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动身?”最终,我决定答应她,跟她回老家参加奶奶的八十大寿,虽然我这个男朋友是假的。
“明天!”
“我知道了,那明天见吧,我先回去了!”说完,我就要转身离开。
“苏童,这么好的天气,不留下似乎没有离开的意思。
“不了!”
我没有回头,想前走着说道:“虽然我这个男朋友是假的,但不管怎么说也是男朋友,我要回去收拾收拾,总不能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给你丢人吧?”
“那就打扮的帅气一点儿!”
这或许真的是一个好借口,因为凌歌不仅没有阻止我,还支持了我的行动,不过这也的确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
置办行头,对于我或者很多男人来说,怕都是一个挠头的事情,最终我决定带上两身运动装,毕竟凌歌说了,他们那里比较偏僻。
如果我西装革履的过去,似乎也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这只是我的打算,但是当第二天我在车站看到凌歌的时候,发现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的,她也是一身运动装的打扮。
圆领t恤、齐膝的水裤,白色的运动鞋搭配着长檐的棒球帽,乌黑的长发扎成马尾甩在脑后,增添了几分青春的气息。
“现在是上午十点,我们到县城大概需要六个小时,接着转两个小时的车,最后还要步行一段时间,到家大概要八点左右!”
“这么远?”
我很讨厌坐车,一来是我害怕那种四处漂泊的感觉,二来就是夏天的车里,不仅显得闷热,而且空气还很不好。
唯一值得欣慰的,可能就是身边有凌歌这个大美人了!
一路无话!
当我们下了第二趟车的时候,天色已经是接近黄昏了,不过因为是夏天,所以还不是天黑的时候,这让我多少松了一口气。
因为,凌歌的老家在山区,我很清楚当夜幕降临之后,走在这种崎岖的山路上意味着什么。
“步行需要多长时间?”入眼处是茫茫的群山,我感觉有些头大。
“用不了一个小时,我们走快点儿,还能赶上晚饭!”凌歌说着,勒紧了双肩包的带子,随后率先向着前面走去。
“你怎么不告诉家人来接我们,就算是弄辆牛车来也行啊?”舟车劳顿,这句话并不是骗人的,坐车有时候也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亏你还是个警察呢,这么点儿路途就受不了了,帮我背着包!”
凌歌说完,直接将沉重的双肩包扔给了我:“苏童,知道你为什么找不到女朋友了吧,因为你没有眼力见儿,活该你单身!”
“喂,我……”
对于凌歌这番话,我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只能苦笑一声跟着她向前走去,而此时那夕阳也是沉入了山谷,夜色逐渐侵袭而来。
不得不说,山野的确是能给人一种宁静的感觉,尤其是此时,耳畔吹着微凉的风,似乎能将所有的烦恼都吹走一样。
我的目光在四处张望着,因为这样的景色,是海安市所没有的,但就在我眼睛划过一片高粱地的时候,我发现那里站着一个人。
他很瘦、也很高,身上的衣服很宽松,在晚风之中飘摇着,让我想到了挂在若出家的人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