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对着雪景枯坐实在无聊,又不想继续绣那幅会引起不好回忆的鸳鸯戏水枕套,陆秀只得去书房跟林凤麟借书消磨时间。
挑来挑去没什么想看的书,最后在林凤麟惊异的目光下抽出了英文版的肯明斯诗集。
“你看得懂吗?这本书我可是只有这一册!”果然,一脸紧张,表情仿佛生怕陆秀为了泄愤把那书拿出去烧掉。
陆秀哭笑不得,只得随意翻开一页,当场给他念了一段。她的英语水平虽然比不得他这种留过洋的,但好歹当年大学时也是过了英语六级的。而且口语还从小受到老师的称赞,虽然因为经常看美剧,口音已经被潜移默化成了美式。
这首诗很不错,加上下午的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驱散了一直挥之不去的寒冷,念着念着,陆秀的心情竟也跟着好了起来。
念完,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念的竟是那首著名的《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用我的心将它妥善包藏。(icayyou.)这分明是最佳的分手告白。
操操操操操……
林大文豪向来心细如发,看着他那慢慢由惊异转为柔软的眼神就知道,他肯定往着陆秀最不希望的方向想去了。
陆秀欲哭无泪,落荒而逃。装逼不成反卖蠢,说的就是她。
至于突然暴露英语水平这一点,她倒是一点都不担心。她家里那四个哥哥,每个都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她不会反而显得奇怪。实在不行,还可以说是跟在哥哥身后偷学的。反正她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开,等到他们意识到不对,肯定已经找不到她了。
问题是,她怎么就偏偏念了那首啊!哦,是林凤麟不好,他肯定经常翻到那一页,所以才会一翻就中!操!一想到他可能曾经对着许微柔念过同一首诗,她就觉得恶心得不行。她此刻,简直恨不得对着身体的原主以死谢罪!
可惜,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再郁闷也来不及了。
郁闷难平,陆秀难得做了一件幼稚的事,撕下那一页,丢进了燃烧的火盆。看着那首诗在火焰的舔舐下化为灰烬,心情才终于稍稍好了些。
烧完,她还特意一点点撕掉了没撕干净的毛边,想让这件事情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书的主人却恰在这时推门进来了。
“喂,你干什么?”看到火盆中那一页依然保持着形状的纸灰,他立刻扑过来,一把从陆秀手中抢回了书,“把书还给我!”
“你……这是微柔从美国留学回来时带给我的书!”他涨红了脸,死死抱着书,满脸的委屈。
惊天爆料啊!这么说来,竟然是女追男,果然,不能小觑这个时代的小白花啊!也是啊,男人也是有自尊心的,男女间的关系,如果女方没有给够足够的暗示,又怎么可能发展得下去?
还以为他会暴怒,会发狂,甚至搞出能够导致意外流产的意外,没想到他却只是一脸委屈,就像一只被人狠狠踹了一脚的狗狗。陆秀被脑海中的这个比喻恶心到了,急忙转移话题:“你进来怎么不敲门?”
没想到,他更委屈了:“这是我家,敲什么门?”
陆秀苦笑,不客气地提醒道:“你忘了,我们刚刚才签过离婚协议。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如今应该被定位成客人与主人了。虽然客随主便,但是起码的尊重你还是要给我的!”
林凤麟愣愣望着她,又露出了那副仿佛不认识她的表情。
也对,他们两个原本就不认识。
“你有事吗?如果没事,那就出去吧,我不习惯房间里有个陌生人。”
林凤麟站在原地定定望着她,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半天,才幽幽问道:“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你会英文?”
陆秀用故作天真的表情笑着反问:“你会说中文,我为什么要在你面前用英文?”
林凤麟一震,脸上的表情刹那间多了几分苦涩:“是啊,既然会说中文,为什么要用英文……”
他有些失神地喃喃着,抱着那本诗集转身离去。
“等一下!”陆秀叫住了他。
他蓦地转身,表情竟有几分惊喜。
陆秀指了指他怀里的诗集,露出小鹿斑比的眼神哀求:“那本书能留下吗?我还没看完!这个下午就靠它了!我保证不会再烧里面的诗了!再讨厌也不烧!”
明明是许微柔送他的宝贝,他却毫不犹豫地递了过来,浑然忘记了陆秀刚刚才烧掉了里面的一页纸。
文人果然都是些感性的动物。接过诗集,陆秀忍不住在心中冷哼了一声,还以为他跟许微柔的关系到底有多么情比金坚,却原来,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