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深处。
破荒族居住的小城名叫落云城。
自从千叶被多利抓来之后,对于千叶的去留问题,整个破荒族一直争执不休。
大体分为两派,一派主要就是以多隆为代表的噬杀派,他们的观点非常清楚,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绝对不能被人类发现他们的存在。
而以破荒族首领蓝火为代表的维和派,却主张以千叶以引线,试图再次走回人类世界中。
可是,对于蓝火这个天真的想法,整个族里除了多利之外,几乎没有人支持。
于是,破荒族就形成了如此古怪的对峙。
蓝火首领跟多利,面对整个破荒族的族人。
最后没有办法,蓝火只能将千叶关在牢房里面,试图慢慢说服自己的族人。
整整一个星期多过去了,除了会有人定期给千叶送些食物之外,竟然再也没有人来看过千叶。
千叶被关在一间经过改造的狭小窟洞之中,面积也不过五六平米,正好能将腿伸开。
可是,封住窟洞的一根根棍子,却有些诡异。
那些棍子不似铁不似钢,反而更像是一种水晶石,可又比水晶石要坚硬很多。
千叶来到这里,从最初的惊恐,一直到现在满满的好奇。
不但破荒族的建筑非常精致,在这种机械匮乏的地方造出来的建筑却是坚固无比,而且每幢建筑就跟电影中出现的一般。
千叶也知道自己暂时逃不出去,索性也随遇而安,钻研起了关住自己的水晶柱了。
伸手触碰,那些水晶柱发出阵阵微凉的气息,让人浑身舒畅。那种感觉跟养人的玉石一般。
无论怎么看,这玩意都感觉特值钱。
甚至自从千叶来到落云城,还从来没有发现像样的铁器。
难道他们这里全用这种水晶当铁器使用?
地下没有黑夜白天之分,但随处飘散着一些类似萤火虫的东西,所以,地下光线虽然微弱。但也不会对视线有任何阻挠。
终于被关得乏味了,心中的好奇彻底战胜了死亡的恐惧,千叶趁着矮人们不注意,悄悄使了缩骨术,从水晶柱的缝隙之间钻了出来。
因为怕被人发现,千叶索性把自己缩得只有篮球般大小,从牢房里出来之后。专挑没人的地方走。
整个落云城比千叶想象的还要复杂,里面每一条路都跟城市的巷子一般,而且转不多会儿,却又转到了原地。
千叶整整转了好几个小时,终于发现。就算破荒族放自己走,自己也出不去。
最后索性凭着记忆中的路往回走,想要再次回到牢房。
可是,走着走着。千叶却悲催的发现,自己竟然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了。
这可怎么办?
这种地方如果再钻出一个吃人的怪兽。想跑根本跑不掉,相对来说还是牢房里要安全的多啊!
正当千叶愁眉不展的时候,突然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轻微的说话声。
“咦,难道这里有人?”
千叶连忙往前走了两步。把自己又缩小了一点儿,躲在一块石头后面,探着脑袋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果然有两个矮人在那里。
其中一个千叶还认识,正是那个一直想要杀了自己的多隆。
对于多隆,千叶没有半点儿好感,可因为是人家的地盘,千叶自然也不敢太过放肆。
可是,另外一个矮人千叶却不认识,甚至在审讯那天都没见过。
只见两人鬼鬼祟祟,不时四下张望,像是害怕被别人看到一般。
只听多隆低声问道:“阿多布,你不是逃走了吗?怎么又突然回来了?”
阿多布长长叹了一口气,“多隆,自从上次逃走之后,往下我不敢去,便去了地上,结果碰到了一个叫九让的和尚。那个九让看重我的炼尸术,非要跟我合作。哎,我本来就无处可去,便答应了下来,而且跟他提出要求,只要我帮他,他也必须帮我重新回到破荒族。可是、可是……”
阿多布边说着,满脸的懊悔。
多隆好奇道:“怎么了?”
“哎,没想到,我竟然碰到了一只鬼帅。”
“啊?什么?在地面上怎么可能会出现鬼帅级别的存在呢?”
阿多布道:“是啊,我当时就吓傻了,连好不容易炼出来的铜甲尸都顾不上了,直接钻回了地下。”
“那你这次回来究竟是想干啥?”
阿多布抬起头来,伸手握住多隆的手道:“多隆,一直以来我跟你的关系最好,就是想跟你一起,想办法夺取首领的位置,然后、然后……”
“然后什么?”
阿多布眼中闪过一丝阴毒:“然后把蓝火弄到手。”
“什么?你还不死心,蓝火对火的控制根本无人能敌,你、你……”
阿多布一伸手,制止住多隆道:“兄弟,在整个破荒族之中,虽然我的炼尸术遭族人鄙夷,可却自恃无人能敌。再加上你的炼器术,我们对付一个女人还不容易吗?”
多隆微微一颤,似乎也心有所动,可依旧有些担忧道:“阿多布,照你这么说,虽然我们可以里应外和,但多利的炼丹术也不容小觑呢。更有甚者,没有蓝火的控火之法,我们……”
“兄弟,你怎么还没想明白呢?只要我们能控制住蓝火,整个破荒族还有谁能与我们抗衡?到时候,我们就算真的想回到地面,过逍遥自在的日子,又有哪个人类能阻挡得了?”
多隆眼神中精光闪烁,许久之后才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