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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西的办法很简单,就是他和塔卡莱斯乔装打扮一番。
菲尔西到附近的服装店里买了一套价格最低廉且土里土气的衣裤换上,然后抓了一把泥在手上搓,搓干后他抹了把塔卡莱斯的脸,又在自己的脸上抹了抹,这一来,两个大帅哥就成了大花猫,本身的容貌都掩盖在黑乎乎的脏污下了。
塔卡莱斯右手成拳捶在左手掌心上,说:“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菲尔西说:“上天是公平的,当他赐予了你无人可比的美貌,那你的智商……”他艺术地省略了后面的话,说,“团长大人的皮肤摸着比看着更好。”
塔卡莱斯说:“好吧,我当你在夸我。”
菲尔西说:“我就是在夸你。”
塔卡莱斯和菲尔西的问题一解决,十人就进城南了。在城南,所有的街道统称贫民街,一条连着一条,纵横交错。这里的街道和外边的有很大的差距,马里恩城的街面是平整而干净的,即使你躺在街上睡觉,你的身上也不会沾染上半点灰尘,可贫民街的街面,却是凹凸不平坑坑洼洼的,在石头与石头的缝隙中全是淤积的烂泥,散发出古怪的味道,生活垃圾也是随处可见,甚至还有冒着热气的粪便。
蒙哈马捏住鼻子,大叫道:“我的天啊!”
塔卡莱斯说:“别叫,一会儿把人给招来了。”
蒙哈马小声地说:“这里怎么能住人啊,臭死了。”
塔卡莱斯说:“名字都叫贫民街了,你还期待着能有多好的条件啊。”
蒙哈马说:“说是这么说,可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差。”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都是小镇来的,可约克镇小是小,建设得却是很别致的,并排的洋房,美丽的街景,壮阔的海洋,每一个角落都能单独画成一副油画,可比许多城市的条件都好呢。亏得约克镇太过偏远,否则很多人都会涌入小镇里了。塔卡莱斯二人就是在这么一个秀美的小镇中长大的,自是从未体会过贫民街这么脏乱差的环境。
贫民街的主街道很长,连结着主街道的是许多枝杈小路,城南医馆就坐落在主街道的尽头。
一行人越往里走,贫民街上的人就越多,他们一个二个都穿得破破烂烂,两眼无神,如同行尸走肉般踉跄地走着,或者是靠着破败的墙沿抽烟喝酒,颓废得像是来自异界的没有灵魂的生物。
莱安说:“这些人的眼神好怪,哈克,你看,他们都在盯着咱们,我这汗毛都竖起来了。”
哈克说:“我也是。”
山姆胆战心惊地说:“我怎么觉得他们看我们的眼神像是饿极了后看到肉的眼神呢,他们会不会扑上来咬咱们啊?!”
莱安尖叫道:“你别瞎说!”
莱安的尖叫像是一根导火索,当他尖细的嗓音传遍街道时,贫民街的人动了。他们缓慢地移动,在距离塔卡莱斯一行人两米处停下,越来越多人往这边而来,将他们给团团围住。
一个穿着件烂褂子破洞短裤的青年从人群最后挤到最前面,他面色灰败,瘦得两颊深深凹陷,颧骨高得像是某种锐利的武器,能将人轻易地刺得头破血流。
青年说:“城南的规矩我也不多说了,要么留钱,要么留命。”
塔卡莱斯的手虚按在剑柄上,他问:“你是城南的首领?”
青年说:“我的外号是豺狗,你们可以这么称呼我。”
塔卡莱斯说:“好吧,我是塔卡莱斯,白狮佣兵团的团长,我们佣兵团里有骑士,盗贼,魔法师和召唤师,个个都是有过严格训练的精英,如果和我们起了冲突,吃亏的你们。”
“哈哈哈。”豺狗仰天大笑,他笑得非常夸张,腰折叠成了九十度,让人忧心他会不会“卡擦”断成两半,他说,“佣兵团?哈哈,马里恩城可没出过什么有用的佣兵团。是去年吧,有个刚成立的佣兵团来我们这儿,要做什么来着,哦哦,他们说是要来历练,结果呢?”他朝着左面一指,被他指到的人就纷纷让出一条小道来,通过那个缝隙,塔卡莱斯能看到那里有几具人形骨架,“这就是闯入城南的佣兵团的下场,哈哈哈。”
豺狗的笑带动了别的人,围堵塔卡莱斯的人群中,有一半都笑了,他们个个都骨瘦如柴,笑得面部扭曲,这画面令人忍不住哆嗦,像是到了人间地狱一般。
胆小的莱安缩到蒙哈马的背后,期冀对方那宽阔的肩膀能挡住他,另外几个二金币组的也没比他好多少,几人聚成一个团,都在瑟瑟发抖。
约翰问罗德,“你说他们会不会吃掉我们?”
罗德说:“不会吧?!人怎么会吃人,哈克你说呢?”
哈克说:“别……别问我。”
塔卡莱斯嘴角抽了抽,略嫌丢人,他对豺狗说:“我们可不是什么杂兵!”
豺狗指着哈克他们,笑得直不起腰,“你们就差在脑门上刻着‘乌合之众’四个大字了!”他忽的止住了笑,说,“不如这样吧,你主动献身给我们兄弟乐上一乐,我们就放过你们让你们去做任务好不好?”
塔卡莱斯问:“什么意思?”
豺狗说:“你tuō_guāng了,撅着屁|股,让我们兄弟挨个儿操一遍,我们就放了你们全团。”
塔卡莱斯从没听过这么难听的话,在约克镇时女人们都爱慕他,长辈们都宠着他,小孩儿都喜欢他,全镇都把他当成镇镇之宝了,连半句狠话都不舍得对他说,如今豺狗这么羞辱他,他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