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言情总裁>骄妻不娇>第二百章 情丝难了

忘记这两个字,他不信如此的难。

他低头吻上了女子红润甜腻的双唇,将王千儿拥在了怀中,紧紧地抱住了她,像是从前他对另一个女子那样。

王千儿稍稍一怔,一双美目微微睁大,怔楞了两秒后眸中含进了一抹娇羞的笑,抱住了他的背,紧贴着他的胸膛,闭上了双眸,羞涩而小心地回应着他的吻。

她刚刚的一席话并非全假,却亦的确有假,譬如……她是看到他抱住那婢女后才派人去梦樱阁的。

只是不重要了,这些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终是赢了,她要让他和步婉越走越远,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同他越走越近……

步婉,这是你自找的,你本不该让他爱上你……

梦樱阁

步婉独自坐在案前,刚刚喝了依瑶送来的药,口中残留着淡淡的苦涩,或许要让一个地方不痛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另一个地方很痛,就像是现在,心中止不住地涌上阵阵苦涩,口中的药味儿也变得越发的淡了,以至于她这次喝完药并未像从前一般吃好多蜜饯。

从前她认为那些为了爱情而哭泣而心痛的人很傻,却原来设身处地之后才明白,爱情中,谁都是傻子,只不过傻的方式不同罢了。

轩宇殿中他吻那婢女的场景不断地在眼前中浮现,让她想拿把剪刀将眼前的画面剪碎。

她自然没有如此做,因为她知道那样她看上去一定很像是一个疯子,而有些东西是就如此剪不断,理还乱。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明明不想去想,可结果却偏偏不尽人意。

眼眶涩疼,却再未流下些什么,她说过,她不会再为他哭了,她要说到做到。这才像是从前的步婉。

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她现在才知道,原来相隔咫尺的两个人也能用得上这句诗来形容.

如今,这句诗便就是他们之间最好的写照。

曾经。她以为他们会手牵着手,走完一段很远很远的路,远到不知过了几十载春夏秋冬,看了多少次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久到斑白了发髻,掉光了牙齿,久到有一个人不得不先离对方而去。

想象永远太过美好,七彩的泡沫被击碎后终有一刻会涣散于风中,留下一个永远都不会破碎的幻影,偶尔想起的时候,或许还是会勾勾唇角,说记忆之中那彩色的世界是怎样的美好。

却原来所有明灭的希望都不是因为一瞬的得失,而是久而久之的绝望。

原来心也是有温度的,原来一颗炽热的心也是会慢慢冷却的。原来一切的等待都是会有尽头的,原来曾经胶着在一起的两个人也是会分开的。

从那晚后,她没再见过他,他们过着各自的生活,有着各自的事情要做,她偶尔会让依瑶去打听打听进攻南郡的事情。

每天看看书,弹弹琴,聊聊天,做些能消磨时间的事情,这便就是她日复一日的一天。

曾经她最讨厌的便就是书本。可却为他养成了看书的习惯,那时是为了能够离他再近一些,能够追的上他的脚步,能同其他女子一般同他谈古论今。诗词歌赋。

如今她不知道她还能为什么,或许什么都不为,只是因为她养成了这个习惯。

当两个人分开很久,对方再也回不到你身边,记忆最深处的不曾经在一起时缱绻的画面,而是你为他的改变和养成的习惯。这些带着回忆和他影子的习惯会伴随你一生。人离开了,可习惯却改不掉了,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记忆中的人会如此刻骨铭心的原因。

她曾听很多人说过,既然爱为什么要放弃?这句话她自己甚至也说过,的确,既然爱为什么不再坚持坚持?可不是所有的爱都能够做到不放弃,因为当你失去了让你执着下去的所有理由时,你便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依瑶每日都陪在步婉身边,偶尔去帮夫人打听一些事情,只是这次,她回梦樱阁的时候特意挑了吕蒙平日最爱走的小路来走。

不是为了营造刻意偶遇的浪漫场景,她只是想躲在某个地方,静静地看他一眼,只一眼就好,起码看到他清朗的笑容后她会很开心。

可或许是上天对她的垂怜,她刚刚出现在这条小路,还未来得及躲到什么地方的时候,他便就映入了她的视线,她也很自然地出现在他的眼前。

不是偶遇的偶遇,既然遇到,就要珍惜。

“依瑶姑娘。”依瑶还在微微失神的时候,吕蒙先开了口,面上是她熟悉中的笑容。

“见过吕蒙将军。”依瑶只是说了这句话,并未行礼,她知道他不会喜欢她对他客套恭维,因为在他看来,她是他的……朋友。

其实这两个字也挺好。

起码和旁人比起来能有一点点的不同。

“姑娘近来可好?”

依瑶浅浅一笑:“挺好。将军呢?”

“我也甚好。”吕蒙声音一顿,犹豫了下,道,“不知……凝烟可有再找过姑娘的麻烦?”

依瑶摇了摇头,脑海中不自觉地想到了那个他深爱着的女子,他们之间……一定有一段很铭心刻骨的过往,而她看得出,他很在意那段过往,甚至是有未解开的心结。

“将军,我……如果可以,将军可否给我讲讲有关凝烟姑娘的事情?”

她想知道他们的事情并非是出于好奇,也并未是为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而是想从中替他解开那个心结。那样的话,他面上的笑容会更加的干净爽朗,她喜欢那样的他。

吕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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