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两人之间有什么争执,马克?安东尼始终是凯撒的支持者。在前44年2月的牧神节上马克?安东尼公开向凯撒敬献一顶王冠。凯撒拒绝接受这个礼物来表示他不想成为帝王。
前44年3月15日凯撒被该尤斯?卡西乌斯和马可斯?布鲁图斯为首的一群元老们谋杀。
马克?安东尼怕谋杀者会血洗凯撒的支持者,化妆为一个奴隶逃出罗马。但当凯撒的刺杀者没有对凯撒的支持者采取任何举动后马克?安东尼很快又回到了罗马。他与刺杀者谈判。一开始他作为当年的执政官似乎打算追求和平和减轻各方之间的紧张。在西塞罗的建议下元老院决定****刺杀者。在凯撒的葬礼上,马克?安东尼作为凯撒多年的副官、助手和亲戚是理所当然的说悼文的人。在他的悼文中他指责谋杀的罪行,发誓与谋杀者誓不两立。他显示了他的辩论的天才,扯下覆盖着恺撒尸体的宽外袍来显示凯撒身上的伤痕。当晚罗马市民袭击刺杀者的住居迫使他们逃亡。
(古罗马的领养制度:在古代罗马,领养男孩是很常见的事,尤其在上层社会元老院阶层中。罗马人认为一个家庭至少要有一个男孩,但男孩又不能太多。因为家族需要一个男性继承人,但养育孩子的花费又太高。领养就成了解决方法。它还能密切家族间的关系,培养巩固他们的联盟。在帝国时期,这个制度也成为保证帝位顺利交班的手段:皇帝把他选定的继承人收养为子。
罗马是由有权势的家族统治。每个元老的责任是生育孩子来继承他们的产业、家族姓氏和政治传统。大家庭是奢侈的事情。女儿们要丰厚的嫁妆,儿子进入仕途(cur)也要花钱。一个家庭的政治地位越高,钱也花得越多。所以,罗马家庭限制他们孩子的数目,避免超过三个。
首席元老aher(生活在公元前1世纪)有六个孩子,在当时被认为是政治自杀。有时,孩子过少也不是好的选择。婴儿会早夭,男性诞生太少都是致命的。对那些受诅咒而多子或因天谴而无后的家庭,领养是救命之方。即使像luciuedonicus这样富裕的人也毫不犹豫把他最大的两个孩子过继给别人:一个给了西庇阿家族(这孩子就是小西庇阿,第三次布匿战争的胜利者),另一个给了费边。
据罗马法,转让孩子由他人领养是家父(ilias)一种法定权利。被领养的孩子通常是最长的,健康和能力都合格。领养是无子家庭一项昂贵的投入,质量必须有保证。大部分有领养协议的家庭地位相近,常常是政治联盟或者有血亲上的联系。一个被贵族收养的平民会成为贵族,反之亦然;然而,至少在共和国时期,这需要元老院同意(如her的著名案例)。领养需要花笔钱,男孩使用他养父的名字,再加上一个指明他本来家族的cognomen。领养不是件隐秘的事,也不被认为可耻,被领养的孩子也不必和他原来的家族断绝关系。就像一个婚约,领养是加强家族间联系和政治联盟的方法。被领养的孩子通常同时享有原家族和现家族的好处。几乎所有的罗马豪门望族都领养孩子和把孩子过继给其他家族。
共和国时期最著名的被领养者是屋大维。他本名gaiuaviuaiuavianulodiulodia也是一个著名的被领养的女性。
临死的人把孩子留给他人监护也是种常见的不正式的领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于是也有了家父的权利。如独裁者苏拉把孩子托孤lucullus;奥古斯都亦抚养马克?安东尼的孩子。)([m.2345xs.cc 2345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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