狐答道,忽然有些懊恼道:“幕后黑手还有个人,可惜今天晚上没来。”
“哦?”
“是什么黄二爷。”
陆铮一笑道:“我知道,就是汪群华的老丈人。听说在江城挺有些本事的。当初还被人当众扒了裤子呢。”
猫头鹰咋舌道:“什么人扒的?口味太重了,连老头都不放过。”
“没来就没来吧,回去再收拾他。”
陆铮合上书本,喝了口茶,才长身而起,站在窗边,望着远处沉睡的小镇,忽然缓缓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次回家把事情处理一下,咱们就搬到海边去住。所以,咱们的锦衣也该亮出来,让所有人都瞧瞧了。”
是的,陆铮一贯低调,但这次必须要高调,让所有人都知道得石水榭是他的产业,而他拥有着庞大的实力和背景。
这是一种威慑,只有这样,父母才能安安全全的留在江城。
他不是没想过要把父母带到海边,只是考虑到父母在江城活了大半辈子,亲人朋友远亲近邻都在这里,这是陆家的根。
而且海岛建设的计划还没落实,得石水榭的经营还没有踏上正规,他们就算跟着陆铮一起走,但是到了陌生的地方,肯定会不适应,远不如在江城老家生活的轻松惬意。
等陆铮在海边拥有了完美的根基,就会尝试着让二老搬过去小住一段时间,再寻找机会,告诉他们着一切的真相。
这一次,昼锦荣归。
“去你妹的薯片。”猫头鹰一把将薯片丢在床上,挺着胸脯,翅膀叉腰,哈哈大笑道:“装逼炫耀什么的,本座最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