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晓天与那女人进来后,在与陈云峰隔着两个小厢的玻璃隔断包厢内坐下,男人的手搂着女人的小蛮腰,跟女人卿卿我我的交谈。
见陈云峰的脸色陡然变得极为难看,唐安讶然问道:“你怎么了?”
陈云峰看着霍晓天咬牙切齿地道:“没什么,碰到了一个他不认识我的老朋友。”
唐安不由一愣,顺着陈云峰的目光回头看去,见隔着两个小厢的包厢内有一男一女正在亲密的交谈。
这小子这么大的反应,难道那个女人是他的女朋友?
犹豫了一下,唐安问道:“那个女的是你什么人?”
陈云峰愣了愣,不明白唐安为什么这么问,他摇头道:“我不认识那个女人,但是那个男的嘛······哼哼!就算他化成灰我也认得。”
“怎么回事儿,他惹你了?”
“岂止是惹我,唐叔,我第一次进警察局就是那个家伙害的,那天晚上就是他在‘人间天堂’指使别人给柳董和我姐下药,要不是我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这小子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唐安赶紧道:“喂,你别乱来啊!虽然你现在是国安人员,但国安也是纪律部门,别想着用暴力手段报复。”
陈云峰眯着眼看着那对男女,冷笑道:“暴力手段是逞一时之快,我发现‘天狐’那种玩弄猎物的手段不错,先将那小子玩弄够了再慢慢的折磨他!既然碰到了他,今天就先演场戏!唐叔,你等我一会儿,我去趟洗手间。”
来到洗手间,陈云峰立刻给红毛、胖子、高英培和丁祖德打电话,一番细致的交代之后,他又回到座位,笑眯眯地对一脸疑惑的唐安道:“别那么看我,唐叔,现在时间还早,你就坐等着慢慢欣赏。”
······
半小时后,门口进来两人,前面那个一米八左右的个头,上身穿着一件花白的短袖t恤,下身穿着一条浅灰色休闲裤,皮鞋擦得铮亮,看起来很有形象,只是那脸上的痞子气和一进门就贼溜溜四处乱瞄的眼神,总给人一种流里流气的感觉。
跟在他身后的是一个长得跟圆桶似的男子!上身也裹着一件短袖t恤,肉乎乎的臂膀粗壮的堪比别人的大腿,下身穿一条灰色的齐膝马裤,脸上堆积的肉将眼睛也挤成一条缝儿,他一进门,目光就贼兮兮的直往女人身上瞅。
红毛和胖子倒是来的很快嘛!
陈云峰扯了扯嘴角,对唐安道:“唐叔,好戏即将登场了。”
唐安回头看去,顿时一乐!他对高个子的红毛印象深刻,知道那家伙就是前晚在“巴尔蒂亚”那位“嫂子”编撰者。至于胖子嘛,他只是觉得眼熟,不过,有红毛在,相信这出戏应该有看点。
唐安不再说话,他侧身而坐,静静的看着进来的红毛和胖子!
红毛的目光与陈云峰的目光一碰,后者便冲着霍晓天那桌呶呶嘴,红毛心领神会,带着胖子径直向霍晓天走去。
霍晓天自从设计徐晨星失败之后,心里对秦宏江恨之入骨。到嘴的美味居然被别人抢了,心里惋惜的同时也有些害怕,因为他知道蔡权天不可能放过那两朵娇艳的花儿,就怕柳明月和徐晨星事后报警将这件事儿捅出来,那他肯定吃不完兜着走。更可怕的是,如果设计徐晨星和柳明月的事被未婚妻孙静萍知晓,她家的老头子也一定不会放过他。
霍晓天在惶惶不安中度过了三天光阴,也没见有警察登门找他,这才放下心来,暗自揣测可能是两个女人顾及面子没有报警。不过,一想到徐晨星那莹白如玉的娇躯被蔡权天那堆肉压在身下蹂虐,霍晓天的心就像扎了一根刺似的难受!本来是自己的美食啊,却让别人捡了个大便宜,他不恨伙同蔡权天骗他的秦宏江恨谁?
国庆节就要和孙静萍结婚了,霍晓天的叔叔霍永年再三叮嘱他千万不要在这个时候惹出什么事端,因为孙静萍的爸爸是全国赫赫有名的零售业大王“百佳连锁超市”(注: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创始人,全国各大中城市均有其产业,财力之雄厚可不是“阳光集团”所能相提并论的,况且孙静萍又是独女,谁要是娶了她,相当于得到了整个“百佳连锁超市”,所以霍永年才一再叮嘱霍晓天。
对于孙静萍这个女人,霍晓天谈不上爱,也谈不上不爱。论模样虽然比不上心中最想得到的女人——徐晨星,但她也长得不错,而且,其家世也绝不是徐晨星能比的。如果硬是要他在两个女人中做出选择,他选得一定是孙静萍,因为这个女人能给他一切!
叔叔的告诫,霍晓天是上了心的,这十几天时间也鲜少出去应酬,更不敢再去跟另外几个红粉知己厮混,把精力集中在孙静萍身上,一下班,他就约她出来吃吃饭、逛逛街、喝喝咖啡、看看电影,摆出一副柔情蜜意、呵护关心的模样。
当然,晚上的娱乐节目也少不了,而且每次娱乐的时候,霍晓天都非常的激动,尽管孙静萍身体的那点奥秘已经被他探索到每根毫毛的长短都了如指掌,而且也兴趣缺缺,他也极力表现的就像“初哥”一般,情绪相当高亢。
昨晚两人又共渡了一个亢奋的夜晚,起床后去吃了早餐,然后驾车来“绮梦”喝咖啡,正情话绵绵之际,两个人忽然闯进了小厢。
霍晓天愣了愣,立刻质问道:“你们进来干什么?”
“哟呵!”红毛怪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