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足球]假如我捕获了你>第17章 待我事业有成

卧谈会是指舍友熄灯后躺在床上聊天。据调查,卧谈会已成为大学校园中,学生最喜欢的交流方式。话题广泛,上可大谈哲学、政治、诗歌,下可涉及姨妈、便秘等。而最永恒,最普遍的话题,则是异性和爱情。一旦涉及到这个话题,那么卧谈会就能够提神醒脑,使人眼目清明。

在克里斯蒂亚诺的花出现之前,顾思汝宿舍的“卧谈会”,没有“议题”,总是自由发挥的。当这些花出现之后,她们终于确定了“议题”——这事儿到底是谁干的!

在各种威逼利诱之后,顾思汝公布了正确答案,“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而换来的是室友们深深的嫌弃。她们宿舍,只有她一个人看足球。比起看一群男人追着一个球跑,她们更喜欢看一群男人追着一个女孩儿跑。

室友们虽然也觉得克里斯蒂亚诺这样的男人很帅,很有型,但她们依然觉得这个男人是比不上她们远在思密达的偶吧的。她们也不能理解,为什么顾思汝会那么喜欢看足球,她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热血的人,更不像是个喜欢运动的人。

“顾思汝,你这花要是c罗送的,明儿梅西就来给我送大包子了!”

顾思汝撇撇嘴,她开始了解克里斯蒂亚诺之后,就知道,在大众的眼里,他有个死敌,就是梅西。然后,她骨子里护犊子的特质就发挥了出来,连带着看梅西的死忠——她哥顾思涵,都那件梅西的10号球衣,再也没有出现在她眼前过。

“梅西要是真来给你送大包子,我能跟他合个照吗?让他签好字,然后我放淘宝上卖钱!”

“我也要!”

对于室友的这段对话,顾思汝表示,老娘不跟你们一般见识。可是,这段对话也让顾思汝发现了一件事情,她和克里斯蒂亚诺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大到任何人都不会相信他会喜欢上她。

那一夜,顾思汝失眠了。

第二天凌晨,天刚刚亮,她打了一个电话。

顾思汝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大明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林慕卿第一本写真,就曾经邀请她去拍摄。可那个时候,她不想把自己的爱好变成赚钱的工具,染上铜臭味。

林慕卿问她:“你怎么想通了?”

顾思汝回答:“嘿嘿,卿卿,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得好好努力,让自己配得上他。”

林慕卿想到了郑昊玟,此刻,她跟顾思汝一样,有了喜欢的人,想为了喜欢的人努力,让自己配得上他。

顾思汝就此走上了专业摄影的道路。她端起了克里斯蒂亚诺送的那台相机,在打着高光的摄影棚里,为打扮精致的林慕卿拍摄了专辑封面。

小时候,刚刚得到相机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拍。她最喜欢拍妈妈和哥哥,甚至是哥哥因为便秘,在厕所使劲儿憋的时候,她都偷偷溜进去拍了。

可随着时间的长大,她很少拍人像了。更多的时候,她喜欢拍风景。因为人其实都长得差不多,拍来拍去,无非就是那样。但是风景,即便是同一个城市,总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她更愿意和家人分享旅途的风景,而不是同游的人。

林慕卿穿着黑色抹胸裙,露出漂亮的锁骨和修长的双腿。顾思汝从来就知道林慕卿是美的,但她一直以为,林慕卿是类似于古代大家闺秀的优雅知性。但今天看她这副打扮,才发现她的美可以很性感妖娆。所谓“淡妆浓抹总相宜”,大概就是用来形容林慕卿的。

顾思汝也一直以为,她自己的拍摄风格是偏自然朴素的。没想到,她拍出来的照片,也可以是这样浓烈艳丽的。红色的墙,刺目的光,美丽的人儿,穿着黑色的衣裳。红与黑是这个世界上最浓烈的颜色,碰撞在一起,产生的化学效应更是让人炫目。

林慕卿在镜头前摆出各种妖娆的姿势,眼神里也满是诱惑。顾思汝这个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见到她这副模样,觉得十分惊讶。

“汝汝,我入这行,是因为生活所迫。但是你跟我不一样,你不必勉强自己。”

林慕卿的父亲,是个土豪。这是顾思汝从小到大认定的事实。小时候,她第一次见到林慕卿的父亲,那人穿着黑色的西装,皮鞋擦得蹭蹭亮。那人还送了她一盒巧克力,上面全是她看不懂的英文,当然,味道跟她在超市买的几块钱一块的不一样。所以,她小小的脑子里又有一个想法:跟着土豪就有好吃的!

顾思汝笑嘻嘻地调着相机,说:“卿卿,我不会入你这行的,你别想逼良为娼!”

以前顾思汝去找林慕卿玩的时候,她的经纪人就试图把她也拉到这个行业里来,说她不做明星太可惜了。顾思汝当时对人家笑得特傻,露出两排牙齿,说:“我只想安静地吃我的肉。”然后抓起鸡腿,滋滋有味地啃了起来。

林慕卿戳顾思汝的额头,这姑娘,从小就擅长扮猪吃老虎,看着傻兮兮的,其实贼精!想想自己确实是瞎操心,顾思汝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会为了想要的东西努力。她现在倒是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让这个精怪的姑娘动了芳心。

顾思汝对那人的形容是,“他呀,就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儿。不过,他是个很好的人,对我很好。”

即使是林慕卿,顾思汝暂时也不愿意告诉她,那个人到底是谁。现在还不是时候,还需要等等。等到她做出了一番事业,等到她成了个很棒的摄影师,她就要牵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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