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通常以为,所有的刺客都是和他父亲差不多的,所用之技巧也大同小异,并无多大分别。因此他对弗格森家世代相传的刺客绝技没有过多的重视,甚至由于习练时格外严格艰辛,还心怀怨怼。去荒野山林猎杀魔兽时,顺手运用这些技巧,却未感到有何特殊之处。完成任务后回来,更加无需多想,对他而言,全是习以为常的了。
如今与人动手相搏,竟然轻易将敌人制服。卡尔这才醒悟,父亲传授给他的,或许是顶尖的上乘本领,过去确是自个儿年幼,身在福中而不知福了。
卡尔的父亲告诉他,刺客的本事,关键在于一个字——快!众所周知,刺客体力不高、耐力不强,攻击力又无法与战士、圣骑这一类的近战职业相抗衡。所以,刺客的动作和身手必须以速度见长,弥补其余方面的弱项。而这个“快”字,又包括两个方面,即“闪躲快”和“出手快”。
至于潜行遁影之术,当然也要涉猎,却不可当做用功的主要方向。那些躲躲藏藏、不敢抛头‘露’脸的家伙全是刺客中本领低微的卑贱货‘色’——卡尔的父亲言语间十足豪迈,对某些同行表示不屑。只需学得刺客技巧的‘精’奥所在,刺客完全能和任何职业的敌人当面对决,并立于不败且必胜的优势地位,又有何惧?
潜行术的主旨在于避免不必要的战斗。勇猛的职业战士可以冲入敌营,见人就砍、遇敌便杀。但刺客无需这样做,刺客应尽量回避掉无谓的争斗,将所有‘精’力用于刺杀最主要、最重要、最关键的那个敌人——通俗的**就是: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
然而,即便刺客偷偷‘摸’‘摸’地用潜行术来到敌方大将跟前,敌将又岂是等闲之辈、羸弱之徒?若刺客没有“敌人打不中刺客,刺客出手必要人命”的高明手段,那么也是惘然去送命的。因此,迅捷闪躲,高速进击,才是刺客之根本。
父亲虽如是说,但年幼时的卡尔却单对潜行术感兴趣,独自专研练习,不厌其烦。究其原因,是卡尔能以此和邻家的那个‘女’孩一起躲猫猫,玩捉‘迷’藏,逗她开心快乐。不多时候,那‘女’孩竟也掌握了潜行术的诸多诀窍。两人偷溜进别家的厨房,顺几块饼干点心出来,自是如探囊取物一般。
卡尔笑着说,他俩长大以后倒不妨做一对侠盗夫妻,那也是人生一件快事。‘女’孩含笑嗔他:谁说要嫁给你了?再没正经,看我还要理你。父亲知晓了情况后,当然又是对儿子一顿痛揍饱打。卡尔现今回想当初,不免有些惭愧,却也忍不住感到欢喜。
“闪躲快”的要诀并非反应快,而是预判准。等到敌人一招使出,再做反应,已然恐怕来不及了。要在敌人出招前的起手式就判断出敌方用于攻击的招式,当即进行挪移站位。
只要刺客所处位置‘精’妙,敌人的进攻不但打不到刺客,还有可能自己往刺客的刀尖上撞来,实在是以逸待劳的方法。父亲对卡尔自信满满地说:“只要是招就可破、只要有招就能躲。”
任何职业的战斗人员都讲究招式的应用与变化,战士、剑士这一类人自不必说,法师、巫师在施法时也有预兆可循。只要是招式,就必有破绽。只要有破绽,就定然可以化解或闪避。
面对被悬赏通缉的暴徒,卡尔一击得手,可谓相当顺利。他回想着父亲当初的教诲,不禁感觉到家传刺客绝学的厉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