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鱼服
飞鱼,据《山海经》载:“其状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具有神话色彩。《林邑国记》说:“飞鱼身圆,长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蝉。”是一种龙头、有翼、鱼尾形的神话动物。飞鱼服是次于蟒袍的一种隆重服饰。至正德间,如武弁自参(将)游(击)以下,都得飞鱼服。嘉靖、隆庆间,这种服饰也颂及六部大臣及出镇视师大帅等,有赏赐而服者。
官员要有一定品级才允许穿着飞鱼服。《明史·舆服志》:“嘉靖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蟒。帝怒曰:‘尚书二品,何自服蟒’。张瓒对曰:‘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非蟒也’”。飞鱼类蟒,亦有二角。所谓飞鱼纹,是作蟒形而加鱼鳍鱼尾为稍异,非真作飞鱼形。飞鱼纹《山海经·海外西经》:“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或曰龙鱼似狸一角,狸作鲤)。”因能飞,所以一名飞鱼,头如龙,鱼身一角,服式为衣分上下二截相连,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积。
斗牛服
明朝赐予一品官员的官服,上绣虬属兽斗牛,故名。清纳兰性德《渌水亭杂识》卷二:“明朝翰林官,五品多借三品服色,讲官破格有赐斗牛服者。”参见《明史·舆服志三》。斗牛服与蟒服、飞鱼服,因服装的纹饰,都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内,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斗牛服是次于蟒服、飞鱼服的一种隆重服饰。
斗牛原是天上星宿,《晋书·张华传》说,晋惠帝时,广武侯张华见斗牛之间常有紫气,请通晓天文的雷焕去询问,雷焕说是丰城宝剑之精,上彻于天,就让雷焕为丰城令。焕到任,掘狱屋基得一石函,中有双剑,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华,一以自佩。后张华被杀,剑忽不见。雷焕死后,其子持剑过延平津,船至江中,剑忽跃出,堕水。但见二龙蟠萦有文章,水泯警沸,于是失剑。明代斗牛服为牛角龙形。《天水冰山录》记载着从严嵩家抄没的财产名录,其中有五爪云龙过肩妆花段(缎),各种颜色质料的蟒龙纹衣料。如蟒龙补、过肩蟒龙。蟒、蟒补、过肩蟒、过肩云蟒、百花蟒;斗牛、斗牛补、斗牛过肩、斗牛过肩补;飞鱼、飞鱼补、飞鱼过肩、飞鱼通袖等各式衣、圆领、袍、袄、女衣、女袍、女袄、女披风等成衣和织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结构裁片排料而织制的服装匹料。明代斗牛服在北京南苑苇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门外板仓村明墓、广州郊区明墓均有实物发现。
绣春刀
绣春刀是明朝特务机关锦衣卫的标准佩刀。秀春刀外形综合了唐刀和少林梅花刀、单刀的特点,主要是轻巧,同时狭长略弯,便于携带和中距离攻击。
秀春刀的原型是唐代的武器。所以外观风格上和唐刀、日本刀比较相似,日本武士刀是根据绣春刀改造而来的,但是秀春刀的刀脊是直的,不像日本刀是弯曲的。秀春刀可刺可砍在当时的杀伤力十分不错而且轻便便于携带。
绣春刀的名字来历大概就是因为武器的特点看来比较阴柔,故名之。
绣春刀是锦衣卫佩带的制式兵器,钢质极好,越是职位高的人,所领的绣春刀材质更纯,铸造更多几层手续,据说除了铁之外,还混有其他金属,以致刀锋犀利无比。 绣春刀比单刀要长,较一般的长剑略短,形状是厚背薄刃,有如剃刀,不过整截刀身具有弧度,刀柄颇长,可以双手使用,不仅利于步战,尚还适用于马战,一刀砍下,足可把整只马头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