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回到那年,不再放开你的手。】
【站在高处瞭望远处的视觉感是一种特别的冲击,享受着微风的清凉,闭上眼眸仿佛还可以嗅到一丝清香。】
十一年前,她被流着同家族系血的亲人送进了一所特别老旧的孤儿院。
她在那里呆了一年,没有试图回到曾经属于她的城市。
她最喜欢离孤儿院不远处的空地,那是唯一一块没有开垦过的草地,草地很广阔,能够看见很远的地方,还有各式各样的野花。
那是一个穷破的地方,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但是却有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需要的不多,无疑就是来自院长母亲的爱护。
但是对于一群孩子来说,甚至不知道死亡是什么,那唯一愿意守护他们的院长母亲,便带着死亡的讯息,离开了这群孤苦伶仃的孩子。
院长的死导致整个孤儿院陷入了三天的混乱,在这混乱中她宁颖南枫,遇见了那个男孩,叫金泽熙的男孩。
可是命运的安排只让他们拥有一次相遇,那次别离后就真的分离的十年。
回到孤儿院的她被临时托管孤儿院负责人抓了去,关进了黑屋子。
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分不清黎明昼夜,然而她期待着再次见到那个男孩,可是当她被解救出来的时候已经因为饥饿而昏厥。
等她再次醒过来时,她已经不在那所孤儿院,而是这富丽堂皇的宁家大宅。
她是宁颖南枫,身世扑朔迷离,离开孤儿院的这十年,她已经洗刷掉身上的寒酸味,知道她真实来历的人不多。
在众人眼中她就是高高在上的宁氏千金,她不仅有了十年友情的迟沭潇,还有知己音乐狂人原崇蔚,更重要的是......
从那抹悲伤的回忆里走出来,看着这十年后,她已经彻底改变的人生,这里是一所几乎只有达官贵族的孩子,才敢来读的高中,在外人眼中,这里除了奢华,便是一流的教师。
然而跟所有高中都一样,这里的人,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友情,或者梦想。
宁颖南枫扭过头去,看着这干净的宿舍里,却不安静的迟述潇,这是她被宁氏收养后,结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十年过去了,她已经忘记了孤儿院里,那群伙伴们的脸,但是却有了新的无法割舍的友谊。
迟沭潇关上了自己桌上那恼人的喇叭,对于每个人的喜好不同,迟述潇最无法割舍的不是回忆,也不是金钱,而是她手中的镜子,还有满桌子的高级化妆品。
她的父亲是房地产行业的大亨,她从小生活在富得流油的环境里,对世俗的金钱看得很淡,挥霍才能带给她快感。
她虽然没有遗传到母亲的美貌,但是幸好她还有这从里到外十八层的化妆品补救,迟述潇透过镜子,看着宁颖南枫又拿着她手中的旧照片发呆的样子,不免露出一脸嫌弃的表情。
她放下了手中的镜子,打开了口红,看着那艳丽的颜色,对着宁颖南枫戏虐的说道,“虽然专情是好的,但是你也没必要跟我爸似得,对一件东西专情十几年。”
南枫深吸了口气,略微有些不满迟述潇将她从回忆中拉扯出来,但是性格温和的她,可不屑为了这点小事跟她斗嘴。
她无奈的将旧照片放回抽屉里,跟迟述潇相处的十年里,她已经不少于十次讥讽她的专情。
又怎能说是专情呢,照片中这男孩,她盲目的等待了十年,忙碌的寻找了十年,可从自孤儿院的那次匆匆离别,却仿佛别了一生。
“你吸了十几年的氧,也没见着能换成一氧化碳。”南枫漫不经心的回驳着她,她的这番话仿佛也是在坚定自己继续等下去的决心。
“如果我爸能放弃房地产,那我换吸一氧化碳又有什么难的?”迟沭潇夸张的说道,“起码我不会把某个男人视作氧气!”
十年了,那个就此消失在她生命里的男孩,也许早已经成了一个优雅的少年,可惜却不知他现在身处何处,不知他是否还记得那日的约定。
当年如果她没有被关进那黑屋子,如果次日她赴了约,或许不会留下遗憾,让她挂念十年。
在口水战中胜利,迟沭潇不免露出了一丝笑意。
就在这个时候,寝室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伴随着刺耳的呼唤,“南枫!南枫!”突然破门而入的女生激动的说道,“我刚刚又写完了一首歌!”
冲进来的人是原崇蔚,她是一个文静起来特别文静,疯狂起来不愁控制的怪人,她有一张特殊的萝莉脸。
高一那年原崇蔚意外的被分在宁颖南枫的宿舍,也许是因为近了,所以两个人的友谊,逐渐的变成了三个人的。
宁颖南枫见她风风火火的撞开了们,视线不由得停留在她那似乎金刚不坏的胳膊上,诧异的问道“原崇蔚,你胳膊疼不疼?”
“得了,不知道的以为是着火了!弄这么大动静”迟沭潇关上化妆包透过镜子斜视着气喘吁吁的原崇蔚,不由得讽刺道,“修门的钱我包,原崇蔚你多撞几次,撞成金刚不坏之身我就聘你当保镖。”
原崇蔚眼眸中闪过一丝皎洁的神色,但是那神色没能让在场的任何人捕捉到,她抱着吉他乐滋滋的说道,“此话当真?!”
“姐什么时候忽悠过你?”迟述潇打开钱包,掏出几张百元大钞,不屑的往桌上一摔,“就这?你撞的起,我就陪的起!”
迟述潇是房地产大亨唯一的一个女儿,作为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