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察举制有利于中央集权,这与军功制相比更加明显。在察举制下,察举权虽下放到地方,但官吏任免权最终由中央掌握,中央仍可自由委派官吏。而在军功制下,极易出现地方诸侯“功高盖主”的现象,对皇权造成威胁。西汉初,分封的异姓王几乎全是军功制的受益者,结果造成地方王国势力强大,中央无法驾驭。地方王国问题遂成为西汉中央集权的最大威胁,这很能说明军功制是不利于中央集权的。
其四,察举制在其实行之初一般能保证被察举者的“质量”。被察举者有一年任期,只有胜任者才能转为正式官员。若不胜任,就要被撤换,而且推荐者也会因此受罚,这使得察举人不敢随便乱推荐士人。还用策问形式直接考察士人,其益处自不待言。东汉顺帝采纳左雄建议,用贤才必须经过严格考试,一考儒家经典,二考文书、表奏。“诸生通章问,文吏考笔,得考选。”公府初试后,还要在端门(御史台)复试,如此严格把关选拔贤才,“南郭先生”们是很难蒙混过关的。
但是么,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察举制也曾经因为很多方面的缺点而被九品中正制度取代。
察举制度的弊端也很明显:
其一,在察举制下,虽然察举科目很多,但天下之大,贤人之众,不可能把所有贤人都推荐给朝廷,仍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贤才被埋没在乡村野氓中,终身未得任用,造成了人才的流失和浪费。两汉由察举而成为官吏的士人只占总官吏人数的极少部分,而且有许多小人利用察举机会,或贿赂或靠关系千方百计使自己成为被察举对象。还有,被察举者因察举人而走上仕途,必对察举者感恩戴德,并为之效命,这样极易产生宗派行为,形成地方集团。
其二,对士人道德品质的考察是察举制的前提,但这不易作好,因为很难对人的道德品质作出中肯的评价。人的道德品质须通过对他言行的长期考察才能得出较客观的评价,而且这种言行还可能是假的,抑或他以后发生蜕变。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如《后汉书?许荆传》中那个挖空心思、沽名钓誉的许武;王莽篡汉前,谦恭至孝,有很大的声誉和威望,后来却成为篡汉的********,正所谓“向使王莽身先死,一生忠奸谁复知?”。
其三,察举制广泛推行,地方乡闾因之有了评议之风,“清议”名士好品评臧否人物,不重实际,空发议论。这种恶劣风气还遗留给了后世,在魏晋时尤为明显。“清议”名士中有许多是“刻情修客,依倚道艺,以就声价”者,清议成了这些伪君子攫取名利、捞取政治好处的资本。其四,察举制在其后期,弊端日益严重。到东汉中后期,地方选举权被少数公卿大臣、名门望族所控制,他们选士任官往往推荐名望家庭的子弟而不管其学问品质如何,如此使得察举范围越来越狭窄,被察举者也大都名不符实,“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社会上出现了“四世五公”、累世公卿”、“累世经学”的官僚门阀集团。
此时的察举制已蜕变为变相的世袭制,成为那些公卿大族维护自己势力,维持特权的工具了。而“一部中国政治制度史证明,不论是何种官僚制度,一旦变成世袭制,它便很快就要腐朽下去。”
但是毫无疑问,一开始实行的制度,必然会在很多方面而言,得到一定的效果以及减少一些情况的恶化。这也是张嘉师希望小范围推行察举制的原因所在。
……
而眼下的世官制度,张嘉师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整。但是世官制度已经成为一个固有规则,若是在这个时候贸然对这种制度进行变革,恐怕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的情况会触犯很多官员的利益所在。
“世官制”就是指世代为官,官吏都具有世袭官职的特权。世官制是先秦时期在选官用人方面所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世官”,顾名思义,即贵族世代为官的制度。就其所任而言,世官并不等于世职,并不局限于某家族世代担任某一固定官职,就其主体而言,世族是世官的基础,只要一个世家大族不倒,其成员就随时可能有出任重要官职。
世官制度是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周初,为了扩大和巩固家天下,周天子以大分封的形式将统治权力、土地、人民封赐给同姓、姻戚、功臣,受封的卿大夫、诸候便成为王朝统治的政治基础。被层层分割的统治力的继承,即各级官吏的选任,是涉及王朝统治巩固与否的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