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府失火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桃夭宁死也不愿意嫁给我。
是啊,我近而立之年,家中又有妻子,她还那么恨我,多么可笑,她不愿意也是情有可原。我以为我可以等她,等她真正接受我的那天,没想到她并不愿意。
当我赶到时,她住的那间屋子已经大火蔓延,房梁摇摇欲坠,几乎都要塌了下来。这是西厢,地处潮湿,若非是有人故意放火,是不可能燃起来的。
我突然感到万分疲惫,刚刚还在想着,她嫁过来我一定会全心全意对她好,永不负她,因为我不知道,下辈子是否还能够遇见她,所以今生才会那么努力的把最好的给她。
我是那么的爱她,爱到,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可她明明触手可及,就在我眼前,我却感到她离我很远,远到一辈子都无法追上。
我再一次进去救了她,可她已经疯了。
她原本流光潋滟的神色不见了,眼神暗淡的没有光彩,呈现出空洞的焦距,身上没有了那股灵气,取而代之的是颓废与悲哀。
她颓然的坐在地板上,嫁衣的裙摆在地上如繁花般绽开,犹如这烈火中的红莲,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我想我对她已经走火入魔了,在那时我竟然萌生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这个念头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那时我想,既然桃夭已经疯了,那么我就抛下顾家的一切,抛下荣华富贵,抛下亲人,抛下责任,抛下我拥有的一切,抛下这一切带她离开,去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过完下半生。
那一刻,我真的是疯了。这个念头以迅猛的速度在我心底疯狂的滋生,最后冲破一切阻挡,无所畏惧。
我不停的告诉自己,就让自己任性一次吧,一次就好。我失去的太多太多,要的,不过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白首永不分离。
就让我疯狂一次吧——
疯的彻底。
……
一年了,大家都以为我们葬身在了那场大火里面,化成了灰烬。
我带着桃夭逃了出来,逃到了一个荒凉而又偏僻的村庄里。
这个村庄的确荒凉,叫做蒲家村。初来这里时正值秋季,洨水边上蒹葭茂盛,水中碧波荡漾,偶尔会有鱼跃而起,气氛温馨,清晨白露凝霜,慢慢消融成泪滴般的水珠。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我的伊人就在我眼前,却像是在水一方。
而后我们定居在这里,我当了身上值钱的东西,勉强换下一间小屋,接着便接了很多力气活,下田,种地,挑粪,我才三十岁不到,有的是力气。
顾家只有我一个独子,从小我就是被当做家主养大的,性子高傲,一直都是活的顺风顺水,别说这些粗活,老爷子每次打我都不敢打重了。我这样的天娇之子,理应就坐在家主的位置上,衣食无忧的过完一生,可是却偏偏遇上了她,甘愿为了她放弃一切。
还记得当初翙翙跪在地上含着泪对我说:“我爱了你这么久你都不屑回头,子衿,这些年我都熬过来了,可现在真的熬不下去了,你把我贬为妾室,将她娶过来吧,只是,千万不要对她迷恋太深,否则顾家注定要毁在她手上。”
我注定要负了翙翙,此生再不能偿还。
而桃夭,就算她疯了也没忘记程子恒。
每到秋季的早上,就来到洨水边,踏上渡船,穿梭在芦苇荡里,哼着那首充满悲伤的曲子:“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东流……”
这是程子恒亲手写来送她的,也是被她珍藏在荷包里不顾性命也要拿回来的。
一年了,她心里的那个人还是他,我心里的那个人,还是她。
痴女子,果真痴女子。
……
桃夭的病情在一场霜降之后终于有了好转,只可惜,她失忆了。
这个消息让我高兴的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她失忆虽然忘了我,但同时也忘记了程子恒,也就是说,我们之间的一切都归为最初,我可以让她接受我。
我告诉她我是她的夫君,她轻笑着把我推开,娇笑道:“别开玩笑了,一点也不好笑,就你这岁数,都可以做我爹爹了。”
她终于肯对我笑了,没有原先的阴郁,但是,她不相信。我在想她心里是不是对我始终有一个梗,一个永远都过不去的梗。
我咧了咧嘴,勉强的笑了笑:“不开玩笑了,叫我顾叔叔吧,很久都没听你叫了。”
她弯了弯眉毛,笑的甜蜜:“顾叔叔。”
看着这样的她,我几乎要哭出声来,所有的担忧与心酸在这里都显得暗淡了,我失去了一切,终于再见到了她那甜甜的笑容,我的桃夭,欢迎回来。
许是发现我的异样,她轻轻凑了我过来,看着我的眼睛想说些什么,却张口什么都没说,那清澈明亮的瞳孔映在我的眼中,渐渐重叠。
下一刻她便扑到了我的怀中,抱着我,我从来都没有想过,那清澈的瞳孔竟是我此生最后一次看见她的天真的眼神。
心上猛然一阵刺痛,一柄小刀没入了我的心,还没来的及感受她带来的温度,她便颤抖着离开了我的怀抱,只留下冰冷的刀在我心上。
我一阵颤栗,手突然就僵住了,想抓住什么却什么都抓不住,看着桃夭满脸的泪痕与眼中的恨意,我想问为什么,但似乎什么都清楚了。
她整个人都在不停的打颤,一边擦着挂满的泪痕,一边哽咽道:“顾子衿,我恨你毁了我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