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的炮灰送上门来,朱咏红当然不会不用,倒不是她漠视其他大明士兵的性命,只不过,手背手心虽然都是肉,但是终究手心的肉,还是受待见一些。【..】
大量的树木被砍伐下来,做成木排,河对岸对于新来的敌人,也是提高了警惕,这样警惕,其实没多大的用处,打仗不是过家家,打仗也不会因为两军中间隔了一条河,两方军队就可以安安稳稳的对视几天,就掉头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该来的,总归是要来的。
没有选择在夜里,而是在清楚,在兴隆卫近千士兵的掩护下,天字营两个百户,成功的站到了对岸的滩涂上,这个过程,并不是林无双说的那么简单,几十个士兵穿上避弹衣就可以冲过去的,叛军那边,几乎是用人命来换人命,不足半个时辰的战斗,兴隆卫的近千士兵折损过半才上了岸,而对方铺天盖地的箭雨中,天字营的士兵,也倒下了不少。
若不是后续的兵马,及时的从对岸赶了过来,上岸的这些人,哪怕有全火器的天字营,只怕也要被叛军撵下河水去,叛军的战法很简单,却很狠辣,这样的惨烈的战斗,让河对岸的朱咏红的那天字营天下无敌的信心,稍稍动摇了一些。对于这些装备简陋的叛军,天字营的确可以以一当十,甚至以一当百,但是,天字营却损耗不起,哪怕是对方十个人,换天字营一个人,朱咏红都觉得有些换不起。
后续的兵马过河以后,这战斗就变成了屠杀,若不是天字营的操练中,对于队形队列有着严格的要求,叛军一旦溃败,这衔尾追杀,还能取得不小战果。
“距离,要保持距离!”林无双有些痛心,天字营的伤亡主要是在弓箭的打击下和与叛军的纠缠中发生的,弓箭的覆盖,产生伤亡,无可厚非,尤其是当两方兵马纠缠在一起的时候,叛军居然来了一次无差别的弓箭覆盖,这就有些要命了。
“还有,敌人溃逃,为什么不追,你们太死硬太教条了!”
兴隆卫的士兵已经撒着欢而去追杀叛军去了,林无双留在河边,颇有一副事后诸葛亮的模样。
可惜的是,没有人听他的,他过河的时候,这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叛军都跑得没影儿了,朱咏红正在收拢自己的士兵,检点伤亡,在他身边的,也就王子昂一行人呢。
“训导,神机营都是这样的铁规,咱们和神机营一样,都是用火器的,这不得脱离队列追敌,这是死命令!”王子昂大约见到林无双一副叹气的模样,心里也有些不服气:“咱们用火器的兵马,一旦被回头的敌人围上,那可就真只能拼命了!”
“神机营!”林无双苦笑不得,“神机营的火器能打多远,神机营的火器,又是多少可以这样连发的,这能比吗?”
两人在这里的议论,自然会被人听到,而且,很快的传到了一个人的耳朵里,不是朱咏红,而是那位徐千户,南京徐家的小公爷。
徐延寿是定国公次子,虽然叫小公爷,承袭爵位是轮不到他的,上面自有他的哥哥,但是,徐延寿可是一个非常有抱负的人,知道定国公和徐国公历史的人都清楚,大明朝一门两个国公,就说的他们徐家,而第一代定国公当初在靖难之役时候也是从徐国公徐家分离出来的,既然可以一门两国公,那么也就可以一门三国公,徐延寿很坚信,自己有这个能力,他需要的之是机会。
天字营的组建,他是最先进入朱咏红的眼帘的,当时他并不认为这支兵马有多厉害,会建立多少功勋,但是,既然长公主殿下可以做这个同僚,他这个百户,自然也就做得。而且,最重要的原因,几乎顶尖的勋贵家里都知道,太后和陛下,都是允许了长公主自行择婿的,长公主云英未嫁,对于像他这样顶尖勋贵家里没有袭爵的权利的次子,是很有吸引力的。
但是,随着在天字营中呆的时间越长,他心里头那种博朱咏红青睐的想法没有消褪,另外一个想法,却是不由自主的从他脑子里冒了出来,这样的兵马,这样的战力,若是有我统领,这天下还有哪支兵马是我的对手,建功立业,那岂不是唾手可得的事情。而从这样的途径封爵,显然要比驸马公主得到的爵位,更加让人腰板扎实一点,尤其是成了公主驸马之后,地位虽然显贵,但是却是什么权利都没有了,哪里有这纵横沙场驰骋天下来得畅意。
这种想法,就好像一股邪火,在他心里头烧啊烧啊,那些日子里,他甚至很不厚道的盼望朝廷出点乱子,天下出点乱子,那时候,他徐延寿不就可以率军出征,建功立业了吗?
老天仿佛好像听到了他的心声一样,一开过年,贵州这边就乱了起来,一个连他名字都没有听说过的土司,居然敢反了朝廷,更妙的是,当地的兵马居然搞不定他们。
随着朱咏红一路行来,他可以毫不夸大的说,他就是朱咏红的左臂右膀,尽管朱咏红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个四六不靠的穷酸进来让他看的颇有几分不顺眼,但是,此时此地,他觉得这个穷酸,说的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我带走一小半兵马,趁势掩杀,或许,运气好的好,能够一口气贯通这叛军,到达贵州城下,以定远伯领军的本事,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必定会从城里冲出来,若是里应外合,我一举解了贵州之围的话……”
越想越觉得这事情可以做,不过是审时度势,追杀残敌而已,即使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