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千金媚祸>V168 好久不见

傍晚的大学校园,便是连风都带着青春清爽的气息。

裴钊毕业四年,并不算离开校园太久,却算是全然脱胎换骨被改造成了如今这副职场精英的形象,一路走过校区主干道,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目光。

那天霍城过来见安浔,他让他回去换衣服,努力装嫰,能怎么缩短年龄差怎么缩短,那些话虽然是调侃的语气,意见却是真心实意。

只是今天他过来,却是一身做工精良的正装加身,墨色西服,白色衬衣,最标准的配置,修身剪裁的衣着衬得整个人丰神俊朗,气质冷清。

因为喜好和工作关系的原因,裴钊很少穿这样沉重的颜色,平时的衣装多以浅灰,驼色等等降低锐气的色调为主,搭配遇事遇人总是洋溢在脸上的三分温和笑意,显得很好相处。

只是当年义信堂口会长的儿子,从小那样的出身那般背景,再洗白也总带着三分痞气七分傲意。

本质而言裴钊并不好惹,他聪明,却同霍城的聪明又有不同,霍城喜欢明谋,直截了当攻城略地,而他,似乎更擅长阴谋,云淡风轻,杀人无形。

换句话说,裴钊是腹黑。

有句话说得好,宁杀十尊佛,莫招一腹黑。

今天这身衣服,其实更衬他的本质。

爱笑的人狠起来,往往最吓人。

——

另一头,丝毫未察觉危险逼急的曼曼的同学还在一门心思的赶路,顺便妥妥的吃了一肚子桂花糕,待到到了临江大校医院的时候她已经把晚饭解决了,轻轻敲了敲病房的门。

“进来。”

门内传来林爽的声音,黎曼曼开门进去,微微笑了一下:“学长,粥来了。”

她说着进去把袋子放在床边的桌子上,今天外卖盒子没有盖紧,有一些粥洒了出来弄到了袋子里,她拿出纸巾擦了擦,身旁林爽放下psp偏头看了黎曼曼一眼,土不拉几的校服,随便扎了一个马尾辫,她来见他从来都是这样,完全没想过打扮。

男女生的感情上,林爽不是新手。

黎曼曼的态度他看得出来,她现在对他完全就是友情救助,没有一点多余的想法,然而其实,在最初的时候,当车祸发生后他陪在她身边的那段时间,其实她并不完全是这样。

那时候的黎曼曼比现在脆弱,看着却也更正常,像个普通的小女生,会伤心会害怕,会依赖他,也会为了他的殷勤微微开心。

那时他几乎能肯定她对他并不是没有一点好感,他当时是追她的学长,甚至可能是第一个追求她的人,便是满足了虚荣心都好,那时候她至少是放了一些心思在他身上,考虑过是否接受他的告白的。

结果那告白,因为一个寒假不了了之。

返校之后,她彻底变了样子,忘了他,回避他,还干脆利落给他发了好人卡;

直至如今,他为了能见她天天翻着花样逼她过来,都做到这样没脸没皮了,她只当完全没看出他的想法来,亦再也没有把他往旖旎的方向考虑过一秒。

换句话说,如果几个月前的黎曼曼还处在他努力之下有攻陷可能的位置,如今的她已是完全把他划出了范围之外。

偏头望上床边姑娘沉静的侧颜,在病房白色的灯光下,她眉眼浅淡,看着愈发清秀可爱。

他却只觉得,她只怕已是把所有人都划出了范围之外…

她心里有人了。

这样的想法,让林爽微微垂下眼去。

只是那人,却并没有成为她的男朋友。

想到这里的时候,林爽心里又烦躁起来,皱起眉来。

“好了么?弄个粥还要弄半天?”

那乘粥的塑料盒子上很黏,擦干净了才方便拿,黎曼曼脾气好,说实话林爽这样的态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没反驳,再收拾了一下,把盒子端了过去。

“好了,你吃。”

她把勺子也递过去,站在床边,明明有凳子也不坐,林爽是知道的,每次都是他开口要求她留下她才会留下,否则她已经做好跑个腿就走的准备了。

说实话,这是林爽第一次被一个姑娘堵成这样。

他条件不差,一般喜欢的女生花点心思都能追到,追不到的,几次之后也就明了放弃,从不拖拖拉拉。

这一次的情况,是状况之外,便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非要跟她纠缠到底!

是要毕业了,想要在走之前跟她建立最后的联系?

还是不甘心,不愿意她选了另一个人不选自己?

是了,那男人明明就不要她不是么,他听到的消息不少,那人不是谈了她们寝室那个清汤寡水的卿梓璇也不要她么,最后弄得她那么狼狈那么伤心,尼玛她为毛就不能潇洒一点换一个男人,把那些说闲话的人全部踩死在脚下?!

林爽抬眼,深深望了黎曼曼一眼,那眼里的情绪,让她微微一顿。

下一刻他轻轻勾唇:“这粥太烫,我躺了一天没力气,要不你喂我?”

“…”

一句话落,黎曼曼一时呆愣,这几天林爽一直很作,但是他再作也从来没有提出过这样无理的要求。

他看着她,一双眼很黑,毫无避讳:“曼曼,反正你都来了,要照顾病人不是么,我只是提出一个小小的请求,便是这一点点你都不能答应?你来照顾病人就只有这样半吊子的态度?”

这番话,说得冷,完全不是林爽平日的态度,当然,也不是黎曼曼记忆中的样子。

其实他们已经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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