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清末恶匪>第一百八十六章马车夫骗子

“麻袋”是这个洋娃娃一样漂亮的小男孩的中文名字,至于叫他“麻袋”实在是当高鸿升在他家的小酒馆里抱起他的时候,发现他全身穿的都是“麻袋片”。

中国人对于外国小孩子总是充满了喜爱,大概是因为我们小时候都以拥有一个洋娃娃而兴奋。特别是那些女孩子们,谁小时候没几个洋娃娃陪伴啊!

至于男孩子们!从心里来说美好的事物,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其实是都喜爱的,

但男孩子们强烈的自我意识又逼迫着他们将己的偏向女性一些的那些喜好隐藏起来。

不过聪明的男孩子们总是能够找的充分的理由,不懂洋娃娃如何跟小妹妹们交往,要是连芭比娃娃是什么都不知道,那你能混到小女朋友吗?

反正整个酒馆当中也没有一个人懂中文,那个小男孩的名字又绕口的要命,高鸿升只好简单的给他起了一个印象名:“麻袋”。

不过这个名字倒是很贴切,刚见到他的时候他确实是全身麻袋片,外衣是粗亚麻的黑色长袍,**是细亚麻的白色**,整个人身上都有一股子浆洗后熏香的那种淡淡的薰衣草味。

其实人和人之间的交流并不一定需要语言,各种各样的手势其实占了很大的部分,他和这个小男孩之间的交流大部分都是通过手势和肢体语言来进行的。

现在这个孩子抬着头,淡蓝色的眼睛里透出渴望的目光,见高鸿升看着他问询的眼光,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熟食店,嘴里冲着他叫着:“先生,先生,我想吃香肠。”

麻袋说的是什么高鸿升一点也不懂,不过顺着孩子手指的方向,就不难猜测出一个孩子到底要求自己什么了。

高鸿升冲着孩子笑了笑,然后也用手指了下那个橱窗里挂了好几串香肠的熟食店,然后问道:“麻袋,是想到那里买东西吗?”

顺着高鸿升的手指,那个男孩子肯定的点了点头,然后嘴里嚷着:“先生,能快点嘛!我饿了。”

“好吧,OK,你这个小家伙,天天就是要吃的,麻袋我们走,GO。”

牵着孩子的小手,一个穿着黑色燕尾服的中国人,领着一个同样穿着一身小燕尾服的金色头发的小男孩。两个人在铺满长条石头的马路上,小心的避开流淌着各种各样颜色的污水小溪,

避让开来来往往的马车,在众人怪异的目光中往熟食店走去。

这个孩子自从高鸿升第一次到他们家的小酒馆后,就缠上了他,成了他的跟屁虫,最后升级成为他的小跟班。

高鸿升是被一个马车夫给拐骗到那个小酒馆边上住宿的,当他将在勒阿佛尔港二十多公里外开门穿越到一八九七年的时代后,刚好是当时的傍晚时分。

拜欧洲稀少的人口所赐,他没被任何人发现他是一个凭空出现的人物。

骑着他的“屁驴子”喷着黑烟,二十多公里的路程不过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当他看见城市的轮廓后,就将他的交通工具收了起来,实在是他不敢将超过这个时代的十几年的东西暴露在公众的眼前,特别是当他一个人的时候。

在泥泞的道路上拎着一个大箱子步行了半个多小时后,他碰到了一个回城的马车,伸手拦下这辆四轮的出租马车后,将手里的写着法文“谢谢,请带我去旅馆”的纸条递给了车夫。

这个贪心的马车夫直接将一位黑眼镜、黑头发、黄皮肤的亚洲人带到了他的家里,然后将他二层楼的顶楼十分“宽敞、明亮、豪华、舒适”的房间租给了这个黄种人。

因为在他的眼里,黄种人是不会跑到那些价格昂贵、金碧辉煌的大旅店去住宿。他们一般都是租住在狭小肮脏的小旅馆当中。虽然这个黄种人穿着一身他都搞不懂到底是什么面料制作的十分笔挺的高贵的服装。

憋屈的高鸿升想一枪崩了这个该死的马车夫的心都有,那个该死的破房间简直太小了,仅仅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大小,没有浴室,没有涮洗间,没有华丽的地毯,更是没有电灯。

那个一踩就告诉楼下人我在那里的枣红色木地板上满是洗刷后的痕迹,淡蓝色的墙纸上勾着淡绿色的花纹,有些地方破损后又用另一种淡黄色的墙纸打着补丁。

一个褪了色的毛织帷幔被绳子悬吊着将整个房间分成两个部分,房间的前半段是陈旧的高柜加上更加陈旧的横柜,横柜上摆着一个十分古老的座钟在那里不紧不慢的的走着,一张桌子,两把高靠背的椅子,外加一个铁皮炉子跟一个小小的壁炉。

帷幔的里面靠墙是一张宽大的铸铁床,上面没有天鹅绒一样的床单和柔软的鸭毛绒的被套,只有好像铺着厚厚的稻草一样的床垫,上面铺着浆洗后挺括的奶黄色的床单跟“被褥”。

窗户的插销上挂着一个椭圆形的小镜子,小镜子有些倾斜的朝天花板上照去,可以在镜子当中看见两个煤气灯挂在房子的空中,发出有些发黄的光亮。

跟外国人一点点都不好打交道,特别是你被先入为主的当成一个穷人的时候,不管高鸿升如何解释,那个该死的车夫就认为他就应该租他的房间,而且装聋作哑的气的高鸿升哑口无言。

好吧,好吧,权当自己是到这里勤工俭学的学生好了,无可奈何的高鸿升只好憋屈的将这个破房间当成了自己的旅馆,不过当他掏出他最小的一张纸币的时候,那个该死的马车夫竟然吃惊的看着他,实在是五英镑的纸币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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