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岳的“平戎十策”,事实上有不少就是设想而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
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御骑以及陷骑两篇:
御骑:
臣闻古人以骑射为匈奴之长技,前辈谓虏人骑兵非中国所能敌。盖敌之所长者马军,所能者骑射也。吾能料其所短而不能料其所长,则己一而敌二,非兵家之上谋;吾能制其拙而不有以制其巧,则敌算多而己算少,尤兵家之深患。况河南、冀北之地,为地最广而畜牧颇多;吾国之数,十不足以及其四五。宕昌、横山之监,为地绝远而驿程断绝;吾国之马,十不足以及其二三。马步三司之马,虽仅言数万,而羸弱老病将及其半。江上诸军之马,不过五万,而在假未该入队之数,不啻三分之一。此其为马尤非中国所能敌矣!况吾之马行石则瘾,行泥则陷。敌之马则雨雪连月,其去如跃;沙碛千里,其疾如飞,而非吾马之所能敌也。吾之马遇午而饮,遇晡而料。敌之马则连牧数月而汲饮不拘,连饿数日而乘骑不乏,而非吾马之所能及也。然则何以制之邪?曰车而已。
夫所谓车者,太公之扶胥,其制不传于古;楚子之乘广,其用不适于今;宣王之四牧八鸾,则百五十人之制,于曹、郑为太多;荀、吴之攻车守车,则一百人之制,于荆、淮为太少。
昔信阳使臣张敌万,尝为车以献于朝矣。下置四轮,上施一屋,前张以幔,后掩以木。其制非不善也,然十人两牛,非独力之所能举。昔池州帅臣刘震,亦尝为车以献于朝矣。下置一轮,上载一弩,顶覆一盖,中立四柱。其观非不美也,然上重下轻,非独轮之所能胜。盖张之本意,惟欲其运粮。故兼用以御敌,始于敌不可御,而终于粮之不可载。臣之为车则不然,能总数木之器而聚以成车,则车之用可以御敌骑之冲突;分一乘之车而析以成器,则器用可以助吾兵之搏击。平原旷野,则合而为车也,势如山岳,环如营壁,而敌骑不得以婴吾之锋。阻山带河,则析而为器也,长以御短,短以御长,而敌人不得以测吾之妙。古之车重而艰于回环也,吾之车轻而易于回环;古之车大而艰于搬运也,吾之车小而易于搬运;古之车行地一丈二尺,吾之车亦行地一丈二尺,而雕斫之工比古为无费;古之车一乘当八人,而吾之车亦一乘当八人,材干之用比古为不多。前掩以牌,僦以药石,而火不能焚,水不能溺;中贯以枪,透以孔窍,而行则后推,陷则前举。平地大阪,贼方欲逞其骑射之能,吾乃以是车而列阵之前,则敌之射骑穷矣。便风利地,贼方欲极其番马之劲,吾乃以强弩而伏之于车之后,则敌之马军钝矣。无他,弓之所及者近,而弩之所及者远;步之所御者虚,而车之所御者实。中发以极远之弩,外捍以御实之车,则伏从胸背而发,骑从腰胁而出。敌虽圣智,亦有所不可逃矣。此臣所谓御骑之具也。
陷骑:
臣闻近者诸军制为马黄、克头、锹头、神劲、神臂弩之属,以破其骑射之能;制为木叉、沙栏、拒马、鹿角之属,以破其邀劫之速。其术似也!
盖弩能发矢于数百步之外,使彼之骑射不得以及于我也。然皆用于步人,而步人素非马军之敌。车能御敌骑之邀劫,而使敌之骑军不得以覆于我也。然皆病于重滞,而非一士一卒之所能独举。故弩之弊在于步人必有捍蔽,斯可后伏。臣之轻车,非弩之捍蔽欤?车之弊弊于重滞,或有搬挈,皆成弃物。臣之轻车,非物之轻捷欤?张骑为翼,有所不能掩;附火于箭,有所不能烧,车之用固妙于当代矣。然车可以制敌骑之冲突,而不能追迫虏骑,而置于必死之地;车可以遏虏骑之邀击,而不能暗陷虏骑,而纳于必败之域。彼有为铁蒺藜之具,使马足受刺而连颠于道路矣。然铁蒺藜之锥尖而且小,马足上覆则深没入土,而不足以透其蹄甲之坚也。彼有为木蒺藜之具,使马足中毒而联覆于队伍矣。然木蒺藜之锥钝而不利,马足受浅则锋角摧折,而不足以破其蹄甲之厚也。彼复有造为守城之具,曰连板茅针,上有一锥,下置一板,或者以之而陷骑。然败于丑形而易见,下马步行可拾而取,上马乘骑可望而避,而不足以陷骑也。彼有造为守城之具,名曰鹅项茅针,首尾有锥,而身腰两曲,或者以之而陷骑。然败于筌插之不坚,受压于东则斜倒而西,受压于南则斜倒而北,而不足以陷骑也。彼有所谓铁皂角者,锋固利矣,而枝柯之软,无所取材。复有所谓铁菱角者,制固美矣,而尘沙之陷,无所施巧。然则皆不可以陷骑,而何以制之邪?曰铁蕈、曰竹贮而已。
夫所谓铁蕈者,上锥下平,状若木蕈,蹋之则下不入土,压之则上可入肉,锥缀于番马蹄甲之下,而不容取剔。是谓铁蕈。夫所谓竹贮者,一球六锋,状如鼠黏,四围有锥而可破蹄甲,中间有蒂而不没尘土。马蹄及之,则上尖下圆而牢不可破;马足踢之,则六方有锋而左右中毒。而不可以手握,而恐其伤人;不可以帛裹,而恐其脱颖。是谓竹贮。惟是药之以锥,而所中则与药俱中;筒之以竹,而欲放则倒筒而放。夫马之为物,非人可比。一马或颠,则左牵右绊,而百马皆颠;一骑或覆,则前挨后触,而百马皆覆。无他,互相控制,故众倒不容以自支;交相逼匝,故连蹶不能以自止。惟能以轻车之制,而绝其骑之不可来,复以铁蕈、竹贮之具,而陷其骑于不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