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言情总裁>锦绣凰途>第四十四章 景来会诗(下)

众人期待了许久,不少才子已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这今夜会诗的第一题才缓缓拉开序幕,白色绸缎面水墨染着一行飘逸的大字“一骑红尘妃子笑”。

诸位才子一见这个题目,便立马低下头思索去了。

这四楼的阁间,秦婉词、萧奕洵和龙霁云三人见了这个题目,并没有急于动笔,反倒是龙霁云先笑道:“一骑红尘妃子笑,这说的是个荔枝,要不然是再说杨妃,只是婉词姐姐可不是杨妃。”

萧奕洵打趣道:“那可不是?杨妃一曲霓裳羽衣舞惊艳天下……”他看一看秦婉词,眉眼弯弯,道,“而你婉词姐姐的舞蹈可真是不敢恭维啊……”

听萧奕洵这么一说,秦婉词气的瞪了萧奕洵一眼,好气道:“既是不堪入目,那王爷日后也不必再看了吧。宫总有美人舞姬,跳的绝世好舞……”

萧奕洵摇一摇手的折扇,笑道:“从小到大,什么漂亮的舞蹈没见过?但任那些舞姬再动人,那些舞蹈再美妙,本王却是从来也记不得一个。反倒是王妃的舞姿,本王见之难忘,而且……是一辈子都忘不了。”

还未等秦婉词说话,一旁的龙霁云笑得连手的瓜果都掉到了桌,他大笑了两声,拍了拍一旁萧奕洵的肩膀:“小三哥,刚刚你还说我嘴皮子越来越厉害了,但是我发现,到你这儿,我这点三脚猫的功夫算什么呀。你看看,婉词姐姐与你相爱相知这么多年,还为你一句话而羞红了脸。小三哥,我实在是佩服得紧。”

“霁云,你别说话了,打搅我的思绪……”这个时候,连平时一直护着龙霁云的秦婉词自己都不好意思了,直接让龙霁云闭嘴,然后瞧了一眼萧奕洵,低下头,提笔,不知写了些什么。

这景来客栈的会诗,每一轮都有时间限制,前三轮的初选,都是一炷香的时间。

一炷香的时间对于一些有灵感或是才思敏捷的才子,那写诗都是信手拈来,一盏茶的功夫能写好,这一炷香的时间绰绰有余。但若是对那些寻不到好灵感的人,那还真有可能一炷香的时间憋出一句话。

陆陆续续的,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把诗作交了,也有不少人开始评论了。

为了保证大家选择的诗作都是相对公平的被选择被评论,每篇诗作被递交去的时候,都会有专门的人把那诗作重新誊写一遍再挂去。因为,当年有过这样的情况,有些才子的字写的真是非常的漂亮,行云流水一般,让人见之难忘,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总有人会把票投给那些字写的非常好看的作品,而忽略了诗歌原本的才气,或者说,前面几天,一直获得好名次的才子,因为他的作品经常被人阅读,所以,人们对他的字非常的熟悉,那么在往常的评选,人们甚至不看内容,只看诗词的字,知道作者是谁,这个时候,他的得票率也会增高。所以从那以后,景来会诗的规则改了,所有的诗作的字都是一样的,让参与投票的人只看诗歌的内容而非他们的字词。

不过,即便已经做出了这样的措施,但是总还是有人能从发现一些端倪,有些诗人,他的诗风是固定的,不容易改变的,所以算没有字词作为辨认,旁人也能送诗词的字里行间推测出这首诗或者词出自谁手。

如说今日一开始变为人津津乐道的第一首《玉枝》:

芳莲翠叶真堪画,

青笼白玉裹其瓤。

瑶台倾杯真国色,

愿捧金盘献君王。

这边已经写好了诗并且将其传递下去的秦婉词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做了,便也开始看那边悬挂出的诗,她看着那首目前得票率最高的《玉枝》,问一旁的龙霁云:“我看着这楼下的人为《玉枝》投票的时候,都会露出心下了然的笑容,怎么,算这首诗写的确实是好,他们怎么确定这首诗是出自陆玄霜之手?”

龙霁云因为素来闲着无事,又恰逢这个月长安举行会试的大考,他一个人呆在府也着实无聊,所以这几天基本天天都泡在了这景来客栈。因着他尊贵的身份还有这豪气的个性,一时之间,在各位考生之已经是混的如鱼得水了,对于这几日的试情况,他也基本摸清楚的七七八八,于是便对秦婉词解释道:“这几日,夺魁的都是陆玄霜。所以,不少人基本对他,都摸出门路来了。这陆玄霜每每作诗作词,速度都极快,别人快的需要半柱香的时间,他每每都只需要一盏茶的功夫,所以每次先挂出来的那几首里面,必定有一首是出自陆玄霜之手……”龙霁云还没说完,秦婉词便已经知晓了,先摆出来的几首诗里面,一定有好坏之分,所以,基本水平最高的那一首是陆玄霜的了,而最后那句“愿捧金盘献君王。”无疑能看做他作为一个状元大热门的心声了。

秦婉词仔细细细地又读了一遍那首《玉枝》,心暗道,确实是一首好诗,她正要夸一夸这江南第一才子果真不是浪得虚名,萧奕洵清朗的笑声忽然从身后传来:“我看,今夜众人倒未必能猜出哪一首是出自我们的陆玄霜路大才子了……”

不知何时,楼下忽然出现了一点点的骚动,因为第二首诗的出现,导致了众人亦是分不清哪首是陆玄霜的了。这一首诗,正是拍在第五个的《妃子笑》。

玉容尚含酥晨露,

暑月南光近北长。

平昔最爱鱼珠目,

要与金乌争风煌。

这首诗,无论是遣词或者是意境与胸怀都不低于刚刚的那首《玉枝》,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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