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第106章
长在弗吉尼亚,在她看来,不管是谁,只要不是在东海岸出生的,就是乡巴佬和野蛮人。也许哈妮的丈夫高兴跟她分开,并不亚于她高兴离开他,因为在那些日子里,跟印第亚住在一·起确实是不容易。

现在她明显是一副老小姐的派头了。她巳经二十五岁了,而且从面相上看也是这个年纪了,所以也用不着想方设法地装妩媚。她那没有睫毛的灰眼睛直截了当、毫不畏缩地正视着世界,她那薄薄的嘴唇总是高傲地紧闭着。现在在她身上有一种尊贵和骄傲的神情,说来也怪,比起她生活在十二棵橡树庄园那会儿所显示出的那种有决断的女孩子气的可爱神情,这倒更适合她。她的身份几乎是寡妇。人人都知道斯图特·塔尔顿要不是在葛底斯堡被杀死的话,一定会跟她结婚的,所以她虽然没结婚,却得到了一个有人爱慕的女人应有的尊敬。

常春藤街上那所小房子的六个房间很快就都摆上了少得可怜的几件家具,都是从弗兰克的店铺里搬来的最便宜的松木和橡木家具。阿希礼一个子儿也没有,不得不欠账,所以他只要最便宜的,别的一概不要,而且只买了一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这使弗兰克感到很尴尬,因为他喜欢阿希礼。这也使斯佳丽感到痛苦。她和弗兰克心甘情愿地把铺子里最好的桃花芯木和雕花的黑黄檀木家具送给他们,分文不取,可韦尔克斯家这对夫妻固执地拒不接受。他们的房间难看、简陋得简直不成样子,斯佳丽不愿看到阿希礼住在没有地毯、没有窗帘的房间里。可是他看起来好像没有察觉到他的环境,而玫兰妮呢,结婚以来,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家,心里很快活,真的为这个住所感到骄傲。在斯佳丽看来,要是被朋友们发现自己没有帷屏、地毯和垫子,没有一定数目的椅子、茶杯和汤匙,就会感到丢脸和苦恼。可是玫兰妮在她的房子里尽主人之谊时,就好像长毛绒窗帘和锦缎沙发都是她的似的。

尽管一望可知玫兰妮的心情很快活,但她的身体却很不好。怀小博时,她的健康就受到很大影响;生下他后,她在塔拉庄园干重活儿,身子便更亏了。她那么瘦,细小的骨头看来似乎随时都会剌穿那雪白的皮肤。从远处看,她在后院跟孩子一起蹦蹦跳跳时,看起来就像个小女孩,因为她的腰细得让人难以置信,实际上,她巳没有身段了。她没有胸脯,屁股也扁得像博的。她既不虚荣,也不懂窍门(斯佳丽是这么认为的冤,她紧身上衣的胸部没装荷叶花边,胸衣后面也没缝衬垫。她的消瘦是很明显的。她的脸跟她的身材一样,也太瘦、太苍白,她那泛着光泽的眉毛弯弯的,细得像蝴蝶的触须,在没有血色的皮肤上显得特别黑。她那张小脸上,眼睛太大了,大得算不上美,眼睛底下的黑圈把眼睛衬托得大极了,可是眼睛里的表情还跟她做小姑娘时一样无忧无虑,始终没有变。战争、长期的悲痛和艰苦的劳动都对那双清澈可爱的眼睛无能为力。那是一个幸福女人的眼睛,这样的女人也许饱经风霜,但她平静的内心却丝毫没被扰乱。

她怎么能保持这种眼神呢,斯佳丽想着,羡慕地望着她。斯佳丽知道她自己的眼睛有时会流露出饿猫的神情。有一次,瑞特说到玫兰妮的眼睛一说她眼睛里傻乎乎的神情像烛光,那是什么意思?啊,是了,好像卑劣的世界上两道善良的光。可不是,就像烛光,是任何风都吹不灭的烛光,这两道柔和的亮光是因为又生活在朋友们中间感到幸福才点亮的。

小房子里总挤满了人。玫兰妮像个孩子似的遭人喜爱,整个小城的人都跑来欢迎她。人人都带着礼物到这所小房子来,小摆设啊、画啊、一两把银匙啊、亚麻布枕套啊、餐巾啊、碎毡小地毯啊,从谢尔曼手里抢救出来的种种小玩意儿,他们都一直珍藏着,可现在他们赌咒说这些东西对他们一点用处也没有了。

跟她爸爸一起在墨西哥作过战的那些老人都来看她,并带着客人们来见见“老上校可爱的女儿”。她妈的老朋友们也都围在她周围,因为玫兰妮对长辈们毕恭毕敬,这对那些老太太们是个极大的安慰,因为在那些无法无天的日子里,年轻人们似乎巳经把礼貌忘得一干二净了。她的同辈人,年轻的妻子、妈妈和寡妇,都喜欢她,因为她也经历过她们的苦难,却没有丝毫怨恨,总是用同情的态度听她们诉苦。年轻人,年轻人也总是来啊,因为他们在她的房间里过得很愉快,而且总能遇见他们想要遇见的朋友们。

玫兰妮为人得体、谦逊,在她周围很快就形成了一个由年轻人和老年人组成的小圈子,这些人是亚特兰大战前社交界剩下的精华代表。虽然他们钱包里全都掏不出几个钱,却为家世感到骄傲。仿佛这被战争拆得四分五裂、零零落落,被死亡吓得精疲力竭,被变化弄得迷惑不解的社交界,巳经发现在她的身上有一个可以重组它自己的顽强的细胞核。

玫兰妮虽然年轻,可是她身上具有一切被当年那些准备战斗的残余分子赏识的品质,贫穷,却穷得有志气,勇敢而不发牢骚,心情愉快,热情好客,心地仁慈,最要紧的是,忠诚一切旧传统。玫兰妮拒绝改变,甚至拒绝承认在一个正在改变的世界里有任何需要改变的理由。在她那所房子里,以前的日子似乎又回来了,人们产生了信心,对那些提包客和新暴发的共和党人的无法无天的生活和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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