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也就是后世的辽宁,辽西则是内蒙古东部地区。吉林和黑龙江则直接照搬后世的名称。
东北行政区开辟出三个新的省份。接下来朝廷将在这些省份全面开县立府。
在东北行政区的这四个省之中,耕地面积达到将近4亿亩,草场将近7亿亩。除了汉民之外,还将有负责牧业生产的蒙古人。
这些草场除了大部分将分配给蒙古牧民外,还将成立数个大型的皇家军马场,专门用来生产军马。
同时出台了一个《蒙古部族自治法案》,对管辖范围内的蒙古人采取自治措施。但是这种自治,实际上是大明直接对蒙古贵族进行管理,然后用蒙古贵族去管理蒙古牧民的一个金字塔统治结构。
《蒙古自治法案》规定了蒙古贵族的等级。将按照其管辖蒙古牧民的多少,分为一百户到一千户。
每个蒙古贵族。对蒙古牧民的税收不得超过生产总量的十分之一。
在获得利益的同时,这些蒙古贵族必须保障其管辖的范围内草场的护理,贯彻轮牧政策。五千亩的草场,每年必须有两千亩进休牧,放牧的三千亩草场,不得过度放牧,以保证草场不退化。
同时这些蒙古贵族必须确保管辖范围内蒙古牧民不会乱作,还要确保管辖范围内的牧业正常生产。
处罚措施就是降级,一千户的犯了错误降到九百户,犯了严重错误的将被取消贵族身份。
而这些蒙古贵族,则可以在大明定居、消费。
对于普通蒙古牧民,朱由校则制定出了一套保障制度和人口限制措施。即基本的受灾保障,如果碰上太过寒冷的冬季冻死了大批牛羊,则牧民可以免税的同时,还将得到朝廷的基本救助,保障他们不被饿死。并且还将提供一笔贷款,让他们用于购买牲畜幼崽。
有五千亩的草场,加上十税一的低税率,这些牧民的生活就能过得很不错,就算是没太多钱,但起码吃肉也能吃饱。日子能安稳的过下去,自然不会造朝廷的反。
但人口一旦增长,草场被分摊之后,必然就会产生人口矛盾。
所以朱由校又制定出了每户蒙古牧民的草场,只能由长子继承。多出来的孩子,没有草场的继承权,除非是长子出了意外。没有继承权的牧民孩子怎么办呢?也很简单,那就是融入大明的城镇,转型成工人。官府将会成立专门的学校,教这些蒙古人汉语和一些简单的汉字。
或者出家当和尚,朱由校准备在牧区引入西藏的黄教。这个方法是满清用来对付蒙古人想出来的,结果就是把蒙古人搞得人口一直无法增长,蒙古的整个民族彻底被满清搞衰弱了。
西藏佛教本身在蒙古就很有市场,林丹汗之所以和很多蒙古贵族关系不好,就是因为不信黄教,该信了红教。当然也是藏传佛教,就和基督教的新教和天主教的区别。
其次就是一些平常的法律,蒙古人犯罪了也将按照大明的法律进行判处,司法权还在官府手上,执行的时候则由蒙古贵族进行配合。
这样的制度颁布之后,那些投靠大明的蒙古部落都感觉非常满意。特别是接着朝廷正式册封了一大批蒙古贵族。
很多原本并不是贵族的蒙古小部落首领一夜之间就成了贵族,就好比一个乞丐突然拥有了一笔财富。
最重要的是,他们发财了。而且日子将会比林丹汗之下的蒙古贵族的日子过得还要滋润。
他们每年能从管辖的蒙古牧民那里抽取一成的税,一个百户在正常年景意味着能抽取到三千只羊,这意味着有三千多元的收入。如果是一名千户,则可以抽取到三万只羊,也是三万元左右的收入。
更美妙的是,他们只要向官府申请,就可以进入关内定居、消费。而且在贸易上将不再存在什么壁垒,商人可以自由前往牧区和蒙古牧民、贵族贸易。每年有了稳定的财富收入,还能到大明的花花世界去花销,那日子实在太美妙了。
而林丹汗统治下的蒙古贵族,就算是有几十万只羊又能如何?羊看似很多,实际上却要养活部落的人,最后剩下的也不多。而在大明治下,那些蒙古牧民将是自己生产、自己负责,一成的税就是蒙古贵族纯粹的收入。尽管只有一成的税,但实际上却比相同水平的传统蒙古贵族收入要高。
而且传统的蒙古贵族就算有一大堆羊,也很难换成银子。就算是换成了银子,也很难购买到大量的明国货物。
对于那些普通牧民来说,这样的制度也是他们完全可以收接受的。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稳定的生活,不用再到处追逐水草。他们还能获得充足的茶叶、铁器。
这是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分配方案,唯一牺牲的就是那些蒙古旧有势力,但他们被排斥在了这个利益圈之外。
至于林丹汗,早就被这些蒙古人抛诸脑后。
之前林丹汗能够获得较高的威望,主要是和大明正式开通了贸易,大明又卖了一批武器装备给他。如今贸易不用靠林丹汗了,林丹汗的武力也在一场战争的失败下彻底失去了威慑力。
更重要的是,林丹汗背弃了黄教,在宗教信仰上已经和大部分蒙古人背道而驰,于是林丹汗被这些蒙古人十分厌恶的抛弃了。(未 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