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听瑶苦涩一笑,“我会将内里的香丸干花全部倒了,再洗尽的。”
莫祈不解,“不过是个脏破的香囊,直接丢了罢,何必花那心思。”
“不能丢。”叶听瑶眉心微陷,眼神里透着股认真劲。这香囊于原主而言有极重要的意义,珍重之物失而复得,叶听瑶会更加珍惜。
莫祈试探道,“这只香囊是用天丝所织,虽然旧了且被泥水浸泡数月,但却不腐,此物可非寻百姓家能有,便是一般官宦人家也极难见到。”
叶听瑶一脸疑惑,香囊的料子竟然是珍贵的天丝,她父亲只是一个地方小官,不过她的外祖家似乎颇为有钱,看来这般稀罕的天丝,是母亲从外祖家带来的。
莫祈见叶听瑶沉默,眸光微闪,“你,到底是什么人?”
叶听瑶迎上莫祈目光,坦然道,“我确实没失忆,这背后的苦衷也只是家丑,我暂时不想外扬。这只香囊是生母留给我的唯一念想,所以不能丢。”
莫祈心里有点儿堵,他都已识破莫瑶装失忆的谎言了,可莫瑶仍旧不肯吐露实情。莫祈忽然觉得不甘心,“你可以信任我,说出来,说不定我能帮你。”
叶听瑶毫不留情的干笑两声,拍拍莫祈肩膀,“你还是先帮好自己,现在在莫叔他们眼里,你就是个自理不能的脑残儿。不过我坚信你有记忆恢复的一天,到那天,如果你肯再同我说那番话,我一定不推辞,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让你帮我收拾所有麻烦。”
莫祈恼羞道,“你是看不起我。”
养伤的这段日子,他虽未恢复记忆,但他经常读书和运腕练武,这些举动在他潜意识里再熟悉不过,他更因此隐约感觉到过往的身份和地位,不该是个寻常百姓。
“我才不敢瞧不起你,不过是懒得浪费时间。要准备晚饭了,我去厨房。对了,你得自信一点,别动不动觉得他人瞧不起你,看看阿呆,你要多像它学习,昂起你高傲的头颅。”
叶听瑶一边说一边朝屋外走去,哪里管已经气得七窍生烟的莫祈,阿呆跟在叶听瑶身后摇摇摆摆,它似乎听懂了二人的对话,高傲的头颅挺得更直了。
“莫瑶,我警告你,不许再将我同qín_shòu比较!”莫祈抓狂地吼道。
叶听瑶已经走到门口,听到声音回过头,眨巴眨巴水汪汪的杏眼,“你怎么跟个孩子似的,小葫芦都不会同阿呆计较。对了,你脚伤已好,晚上我问问莫叔明儿是否得空,若有空,我们就去连州城。”
到了厨房,叶听瑶摊开手掌,看着手心里的香囊,虽然这只香囊同她这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并无关系,可她的情绪仍十分低落。
香囊是叶家原夫人在原主出生前就缝制好的。
叶听瑶记得母亲身边的嬷嬷说过,当初夫人不知道怀的是儿子还是女儿,故缝了一只送女儿的香囊和一只送儿子装笔墨的褡裢,香囊上绣‘瑶’字,褡裢上绣‘晨’字……夫人拼劲全力生下一双儿女,却没有机会看两个孩子一眼。
一股酸涩涌上鼻端,叶听瑶眨了眨眼睛,努力忍住泪,原主的情绪已与她完全融为一体,可现在还不是哭的时候。
她能用上这只香囊,可哥哥五岁那年就已痴傻,不能识字上书院,满含生母期许的褡裢,也一次都用不上。
晚饭时,一家商量了明日前往连州城采买一事。
篱庄在连州城西郊,直线距离虽不远,但中间隔了一座山,绕山路需花费些时间,也正是因为山路不好走,故如此美丽的篱庄才能隐于世间,篱庄里的村民们才能过宁静而自足的生活。
莫祈考虑到叶听瑶和小月两个姑娘家,而他脚伤初愈,走远路是不能的,遂拿金豆子请莫叔寻一匹马,再租辆马车……
次日卯时未到,莫叔和冬子去庄上借马车。叶听瑶则在厨房准备早饭和干粮,便是有马车,到连州城也需要一个时辰。
将干粮装篮后叶听瑶就去叫莫祈,一进屋瞧见莫祈抓一把头发胡乱往脑袋上拧。
叶听瑶扶额,实在看不过眼,好歹是进城,这般邋遢像啥样。
叶听瑶撇撇嘴走上前,“我帮你篦发吧。”
莫祈一脸惊诧,“你会?”
叶听瑶粗看同篱庄寻常妇人姑娘一般,都绾一个矮髻,可仔细看却能发现叶听瑶的梳的矮髻,线条和发丝都更加柔顺,矮髻上时不时还盘绕着两条细巧的小辫子。
“这有何难。”叶听瑶极熟练地替莫祈将头发篦顺抓起,转手一个反拧就将幞头扎紧实了。
她虽是叶府小姐,身边有婢子伺候,但没少为继母和妹妹篦发绾髻,她犹记得原主一次替继母篦发时不小心手重了,扯下两根头发,就被继母狠狠扇了两巴掌,隔了这许久再想起,面颊都火辣辣的疼……
卯时末刻叶听瑶等人出发,莫婶则留在家里带小葫芦和阿呆。
叶听瑶安慰了许久,小葫芦和阿呆才没往马车上扑。马车往前驶,叶听瑶回过头还能看到一胖嘟嘟小孩和一呆呆鹅站在路口,哪怕车轮扬起沙尘会迷眼睛,两傻家伙也岿然不动。
由他两坚定的眼神就可知以后都是有出息的。
一个时辰后叶听瑶一行人进到连州城,径直去连州城最热闹的商贸地南市。
临下马车,叶听瑶为免万一撞见叶家人,特意戴了帷帽。
只见南市的街道两旁店铺密密匝匝,卖绸缎衣帽、珠宝首饰、刀马库的,各类商铺是应有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