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节 枪支制造者
到了白汀分局,他们顺利地拿到嫌疑犯的口供。内容大致这样:
汪大林,1969年出生,复员军人,复员后曾当过保安,后来搞起运输,积累了一定资金后,成立了货运公司。他最爱看中央军事台和军事杂志,酷爱枪械,他家里收藏几百种各式飞机、坦克、军舰和枪械的模型,但他觉得玩那些假玩意怎么也不过瘾,一天,他突然心血来潮,想试着自己造枪支弹药,说做就做,他买来了车床、电锯、抛光机等工具,安置在他家的地下室,开始制造枪支,从画图到成品,都他一个偷偷进行,他乐此不疲,到了废寝忘食地步,三年来,一共制造出18支枪,直到被人告发为止。
江一明看完了他的口供,觉得汪大林没这么简单,也许能从汪大林口中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请白汀分局警察协助,再对汪大林进行审问。汪大林被带到审讯室,他满脸疲倦精神萎靡地靠在椅子上,迷茫地望着罗向东说:“警官,我什么都说了,请你不要再问好吗?我受不了了。”
“汪大林,你知道你犯了什么罪吗?”江一明问。
“我知道,我犯了私造枪支罪。”
“不止这些吧?我怀疑你和两起凶杀案有关。”
“不,不,我没杀人!你们不能冤枉我。”他大叫起来。
“我没说你杀人,我怀疑你向凶手提供了杀人工具。”
“我没有,绝对没有!”
“你知道你该判多少年吗?”汪大林摇摇头,“我告诉你,按刑法规定:私造枪支弹药者,将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好好坦白,我可以在法官面前为你求情,你知道,我们的话是很有力的,我想你这个养尊处优的老板,在监狱里多呆几年和少呆几年意味着什么,你应该很清楚。”
“我真的没把枪弹买给任何人,我又不缺钱花,为什么要冒那个险?我造枪弹完全是一种爱好,这连我老婆都不知道,我还骗她说把地下室租给别人用了,叫她不要去,我是复员军人,知道一旦我把枪卖到黑市去,将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
“有觉悟你还私造枪支?”江一明厉声问道。
“反正我没把枪弹买给别人。”汪大林死不承认自己贩卖枪支弹药,吴江也问了他好几问题,都没看出破绽。
理论上说刑事案件的黄金侦破期限是一个星期,然而离刘坚强的死已经两个多星期,离卢森的死也快一个星期了,如果还不能侦破,案件便将陷入僵持阶段,会给今后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为了更好更快地破案,江一明叫史锋和小克把文件和桌子都搬到江一明的办公室来,真正组成了五人专案组,他们把两起案件并案侦察。
江一明叫大家好好开动脑筋,认真地想一下,下一步该怎么办?五个人各抒己见,各有想法,史锋认为还是要从枪弹上下手;小克说应该从死者亲友和仇人开始调查;左丽说可以试着从时代大厦事件8个死者的亲朋好友那儿找突破口,有可能是死者的家属为了报仇而作案。史锋反对张小玉的说法,他说8个死者的亲友范围太大,他们的家又远在陕北,方小静也是蜀北的,那简直是劳民伤财。
吴江一直在沉默着,因为他还没有更好的思路。
江一明叫大家兵分两路,史锋和小克负责调查卢森周围的社会关系;他和吴江负责调查枪弹的来源,左丽看家,但分工不分体,一旦需要,大家马上配合在一起,为了尽快破案,每天下班之前,大家都把情况汇总交流一下,做不完的工作晚上加班。
第二天,白汀分局打电话给江一明,叫过去一下,说汪大林想起了一些事情,要跟江一明说,但不知道有没有用。江一明一喜,和吴江向白汀分局赶去。
重新对汪大林进行了问讯,汪大林说:有一次他和两个朋友去外面喝酒,喝到**分,一群人从他身边经过时,故意把他撞了一下就走了,他生气了,仗几分醉意,他要那人向他道歉,对方仗着自己人多势众,不仅不道歉,还围上要打他,他火了,“嗖”地把枪掏出来,抵住其中一个的脑袋,大叫道:“快给我滚,要不,我打死你们几个狗杂种——”那帮人吓得赶紧跑了。
第二天他酒醒了,非常后悔自己的冲动,发誓以后再也不带枪出去,要不,迟早会出大事。但是,没想到餐馆的王老板却找上门来,给他一万元,要向他买枪,他赶紧说枪是一个公安朋友的,只让他保管一个晚上,已经还给人了。
王老板是信非信地走了。过几天,王老板又找上门来,把价钱加到了一万五,苦苦求他把枪买给他,我说:你一个餐馆老板要枪干什么?他说是别人托他买的,那人是他的大主顾,如果没把这事办成,怕他会生气。但我还是一口咬定枪是公安局朋友的,我还把朋友的名字说给他听,他才失望地走了。
“那餐馆叫什么?在什么地方?”
“叫明记餐馆,在五一路和抗日路交叉路口边,老板叫王明。”
江一明和吴江找到了王明,开始王明不肯说,还差点吴江吵起来,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要以为我一个小餐饮的老板好欺负,告诉你,我在黑白两道都有靠山,分局的刘干警就是我哥们。”王明拒绝承认有向汪大林买枪的事,主要是怕出卖那个托他买枪的幕后者,以致招来报复。
吴江一听就生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