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就是三个月过去。
深秋天气,已经颇冷了。一阵山风刮过来,已经吹得人浑身激灵了。涂菲媛站在院子里,抬手拨弄着额前的刘海儿,微微斜着眼睛,看着屋门口的方向。
屋门口,李氏手里拿着针线,一手揪着阿俊的领口,正在给他缝着扣子,口里叨念着:“你这孩子,心真大,扣子都快掉了也不吭声。若是半路掉了,敞着领口走路,不叫人笑话?”
阿俊低头看着,一动不动,口里娇娇软软地道:“我知道了,谢谢奶奶。”
李氏这才给他剪了线,放他离开。两眼看着携手走出门的小孙女儿和俊小伙儿,又问道:“晌午真的不回来吃了?”
“嗯,晌午在那边吃,奶奶就不要给我们留饭啦。”涂菲媛转过身回了一句。
李氏便拿着针线进屋了,口里还叨念着:“这孩子,挣钱都魔怔了。跟她爹娘回京当公侯小姐有多好?她偏不,留下来开个什么酒庄,一天能赚多少钱?她死都不肯走,就要留下来,也不知道心里咋想的?”
屋里头,堆了几垛玉米棒子,正是今年的收成。涂老头搬了凳子坐在一垛前头,一手拿着锥子,一手拿着玉米,在脱粒儿。一锥子下去,哗啦啦,一溜儿结实饱满的玉米粒儿就脱落下来,掉在涂老头脚边的布袋里。
“媛媛不回去就不回去呗。”听着老妻的叨叨,涂老头笑呵呵接了一句。
李氏一听,不乐意了,声音陡然拔高起来:“你怎么也不说说她?媛媛多听你的?若是你肯说说她,指不定她就跟着回去了?”
“你这话要是给媛媛听见,还当你不待见她,变着法儿要撵她走呢。”涂老头眼也不抬,苍老的手握着锥子,一下下杵着玉米棒子。
李氏已经把针线放回去,闻言走过来,搬了小凳子坐下,也拿起一根玉米棒子,徒手搓着粒儿:“你休要吓唬人,我岂会撵她?不过是瞧她不争气。回京多好啊,有偌大的府邸住着,有丫鬟下人伺候着,还有亲爹亲娘在眼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哪里不好?”
“要是好,你咋不跟去?”涂老头抬头瞄她一眼,“老大喊你去,你咋不去?”
李氏扬着脖子道:“我去干啥?我一个老婆子,我在这住惯了,我才不去。”
“就兴你住惯,不兴媛媛住惯?”涂老头抛掉一根锥下来几道玉米粒儿的棒子,又拿起另外一根,杵着锥起来。
“媛媛跟我能一样吗?她年纪小,能有啥习惯?就是有,再好改也不过了。”李氏一边搓着玉米粒儿,一边跟涂老头争辩道。
涂老头呵呵笑了两声,不跟她争辩了。
阿皎洗刷了碗筷,将厨房里收拾干净,便也走进这屋来,搬了小凳子蹲在一边,麻利儿地搓着玉米棒子。
过了三个多月,她吃得好,穿得暖,也没有人动她一根手指头,渐渐就养起来了。不仅身量拔高一截儿,还长了些肉,原本尖尖的小脸儿,如今也有些肉了,泛着健康的粉色,也是一名俊俏的小姑娘。
只不过,李氏瞄了她一眼,却是冷哼一声。
李氏不喜欢她。这姑娘哪里都好,就一点不好,那就是跟媛媛抢阿俊。她如今也瞧出来了,阿俊对自家小孙女儿,那可不是一般的好。小孙女儿对阿俊,也有些不寻常。这两个都是好孩子,而且老大两口子并不反对,渐渐的李氏就默认了,日后的孙女婿多半就是阿俊了。
而阿皎却对阿俊格外好。炒一只鸡,她给阿俊留个大鸡腿,其他都剁碎了。蒸一锅包子,给阿俊的就拧了漂亮的花褶儿。熬一锅汤,每次都是给阿俊盛的稠稠的。甚至,她还想给阿俊缝衣裳。
今天早上出门前,便是阿皎发现阿俊的领口松了,要给他缝扣子。李氏哪里能叫她动手?偏偏小孙女儿不会干这个,便接过来自己给阿俊缝。总之,对阿皎的观感是一日比一日差。
面对李氏如此明晃晃的嫌弃,阿皎仿佛没感觉到似的,一声不吭,低头搓着玉米棒子。哗啦啦,一道道玉米粒儿掉落下来,不多时便搓了一小堆。
涂菲媛和阿俊手牵手出了门,往村子外头走去。
两人今天穿了同一个颜色的衣裳,都是宝蓝色的,上面绣着的花式也一模一样,搭眼一看,便知是同色同款。
上回去肃王府,阿俊就跟肃王妃说了,叫她准备衣裳的时候,男式女式的都备着。并且,刻意要求了,要同色同款。他都这么说了,肃王妃还有什么不懂的?况且涂菲媛的品行,她也不是不知,便暧昧一笑,应了他。
为此,麻一不知道暗中叹了多少气。追求姑娘,哪里是这个追法?缠着磨着,就跟个孩子一样,一点儿男子汉的气概都没有,如何打动姑娘的心?
阿俊不肯听他说,每次一听就要瞪眼。在他看来,什么都跟媛媛一样,才是最好的。此时,跟涂菲媛穿着同色同款的衣裳,就连脚上穿的鞋子,布料也是一模一样的。他喜滋滋地牵着涂菲媛的手,一路快乐地迈着步子。
直到旁边岔路上,走过来一个身影,才叫他不悦地敛起眉头。牵着涂菲媛的手,走到小路的另一边,躲避之意不能更明显。
走过来的那人,显然看见了他的躲闪,抬头瞧了过来。苍白的脸色,疲倦的神情,眼底下的两点乌青,透露着他的不好过。正是许凌云。
瞧着他低头走远,略有些佝偻的背影,涂菲媛微微挑眉,不仅不同情,反而露出一丝讥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