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明末无敌特种兵>六十章 ,杀机重重

毛仲的水平再高,一个人要同时对付几个,甚至十几个敌人,也是很危险的,何况,他的身手已经不是现代社会那样,因此,很明智地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林里,不敢有任何的动静。

这边,大玉儿又苏醒了,立刻试图挣扎,毛仲无奈,只好用手掐住她的咽喉,时刻警惕,一旦局势危急,就将她捏死。

老实说,要将身边这么美丽成熟的女人杀死,简直是一种罪过,当她的眼睛瞅着毛仲的时候。虽然是那么仇恨和怨毒,可是?仍然看得毛仲心里砰砰乱跳。

说不出來的美,还有英武之气,比之香雪,身材长大了许多,比之冰梅,又婉转了一些,更多的沉着冷静,就是知性。

害怕她喊出声來,毛仲将些衣服布条,狠狠心塞在她的嘴里,恰好她的双臂在背后反绑,还不方便逃遁,毛仲一只手继续控制她的咽喉,一只手紧握着一柄手榴弹。

清军在周围巡视着,寻找着,几个人去跟踪乱窜的战马,大约十个人在树林里分散开來搜索,成为毛仲的最大危险。

毛仲沒有把握将敌人全部杀掉,又沒有把握顺利逃走,不,他完全可以轻松的逃走,可是?实在舍不得到手的美人儿,刚才在马上抱着的感觉,简直爽死了,别人的老婆就是有滋味哦。

毛仲才不会在战后将她奉献给朝廷作为功勋奖赏呢?最后,还不知道这只白天鹅落到谁的狗嘴里吞了呢?毛仲承认,对于这样的美人儿,自己一见倾心。

清兵逼近了,在二十米的距离,如果不是沟壑的遮掩,完全可以发现他,毕竟,树林并不密集,只有低矮的灌木丛才有隐蔽价值。

毛仲敏锐地发现了危机,看起來,只有拼命了。

他丢开了大玉儿,一手抱着步枪,迅速地离开了这里,隐蔽到十米外的另外一个地方。

四发子弹,三颗手榴弹,毛仲苦笑着,摇摇头。

开枪的话,枪声将立刻招引來更多的敌人,怎么办。

毛仲几乎觉得,自己进入了死地。

步枪,压上了子弹,瞄准了第一名清兵,那家伙健壮的身材,足有一米八五,穿着盔甲,好象铁塔一样,手里的盾牌和短刀,配合地非常之好,在他的旁边三米处,还有一名清兵,黑须,手执弓箭,随时准备发射。

再远五米,一名清兵也是弓箭伺候,眼睛阴森。

毛仲伏在草地里,一动不动,等到了那个目光阴森的家伙快到跟前时,才突然出击,用步枪瞄准他的鼻子,抠动了扳机。

两名清兵悚然一惊,往枪声响处观察,毛仲一闪身,逃了。

“快,他在那里,在那里!”几个清兵骤然奔出來,朝着毛仲追赶。

毛仲往前猛跑了几步,再次葡伏下來,将手榴弹掏出,可是?头上,已经乱箭纷纷,三名骑马的清兵,在树林里居然巧妙地躲避着树枝,冲向了毛仲。

沒有什么可说的,战斗就是,毛仲的手榴弹朝着前面一晃,丢了过去。

轰。

一声剧响,两名清军骑兵惨叫不迭,硝烟弥漫,毛仲趁机转移了方向。

在树林和杂草灌木丛里,毛仲觉得异常舒心,轻松,好象又回到了特种兵的单打独斗的英雄岁月,他太`熟悉的战法了,驾轻就熟啊!

象野猫一样,毛仲在灌木丛里闪烁着,连绕了几回,终于出现在敌人的背后,那家伙是个中年人,估计已经累了,一面牵扯着战马,一面喘气,还将身上的水囊打开,咕咕地喝。

毛仲大喜,往边上看了看,才发现,周围就隐藏着一个家伙,于是,转移了方向,悄悄地摸过去。

“谁!”那士兵喝问。

毛仲的匕首,已经戳进了他的咽喉,那一瞬间非凡的弹跳,让他的左脚痛不欲生。

“还能有谁!”中年老兵很郁闷地丢了水囊,空荡荡的水囊是有皮革制作的,老兵转身抓住马缰,准备上去。

毛仲已经将被杀的士兵弓箭操在手里,瞄准了中年士兵在摇动时晃开的脖颈空当,嗖的一箭。

老兵身体一滞,还沒有喊出声音來,毛仲已经赶了过去,操着匕首,就要彻底灭了这厮。

哗啦啦的草丛动静,让毛仲不由得往回一看,这时,那老兵出奇不意地反踹一脚,将毛仲喘得一个跟头,翻了回去。

“哼,敢打老子的冷子!”中年老兵用手拽住脖子后面的箭,狠狠一拔,带着血肉出來:“本佐领还从來沒有中过箭呢?”

从腰里抽出刀,老兵冷冷地盯着毛仲,得意洋洋。

这时,有两名士兵从别处出來,正要上前帮忙,毛仲已经准备再次以步枪攻击了,那老兵笑道:“一边去,继续找人,我來拿下这明国的狗才!”

士兵退下去了。

毛仲唰又是一箭,却被那家伙不可思议地攥在手里。

“哼哼哼!”老兵阴险地嘲笑着,慢慢往前走。

毛仲明白,遇见高人了。

步枪再次压上子弹,还有三发,瞄准那个敌兵,毫不犹豫开枪。

砰!老兵的脸上,盛开了一朵桃花,然后,无力地,重重地栽倒下來。

毛仲冲过去,将那家伙拖进了草丛里,立刻就剥掉了衣甲,自己换穿了,很快,就成为一个标致的满清骑兵,为了增加真实性,他还将老兵的辫子也割掉,揣在腰间以备不时之需。

树林里有好几匹战马,都是清军的坐骑,因为下來搜索毛仲等,就拴在旁边的树上,估计这老兵就是看守之一,想了想,毛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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