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大灾纪>第九百一十三章 又见穿越者

这个女人说话的时候一脸的快意,往日她自视甚高,很多人都看不上,见到了身为鸿蒙战体的魔王,虚荣、利益、多方面的原因驱使下,她对其展开了追求。

哪想到认为勾勾手指就能完成的事情并没有收到效果,对方对她的诱惑根本无动于衷,当时在书院中还闹了很大的笑话。

“嘿嘿,她失了面子后,将这一切耻辱归结到魔王的身上,在暗中搞些阴毒的招数,可惜,她当别人是劲敌,别人只当她是根路边野草,一直到那魔王离去都没有正眼瞧她一眼!”

人群中,有人冷笑,取笑王艳艳。

“哼,我当时谁,原来是癞蛤蟆白飞!”

王艳艳循着声音,认清了说话的人后,立刻反唇相讥。

陆飞也看向人群,里面的一个大胖子非常的显眼,脸上还起着很多青春痘,难怪别人叫他癞蛤蟆。

这是白飞,在陆飞的世界里是寒月城副城主的儿子,同样的人不同的际遇,在这里,他是书院中的一个普通的弟子。

“当初追求我,低贱的像条哈巴狗,谁给你勇气站出来嘲讽我?”王艳艳说话很快,很毒,非常鄙夷的看着白飞。

“哈哈,是啊,当时确实我确实像条狗,但现在,连那条狗也不稀罕你了,你又算什么?”

。。。

陆飞看着他们互相谩骂,感叹世事变化无常,明明是一场关于萧傲天大战魔王的大事,让他俩这么一闹,生生的变成了一场乱七八糟的怨女痴男的撕逼剧。

陆飞忽然觉得挺没意思的,他只关心魔王与萧傲天的战斗,但书院的弟子倒是看的津津有味,还不停的喝彩叫好,唯恐天下不乱。

这只是其中的插曲,这一天中,人们谈论的还是明天的大战。

虽然魔王强大,但所有书院的人一致认为,萧傲天是无敌的,明日必能斩杀魔王,还天下一个太平。

陆飞想做些什么,可他现在这个样子,别说那些大人物,就算是一个中级觉醒者都能虐他。

距离大战还有短暂到不足一天的时间,就算布置反制萧傲天的措施,那也牵涉到一个效率问题,更何况他人微言轻,且不了解这个世界,他想干些什么也来不及了。所以,他现在能做的,只能是静静的看着。

因为觉醒者年龄段范围很大,且各种能力迥异,所以并不和文明时代那样管的很严格,所有一切都靠自觉。

因为书院外的世界很危险,不努力就没有自保能力。

书院的理念很好,尤其是大灾变前的书籍,都会教给学生,就像陆飞刚刚完成附体的时候,老先生教的诗词赏析。这些东西能够丰富学生的视野,进而对他们的觉醒能力大有裨益。

磨刀不误砍柴工,那种躲在修炼室疯练的人在这里并不受欢迎,不开拓视野,这些人的未来注定不会很光明。

得益于书院的氛围,晚上经常会有一些弟子联谊,喝茶赏月。

张壮太闹腾,陆飞心情很沉重,没和他一块,而是独自一个人出来,在山间行走。

黑夜并不安静,一些地方灯火通明,那是一些书院弟子在聚会。

陆飞思考自己的状况,还有不到六天,到时候如果自己的本体消亡,那么作为灵神,必然不会安然的存在下去,失去了本体的支撑后,即便逃过了连续的诅咒,也逃不过进入辅次元的命运。

一旦到了那里,必然会有很长时间的懵懂期,长到足够因果红莲寻来,将他烧的魂飞魄散。

混乱空间无边无际,他不可能寻到回去的路。

如此的话,不管接不接受,他的未来算是完了,可他不甘心,既然来到这里,就想做些什么,改变不了自己的结局,难道就改变不了另外一个自己的结局吗?

答案是肯定的,他还真的改变不了。

一想到这里,陆飞就非常的烦躁。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朗朗的吟诗声在附近响起,不知不觉间,陆飞来到了一处吟诗会,这里,有一群弟子在斗诗。

陆飞抬头,看到一个身着黑色兽皮大衣的络腮大汉背着手,跟个熊瞎子一样吟诗,偏偏他的声音和他的体型很不相配,只听声音的话还以为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

这时,他旁边一个相貌清逸绝伦的公子哥甩了甩头上飘逸的白色发带,轻笑道:“郭兄的这首《春江花月夜》确实背的很熟稔,但光会背还不行,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能一味的啃前人的东西!”

络腮大汉不服气道:“那以韦旭兄来看,怎么才算有自己的思想?”

“当然是自己创诗,创好诗!”

白色锦袍在山风下飘动,这个公子哥一脸自信的笑意,让很多女弟子眼睛发亮。

络腮大汉冷哂道:“那韦旭兄不妨给大家展示一下,什么叫自己创的好诗吧!”

他的话引来很多友人的附和,这个公子哥说的话让人如沐春风,但他神情中却隐着一股高高在上的鄙夷,在场人都非常人,如何感觉不出。

公子哥闻言眼睛一亮,像是早就等着对方这么说。

他抱拳道:“既然如此,在下不才,献丑了!”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好!

他的诗刚吟完,后方就有一个老先生出现,大声叫号,摇头赞叹道,居然有如此好诗,真是后生可畏!

言语间对公子哥大加赞赏,没想到在这个末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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