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兴趣。”胡慕说。
邓廷歌:“那你为什么跟我说那么详细!!!你特么是在炫耀好嘛!秀恩爱!妈呀你人性呢!”
两人在座位上扭成一团。
所以到最后,也什么都没做成。胡慕平静下来了,孔郁也冷静下来。两人脸挨着脸睡了一觉,和胡慕想象中的情侣们会做的事情一模一样。
离开的时候确实被狗仔队拍到了。拍到的还是孔郁和他站在楼下等经纪人开车过来的时候,和他悄悄勾着小指头的一幕。
胡慕后来想了想,心生怀疑:自己这种有点糊涂的人也就算了,孔郁那么精明,又那么多躲狗仔队的经验,他不可能不知道那边有镜头。即使不知道,在光天化日之下牵手指什么的,也太过招摇了。
奇妙的是他不怕。孔郁也不怕。
“不怕好啊,说明他这人确实是不错。”邓廷歌与他勾肩搭背,看台上演员练习,“一辈子就那么些年,过得坦荡些,自己也舒畅。”
胡慕看了看他:“你现在怎么样?”
“好很多了。”邓廷歌说,“总会越来越好的嘛。”
胡慕很佩服地叹口气:“你太厉害了。换成是我,肯定撑不过去。”
“说什么蠢话。”邓廷歌道。
几个月之后,话剧终于也去医院拆掉了腿里的钢钉。
“恢复得很好。”医生用小锤子敲他的膝盖和脚背,“嗯嗯,好好好。”
邓廷歌告别了轮椅,换上了拐杖。他不让罗恒秋处理那台轮椅,决定将它存在杂物房里。
“纪念品啊,怎么能丢?”他说,“见证着我身残志坚的毅力,也见证了我们之间矢志不渝的……”
“来端菜。”罗恒秋说,“别演了。”
邓廷歌:“哦。”
在话剧开始巡演的时候,邓廷歌跟导师说过自己可能有一段时间没办法跟过去。腿正在练习如何在没有任何辅助器具的情况下行走,太久没有使用过的肌肉和神经有点萎缩,关节也僵硬得不像是自己的,它们都需要恢复。
“没关系,你什么时候好了就什么时候过来。”导师说,“但我有一个要求,你必须满足我。”
导师提出了一个愿望:巡演的最后一场在北京,他希望邓廷歌能上台。
“这里面也有你的心血和努力。”导师用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语气劝说,“退一万步讲,你不想站到上面去吗?小邓,你是从这里走出去的,你要回来。”
在没有工作和曝光率的这段时间里,邓廷歌很无聊,也过得很平淡。
他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已经习惯这种生活,花了挺长的时间来调整。他几乎没有犹豫,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回家之后跟罗恒秋聊起这件事,罗恒秋问他,导师的意思是不是让你先获得曝光率,再重新回到大众的视野里。
“是吧。”邓廷歌坐在床上,让罗恒秋给自己按摩小腿,“不过师兄,我有个想法。”
罗恒秋:“说。”
他特地去拜师学了按摩推拿之类的康复方法,现在是越来越熟门熟路了。
“我挺喜欢演话剧的。要是真比较起来,这种喜欢胜过对着镜头演戏。”邓廷歌说,“我觉得以后要把——不、不要捏那里!”
罗恒秋:“继续说。”
邓廷歌:“……你别乱捏。我以后想做自己更喜欢的工作,减少电视电影拍摄的频率。”
罗恒秋停了手。他看着邓廷歌,发现他是认真的。
“这件事我想了很久。”他说,“其实从导师邀请我加入这个项目开始,我就在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