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埋下一座城 关了所有灯>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4)
,甚至邻桌的几个外国人也不满地皱起眉头看她。裴斯宇的声音里明显有一种控制的怒意,他用不得已的温柔和礼貌将它包裹的不那么伤人,轻轻地朝她侧过去身子问,“你要干嘛?”

她在反应过来的那一秒,几乎都要脱口而出,她在想自己的顶头上司,程子放。

“听说许小姐和我们斯宇是在英国读书时认识的。”裴母放下那本计划书,不动声色地说。

许尽欢点头说“是”,其实她对英国一点都不了解,唯一的了解也来源于卷福主演的电影《神探夏洛克》以及最近的那部《王牌特工》,并且她知道这个国家因为产出诸多同性恋题材电影,而在中国还有个称呼----腐国。

过了一会乔姿问:“el??”

她的意思是想问,许尽欢和裴斯宇在英国读书时,究竟是住酒店还是租房住,但后面那几个单词尽欢听得不是很清楚,大学时有一次她为了吃限量版的韩国叉烧包而翘了四级考试,对于她来讲,吃永远比考试重要。也因此,她只听懂了前面那个单词,el。

她下意识地有些生气,因为这个单词她在花都坐台时已经不止一次听到,不少肥头大耳的男人会在她陪酒陪到欢畅的时候,适时地问“?”

尽欢马上尴尬地笑了,在她眼里,乔姿无非是想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揭开她曾是花都一枚交际花的事实。她想告诉她自己不是小姐,即便是身在英国也不会为了生活而出卖ròu_tǐ,但她实在不知道这句话用英语应该怎么说,毕竟自己刚才说了和裴斯宇是在英国读书时认识的,如果连英文都讲不好,怎么好意思说出那样的话。

就在气氛有些冷场时,她绞尽脑汁,挖掘毕生所学,过了片刻,终于一拍大腿,脑门一亮,想到了如何表达她想表达的意思,她举起酒杯装模作样的抿了一口那价值16900的玩意儿,慢悠悠地说:“nononono,i’not.……”

嗯,在许尽欢浅薄的理解里,觉得妓女或者小姐可以翻译成“”,所以这句话在她的世界里就是:我不是妓女。裴斯宇在旁边坐着,一瞬间就觉得,全天下的英语老师都哭了。

可许尽欢当时正得意地坐在椅子上笑得合不拢嘴,觉得自己那一刻简直是个天才,头顶有一种“人类群星闪耀时”的光辉。

她说完那句话之后全场寂静,自从经历了高考之后,她再没见过这样安静肃杀的场面,乔姿甚至对她这样简单粗暴的回答有些难以适应,脸上甚至膨胀满了一片沸铁一般的红热,这种红热也弥漫了乔姿的母亲----那个穿着晚礼服把大半个胸露在外面的贵妇。

此刻那贵妇嘴里正发出“嘻嘻嘻嘻”的淫笑声,像一只在酒里泡了三天三夜的花雕鸡,许尽欢明显能听到这笑声背后幸灾乐祸的含义。她看着她脸上那些皱纹,里三层外三层的,头上还戴着一顶羽毛帽子,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猫头鹰飞累了从天空上一头栽下来撞死在她脑袋上一样。

这种冷场持续了不到一分钟,许尽欢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但当她静下心来联系完上下文,这才恍然大悟,弄懂了乔姿那个问题的意思。一种羞耻的感觉油然而生,她感觉这一刻,有无数句“i’not.”在脑海中飘荡。

她满脸羞愧地看向餐桌周围坐着的大家,不知道说什么好,觉得自己在豪门贵族面前弄丢了平民百姓的脸蛋儿。直挺挺地后背配上因为尴尬而一动不动的脑袋,让她看起来特别像一把铁锤,但她也确实是想凿个洞然后钻进去。

这个局面直到裴斯宇的一声爆笑才得以收场,许尽欢觉得他的这个笑声简直可以作为战争年代军队开炮时的音效,并且持续时间特别长,法令纹看起来都快要赶上别人手术开刀的缝合口了。

他一把揽过许尽欢的肩膀,望着大家说,“尽欢这人哪里都好,就是特爱开玩笑,你们别介意昂,别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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